高利贷“掏空”资金互助社

 作者:刘弘毅    68



     10月20日,朱永庆和江苏灌南县汤沟镇70多位农民一起,到灌汤沟镇政府催要被农民资金合作社吸收的存款,涉及金额800多万元,“每天都有人来报案。”朱永庆说。


  朱永庆是江苏省灌南县汤沟镇农民,年初将两笔钱通过邻居郑娟存到楼下的汤沟镇农民资金互助社。按照2万元和1.5万元当地人所尽知的规则,开具“红条”享受1.5分利息,“白条”是2.5分利息。“红条”指的是合作社开具的正规发票,而“白条”则是以合作社内部人员私下借款的名义打的借条。


  但让朱永庆没有想到的是,今年国庆节刚过完,合作社突然关门,借款人也被警方控制。这让他懊悔不已。后悔的远不止他一人,在灌南县有上千人将钱放到农民资金合作社后,合作社的存款却被倒腾一空。警方初步查明,包括汤沟镇在内的灌南县4家合作社的资金被挪用到外地获取高息回报。


  官方消息称,涉案资金达1.1亿元。而这仅仅是截至到10月25日的统计数字,还有许多如朱永庆这样“私人借贷”没有被统计在内。


  灌南县4家合作社的覆灭,掀开了农经合作的乱象,同时也揭露了政府在基层金融监管层面的无力和监管机制的缺失。


  灌南4互助社危情


  吸纳社员的互助金总量达两亿多元中,4个合作社暴露出资金使用混乱问题,农民资金合作社就占到全县吸储总量的一半。


  汤沟镇农民资金合作社在汤沟镇被称为“私人银行”,郑娟是一个“私人银行”的业务主管,也是朱永庆的邻居。合作社占用的4间房屋中有一间就是租赁朱永庆的,而剩下的3间则是租赁郑娟的房屋,朱永庆和郑娟都住在合作社楼上,合作社与郑娟家直接相连。


  朱永庆说,他一开始就觉得这家合作社做的生意不是很正当,后来发现经营3年也没出什么事,出于对邻居郑娟的信任,就把积蓄拿出来交给她,签订了借款协议,而没有提及合作社,想赚个利息。但想不到国庆节过后合作社突然倒闭。


  朱永庆的爱人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在国庆期间的一个晚上,郑娟在镇上露天舞场正跳舞时曾接到一个电话,她看上去心神不宁。10月9日那天,郑娟去了盐城市,说是催要欠款。去了之后再也没有回来。而合作社的理事长汪春伦也在郑娟之前就去了盐城,回来之后先回了一趟家,然后就直接到灌南县公安局报案。


  官方称,盐城农民资金合作社事发于15日当天,并称当天夜里灌南县召开紧急会议,公安部门连夜对包括郑娟和汪春伦进行询问。从汪春伦等人嘴里知道灌南县除了汤沟镇农民资金合作社之外,还有3个乡镇的农民资金合作社也出现了同样的问题。涉案资金为1.1亿元,其中有相当大一部分来自灌南县以外区域的钱。


  而这4家农民资金合作社幕后均有一个老板——江苏盐城龙诚集团董事长王明龙,正是他从合作社抽逃资金使得农民资金合作社难以为继。10月16日,灌南县公安局发布通缉令,在网上追捕王明龙。24日,王明龙投案。


  为了防止事态扩大,灌南县政府宣布10月20日之前登记过的、由乡镇财政所开具支票,可以到互助社直接取钱。灌南县施行的是阶梯式兑付:不足5000元的全部退还本金,5000元至1万元的退还90%,1至5万元的退还60%,5万至10万元的退还40%,10万至50万元的退还30%,50至80万元的退还20%,80万元以上退还10%。剩余的部分将在2013年10月退还50%,到2014年之前全部退还剩余本金。


  “不是财政的钱”,灌南县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梁公祝说,“是农民资金合作社的股东,或者合作社储户的钱先拿出来兑付”。在孟兴庄和李集乡农民资金合作社,多位工作人员证实现在已不再向外放贷。


