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
综合能力考核表详细内容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 for Hazardous Agents in the Workplace GBZ2-200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使用或产生有害因素的各类用人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 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19—87 工业企业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934—89 高温作业环境气象条件测试规范 GBZ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如下定义: 3.1 职业接触限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OEL)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 触对机体不引起急性或慢性有害健康影响的容许接触水平。化学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可 分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最高容许浓度和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三类。 3.1.1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Time Weighted Average,PC-TWA)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小时工作日的平均容许接触水平。 3.1.2 最高容许浓度(Maximum Allowable Concentration,MAC)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均不应超过的有毒化学物 质的浓度。 3.1.3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emissible concentration-Short Term Exposure Limit,PC- STEL),指一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次接触不得超过的15分钟时间加权平均的容许接触水平 。 3.2 工作场所(workplace)指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的全部地点。 3.3 工作地点(Work Site)指劳动者从事职业活动或进行生产管理过程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 4 卫生要求 4.1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容许浓度 表1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容许浓度 4.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 表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 4.3 工作场所空气中生物因素容许浓度 表3 工作场所空气中生物因素容许浓度 |序号 |中文名CAS |英文名 |最高容许浓 |时间加权 |短时间接 | | |No. | |度 |平均 |触 | | | | |(孢子数/m3|容许浓度 |容许浓度 | | | | |) | | | |1. |白僵蚕孢子 |Beauveria |6×107 |— |— | | | |bassiana | | | | 4.4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4.4.1 电磁辐射暴露限值(Limits for exposure to electromagnetic fields)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4.2 高温作业场所气象条件的卫生学评价标准(Health standard for evaluating meteorogical condition in the hot work environment) 4.4.2.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温工作场所气象条件卫生评价标准及其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面各类高温作业(含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30℃地区的露天作业)。 4.4.2.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高温作业:高温作业系指工作场所有生产性热源,其散热量大于23w/m3·h或84kJ/m3·h的 车间;或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时,工作场所的气温高于室外2℃或 2℃以上的作业(含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30℃地区的露天作业,不含矿井下作业)。 4.4.2.3 卫生要求 按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分为<30℃和≥30℃两类地区,每类按体力劳动强度指数提出本卫 生评价标准,作业场所综合温度(℃)应不超过下表规定的限值。 表4 高温作业场所综合温度上限值 |体力劳动强度指数 |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分区* | | |<30℃地区 |≥30℃地区 | |≤15 |31 |32 | |~20 |30 |31 | |~25 |29 |30 | |≥25 |28 |29 | 注:*所示温度为干球温度 4.4.2.4 测试方法 4.4.2.4.1 本标准中"体力劳动强度指数"按GB3896—8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执行。 4.4.2.4.2 本标准中"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按GBJ19—87工业企业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执 行。 4.4.2.4.3 测试要求按GB934—89高温作业环境气象条件测试规范执行。 4.4.2.4.4 高温作业综合温度的测定采用通风温湿度计、黑球温度计的测定值,按高温作业场所综 合温度(℃)计算方法,用公式计算出(或按有关表、图查出)综合温度(℃)。亦可用经鉴定 或计量部门、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综合温度测试仪器直接测出综合温度(℃)。 4.4.2.4.5 高温作业场所综合温度(℃)计算方法 根据通风温湿度计、黑球温度计的测定值,按公式计算出综合温度(℃),公式为: 综合温度(℃)=湿球温度(℃)×0.7+黑球(或干球)温度(℃)×0.3 ………(1) 或根据黑球(℃)、湿球温度(℃)查有关图表得出综合温度(℃)。当无热辐射源存在时,黑球 温度可用干球温度代替。 