  灌南县政府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灌南县出现的“这4家农民资金合作社让群众意见很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他农民资金合作社的吸储。事实上,除去那些高息吸储的合作社,许多合作社发展得并不好。


  梁公祝告诉记者:全县25个乡镇,总共有25个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这些农民资金合作社发展不均衡。吸纳社员的互助金总量达两亿多元中,4个暴露出资金使用混乱问题,农民资金合作社就占到全县吸储总量的一半。


  尽管规定吸纳利息是银行同期利息的一倍,到了年底有分红,对外投放的利息是1.5分。但是记者了解到,灌南县多家农民资金合作社投放的利息都高达2至3分。


  2009年3月,45岁的郑娟辞掉干了多年的保险业务员工作,转而担任灌南县汤沟镇农民资金合作社业务主管,成为合作社理事长汪春伦的得力干将。名义上这是一个经过县里审批,由多名农民参与入股的农民资金合作社,但实际上汪春伦并非农民身份,他彼时担任着灌南县交通运输管理站站长职务。


  记者调查了解到,王明龙和这几家合作社之间是结盟合作的关系。王明龙通过旗下的江苏锦和担保有限公司对几家合作社进行担保,帮助梳理人脉开办农民资金互助社,并在租赁房屋、装潢门面、购置营业大厅、办公室、会议室的设施和办公用品上提供资金支持。


  王明龙聘请了包括汪春伦在内的灌南县几家合作社的理事长为集团公司业务部经理,委托其负责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全面工作,管理合作社的一切事务;而王明龙享有和承担合作社的盈亏,按月发放人员工资、开支日常费用;每个月甲方给乙方理事长发放3000元工资,副理事长为2500元,工作人员为1500元。这份合同一签三年。


  吸进来的资金通过王明龙的再次投放获取更高收益,这在合作社内部被称为“二次收益”。双方在协议中达成一致利益:各合作社理事会成员,可以分享“二次收益”中的一部分。


  龙诚集团一份内部文件显示,汤沟镇合作社在今年4月份之前“收到二次理财利息收入的50%,其中25%分配给理事长,15%分配给副理事长,还有10%结余待分配”。


  而五队乡合作社因为存款金额较少,从2010年9月到2011年4月共收到二次理财利息8.64万元。除了给员工发放7550元外,其余的将近8万元全部被一位姓袁的理事长存在自己卡上。


  一份合同显示:王明龙按照合作社委托理财到账金额每月4%的标准(该标准根据市场需求情况适时调整),按月及时汇入合作社主要负责人账户,确保合作社对股民和社员的分红及时兑现。


  王明龙的下属在2011年5月25日至27日对灌南县4个合作社当年1至4月份的收支情况进行了检查,于2011年6月2日向王明龙提交了一份报告:如果合作社的钱存在龙诚公司低于全部吸储的90%,将会直接影响到合作社的经济效益。


  合作社需要支付高于银行的吸储利率,像汤沟镇合作社高达2.5分,所以龙诚集团必须将吸储来的钱有效利用才能效益最大化。龙诚集团财务人员将这一分界线定位在90%以上。这意味着,一旦在某个环节出现差错,龙诚集团利益合作社吸储将是一桩赔本的生意。


  此外,这份报告还提到:灌南县4家合作社现金管理存在问题,如张店乡合作社现金管理人员将公款和私款混用,账目不清,票据不全。二次分配方面的矛盾凸显,截至今年4月份4个合作社累计存放款项为5500万元,为社员存入互助金总额6199.55万元的88.72%,存放公司比率低于90%。


  在这之后,龙诚集团要求检查合作社账目,但遭到抵触。张店乡一位副理事长直接提出:“我们合作社和龙诚是合作关系,我们吸储你放贷,按理你们没权查我们的账,应该是我们按期去看看你们的账才对。”


  而新安镇合作社或许是意识到风险,提出不再同意将钱打到王明龙的龙诚公司账户上。但国庆节到了,各合作社账户上空亏严重,王明龙跑路,一切为时已晚。


  灌南县的4家合作社是由龙诚集团直接控制干预管理,王明龙投资的江苏其他多家合作社则还有合作伙伴。以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农民资金合作社为例,由龙诚集团参与入股成立,在运营中间,还曾经开过一次会,商议将股权中的某一部分转让给新增股东。


  这种合作能够长期良好维持下去的必要前提是,合作社的股金和储金按照上级规定在合作社股民、社员中互助使用外,剩余的才由甲方进行理财,归入合作社所有。但是问题正出在王明龙从合作社拿走的钱并未及时回笼,当灌南县一些储户套现时,合作社资金枯竭的情况才会浮出水面,形成连锁反应。


  合作社沦为吸储工具


  王明龙聘请了包括汪春伦在内的灌南县几家合作社的理事长为集团公司业务部经理,委托其负责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全面工作,管理合作社的一切事务。


  本来为解决农民创业投资资金问题而设的资金合作社,被精明的商人变为了自己融资的工具,失去了其存在的本来意义。图为灌南县新兴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


  本报记者刘弘毅/摄影


  政府监管无力


  除了体制上存在明显的监管漏洞之外,主管部门的不作为也是灌南资金互助社事发的重要原因。事实上农民资金合作社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放任自流状态。


  在2008~2010年连续三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都提出要大力发展和扶持农村(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设立时遵循农民自发自愿自主的原则,由乡镇、行政村农民、农村小企业资源入股组成,由10名以上符合银行业监管部门规定要求的社员发起设立,注册资本、营业场所、管理制度等达到监管部门规定要求,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服务机构。


  江苏省是开展农民资金合作社最早的区域,其中江苏盐城曾一度引领了农民资金合作社的发展浪潮,被称为“盐城模式”,江苏省的做法大多效仿盐城。在现实中,农民资金合作社是以民办非企业的性质出现。有10位农民联合起来,建立章程和管理制度,向县委农村工作部递交申请,获批后在民政局备案即可以民办非企业的形式开始营业,在社员内部吸储再将资金用于社员内部,利息参照国家法定利率,年终按照经营情况进行分红。


  农民资金合作社的经营原则是按照严密的一套章程,如不得跨区域吸储和投放,只针对社员内部开展资金吸储和投放业务。但是既然如此,为何会出现灌南县4家农民资金合作社资金被抽逃的问题呢?


  灌南县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梁公祝称,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对农民资金合作社进行有效监管。县委农村工作部是农民资金合作社业务主管和牵头调度单位,此外配合监管的部门有人民银行、金融办、审计局、民政局等单位。都是平级,因为很难协调在一起,所以大多数时间都是各自为政。灌南县委农村工作部每年也仅仅是对农民资金合作社进行简单的业务培训,每年有一次集中抽查活动,但也仅是限于看看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等表面问题。


  农民资金合作社本身业务很大程度上依附于银行开展。而即便是监管部门查资金的去向,通常银行也不会协查,除非由公安部门立案调查。


  据梁公祝介绍,农民资金合作社的钱都是打到自己私人的银行账户上。这些资金合作社在具体操作中编造一些虚假的投放对象的信息:张三4万元、李四10万元。看起来钱都投放到社员内部了,而且看起来账目上显示有钱,但实际上这些钱全部被吸走了……只有监管部门去审查才知道。


  这样的设置不如专门成立一个部门进行监管比较好。县委农村工作部是负责整个县城70万人口所有涉及农村方面的工作,而农民资金合作社也仅仅全县千头万绪的工作之中的一小块,只要是和农村工作相关的,县委农村工作部都有管理的职能。


  除了体制上存在明显的监管漏洞之外,主管部门的不作为也是灌南资金互助社事发的重要原因。事实上农民资金合作社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放任自流状态。例如,尽管法律规定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必须是由农民自发成立,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加入,但是在汤沟镇农民资金合作社担任理事长的汪春伦申请成立农民资金合作社时,其还担任着灌南县交通运输管理站站长职务。


  灌南县一位多年从事民间融资的人士告诉记者,在灌南县想要开农民资金合作社必须有过硬的关系才成。


  对记者提出的关于农民资金互助社业务运行的问题,梁公祝面露难色,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告诉记者他自己“其实对业务不了解”,“他们搞非法活动,我们哪能知道呢?”