4.4.3 高温作业分级(Classified standard of working in hot environment) 4.4.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温作业环境热强度大小的分级。 本标准适用于对高温作业实施劳动安全卫生分级管理。 4.4.3.2 定义 4.4.3.2.1 生产性热源 指在生产过程中能够产生和散发热量的生产设备、产品或工件等。 4.4.3.2.2 工作地点 指作业人员进行生产操作或为了观察生产情况需要经常或定期停留的地点。若因生产劳 动需要,作业人员在车间内不同地点进行操作,则整个车间可称为工作地点。 4.4.3.2.3 WBGT指数 WBGT指数亦称为湿球黑球温度(℃),是表示人体接触生产环境热强度的一个经验指数,它 采用了自然湿球温度(tnw)、黑球温度(tg)和干球温度(ta)三个参数,并由下列公式计算 而获得: 室内作业:WBGT=0.7tnw+0.3tg………………………………………(2) 室外作业:WBGT=0.7tnw+0.2tg+0.1ta……………………………(3) 4.4.3.2.4 高温作业 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其作业地点平均WBGT指数等于或大于25℃的作业。 4.4.3.2.5 接触高温作业时间 指作业人员在一个工作日内(8h)实际接触高温作业的累计时间(min)。 4.4.3.2.6 定向辐射热 指生产性热源同工作地点的某一方同辐射的热量。 4.4.3.3 高温作业分级 按照工作地点WBGT指数(即湿球黑球温度(℃))和接触高温作业的时间将高温作业分为四级 ,级别越高表示热强度越大,见下表。 表5 高温作业分级标准 |接触高温|WBGT指数(℃) | |作业时间| | |(min) |25~26 |27~28 | |紫 外 200~308 | 10-9~3×104 | 3×10-3J·cm-2 | | 309~314 | 10-9~3×104 | 6.3×10-2J·cm-2 | | 315~400 | 10-9~10 | 0.56t1/4J·cm-2 | | 315~400 | 10~103 | 1.0J·cm-2 | | 315~400 | 103~3×104 | 1×10-3W·cm-2 | |可 见 400~700 | 10-9~1.2×10-5 | 5×10-7J·cm-2 | | 400~700 | 1.2×10-5~10 | 2.5t3/4×10-3J·cm-2 | | 400~700 | 10~104 | 1.4CB×10-2J·cm-2 | | 400~700 | 104~3 ×104 | 1.4CB×10-6W·cm-2 | |红 外 700~1050 | 10-9~1.2×10-5 | 5CA×10-7J·cm-2 | | 700~1050 | 1.2×10-5~103 | 2.5t3/4×10-3J·cm-2 | | 1050~1400| 10-9~3×10-5 | 5×10-6J·cm-2 | | 1050~1400| 3×10-5~103 | 12.5t3/410-3J·cm-2 | | 700~1400 | 104~3×104 | 4.44CA×10-4W·cm-2 | |远 红 外 1400~106 | 10-9~10-7 | 0.1J·cm-2 | | 1400~106 | 10-7~10 | 0.56t1/4J·cm-2 | | 1400~106 | >10 | 0.1W·cm-2 | 表7 激光照射皮肤的最大容许照射量 |光 谱 范 围 |波长,nm |照射时间,s |最大容许照射量 | |紫 外 |200~400 |10-9~3×104 |同表6 | |可见与红外 |400~1400 |10-9~3×10-7 |2CA×10-2 J·cm-2 | | | |10-7~10 |1.1Cat1/4 J·cm-2| | | |10~3×104 |0.2CA W·cm-2 | |远红外 |1400~106 |10-9~3×104 |同表6 | 注:波长λ为:400~700nm,CA=1;700~1050nm,CA=100.002(λ-700); 1050~1400nm,CA=5;400~550nm,CB=1;550~70Onm,CB=100.015(λ-550) 4.4.4.4 激光辐射的测试方法 4.4.4.4.1 测试对象 本方法适用于接触激光器系统工作人员的最大容许照射量的测量。 4.4.4.4.2 测试方法及要求 4.4.4.4.2.1 激光器需调至最高输出水平,在消除非测量波长杂散光的情况下进行测量。 4.4.4.4.2.2 激光器和激光器系统对眼和皮肤的最大容许照射量的测量,应在激光工作人员工作区进 行。激光辐射测量仪器的接收头应置于光束中,以光束截面中最强的辐射水平为准。 4.4.4.4.2.3 测量最大容许照射量的最大圆面积直径为极限孔径。测量眼最大容许照射量时,波长为 200~400nm与1400~106nm用1mm孔径,波长为400~1400nm用7mm孔径。测量皮肤最大容 许照射量时都用1mm孔径。 4.4.4.4.3 测量仪器 根据激光器的输出波长和输出水平选择适当的测量仪器。 4.4.4.4.3.1 用1mm极限孔径测量辐射水平时,测量仪器接收头的灵敏度必须均匀。 4.4.4.4.3.2 测量仪器均应经国家计量部门标定,测量误差不得超过±10%。 4.4.4.4.3.3 测量时中小功率的激光器用锤形腔热电式的功率计。小能量的激光器用光电型的能量计 。大功率的激光器采用流水量热式功率计。 4.4.5 局部振动(Hand-transmitted vibration) 4.4.5.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中使用手持振动工具或手接触受振工件的标准限值及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中使用手持振动工具或手接触受振工件的所有作业 4.4.5.2 定义 4.4.5.2.1 局部振动 生产中使用手持振动工具或接触受振工件时,直接作用或传递到人的手臂系统的机械振 动或冲击。 4.4.5.2.2 日接振时间 工作日中使用手持振动工具或接触受振工件的累积接振时间为日接振时间,单位为h/d。 4.4.5.2.3 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ahw) 按不同频率振动的人体生理效应规律计权后的振动加速度,单位为m/s2,可用式(6)计算 : [pic] ………………………(6) 式中:ahi 第i频段的振动加速度; ki 第i频段的计权系数; n 总频段数 4.4.5.2.4 四小时等能量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屿[ahw(4)] 在日接振时间不足或超过四小时时,要将其换算为相当于接振四小时的频率计权振动加 速度值,可用式(7)计算: [pic] ……………………(7) 式中T——日接振时间,h/d。 4.4.5.3 卫生要求 使用振动工具或工件的作业,工具手柄或工件的4h等能量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不得超过 5m/s2。 4.4.5.4.测试方法及要求 4.4.5.4.1 局部振动测试点应选在工具手柄或工件手握处近。 4.4.5.4.2 传感器应牢固地固定在测试点。 4.4.5.4.3 振动测量应按正交坐标系统的三个轴向进行,取最大轴向的四小时等能量频率计权加速 度为被测工具或工件的振动。 4.4.5.4.4 测试振动要先获得1/1或1/3倍频程频谱,然后按式(6)计算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如果振 动测试仪器有计权网络部分,可以直接读数。 4.4.5.4.5 对于峰值因数很高的冲击振动,测试时要在传感器和被测工具之间加装机械式低通滤波 器,以防过载影响测量结果。 4.4.5.4.6 震动测试仪器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由国家计量部门校准。 