  对于未来如何在机制上杜绝非法集资的漏洞,这位部长说“现在还没有成熟的想法”。


  集资黑手伸向农村金融


  根据王明龙秘书梁婷的一份工作笔记,可以看出王明龙以及龙诚集团与信用社以及黄海农商银行、淮安涟水成集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多家机构均有着密切联系。


  4家农民资金合作社东窗事发后,灌南县在全县范围内展开了一次整顿清查活动。记者在灌南县委农村工作部见到了这份印发于10月19日的《关于开展农民资金互助社经营管理工作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的自查内容包括“是否坚持会员制、资本充足率是否达到8%、发起人是否达到10人、发起人是否符合章程”等数十条详细事宜,涉及其具体经营活动的方法方面面。


  灌南县对这次清查整顿的通报结果是:灌南县除了东窗事发的4家农民资金合作社之外,其他经营规范未完善。记者获悉,除了农民资金合作社之外,一些担保公司和民间理财门店也纷纷关门,甚至还有一些将门牌也摘除了。


  正如灌南县民众对于是否仅仅是4个合作社出事的疑问一样,一个外地商人既然能够跨区域控制灌南4家合作社,那么除了灌南的4家合作社之后,还控制其他地方的合作社吗?


  记者调查发现,灌南县4家农民资金合作社仅仅是王明龙在多地布局的一环。本报记者获悉,2012年6月14日,江苏龙诚集团向泰兴市委农办提交了一份《关于成立泰兴市姚王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报告》。这份报告称农民资金互助社由曾继辉和张生辉等10人共同出资发起。每人出10万元共同出资100万元设立。在这份材料中还包括详尽的财务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和章程等文件,除此之外还有10位农民的身份证复印件。


  记者在龙诚集团获取的一份材料显示:2012年4月13日,沭阳县荣军农村信息专业合作社会议上召开了一个会议。这个会议的核心人员有四个:司其荣、王明龙、陈学农和陈学军。会议纪要显示,王明龙负责现金安排,而吸储则由司其荣(会议纪要上称其为司书记)和陈学农负责。


  而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农民资金互助社也是由江苏龙诚集团作为主要股东。在运营期间,还曾经开过一次会,商议将股权中的某一部分转让给新增股东。


  根据王明龙秘书梁婷的一份工作笔记,可以看出王明龙以及龙诚集团与信用社以及黄海农商银行、淮安涟水成集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多家机构均有着密切联系。


  盐城市恒隆风险投资公司是龙诚集团一个重要合作伙伴。这家公司与江苏龙诚集团就发展农村(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网点建设签署过一份协议书。这份协议书提到,全国有5万个乡镇,而能够设立合作社的乡镇起码有4万家。但是目前全国已开办的合作社仅有5000家,占全国乡镇不足10%,发展空间巨大。


  协议书上称,双方本着互惠和双赢的原则,作为发起人,共同设立盐城市龙恒农业发展股权管理有限公司,初始注册资金200万元,根据网点设立的进度不断增资。其中由江苏龙诚集团持股51%,恒隆风险投资持股49%。在未来3年间共同建立100家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


  盐城市恒隆风险投资公司于2008年12月在江苏盐城注册成立,现为宝恒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风险投资、金融服务、金融产品的拓展服务。而宝恒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显示,宝恒集团正准备谋求在香港上市。旗下资产包括在江苏、贵州两省的九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


  王明龙事发之后,盐城市电视台播发了一条新闻:包括盐城市盐都区程信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在内,有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因为一位姓李的幕后老板跑路而倒闭,引发大量农民上访。诸多迹象表明,民间高利贷已将农业领域视为一个进入门槛低而缺乏有效监管的领域。


刘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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