4.4.5.5 计算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的计权系数 表8 1/1与1/3倍频程的计权系数Ki |中心频率,Hz |1/3倍频程ki |1/1倍频程ki | |8.0 |1.0 |1.0 | |10.0 |1.0 | | |12.5 |1.0 ...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 for Hazardous Agents in the Workplace GBZ2-200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使用或产生有害因素的各类用人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 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19—87 工业企业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934—89 高温作业环境气象条件测试规范 GBZ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如下定义: 3.1 职业接触限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OEL)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 触对机体不引起急性或慢性有害健康影响的容许接触水平。化学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可 分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最高容许浓度和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三类。 3.1.1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Time Weighted Average,PC-TWA)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小时工作日的平均容许接触水平。 3.1.2 最高容许浓度(Maximum Allowable Concentration,MAC)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均不应超过的有毒化学物 质的浓度。 3.1.3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emissible concentration-Short Term Exposure Limit,PC- STEL),指一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次接触不得超过的15分钟时间加权平均的容许接触水平 。 3.2 工作场所(workplace)指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的全部地点。 3.3 工作地点(Work Site)指劳动者从事职业活动或进行生产管理过程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 4 卫生要求 4.1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容许浓度 表1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容许浓度 4.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 表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 4.3 工作场所空气中生物因素容许浓度 表3 工作场所空气中生物因素容许浓度 |序号 |中文名CAS |英文名 |最高容许浓 |时间加权 |短时间接 | | |No. | |度 |平均 |触 | | | | |(孢子数/m3|容许浓度 |容许浓度 | | | | |) | | | |1. |白僵蚕孢子 |Beauveria |6×107 |— |— | | | |bassiana | | | | 4.4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4.4.1 电磁辐射暴露限值(Limits for exposure to electromagnetic fields)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4.2 高温作业场所气象条件的卫生学评价标准(Health standard for evaluating meteorogical condition in the hot work environment) 4.4.2.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温工作场所气象条件卫生评价标准及其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面各类高温作业(含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30℃地区的露天作业)。 4.4.2.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高温作业:高温作业系指工作场所有生产性热源,其散热量大于23w/m3·h或84kJ/m3·h的 车间;或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时,工作场所的气温高于室外2℃或 2℃以上的作业(含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30℃地区的露天作业,不含矿井下作业)。 4.4.2.3 卫生要求 按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分为<30℃和≥30℃两类地区,每类按体力劳动强度指数提出本卫 生评价标准,作业场所综合温度(℃)应不超过下表规定的限值。 表4 高温作业场所综合温度上限值 |体力劳动强度指数 |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分区* | | |<30℃地区 |≥30℃地区 | |≤15 |31 |32 | |~20 |30 |31 | |~25 |29 |30 | |≥25 |28 |29 | 注:*所示温度为干球温度 4.4.2.4 测试方法 4.4.2.4.1 本标准中"体力劳动强度指数"按GB3896—8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执行。 4.4.2.4.2 本标准中"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按GBJ19—87工业企业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执 行。 4.4.2.4.3 测试要求按GB934—89高温作业环境气象条件测试规范执行。 4.4.2.4.4 高温作业综合温度的测定采用通风温湿度计、黑球温度计的测定值,按高温作业场所综 合温度(℃)计算方法,用公式计算出(或按有关表、图查出)综合温度(℃)。亦可用经鉴定 或计量部门、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综合温度测试仪器直接测出综合温度(℃)。 4.4.2.4.5 高温作业场所综合温度(℃)计算方法 根据通风温湿度计、黑球温度计的测定值,按公式计算出综合温度(℃),公式为: 综合温度(℃)=湿球温度(℃)×0.7+黑球(或干球)温度(℃)×0.3 ………(1) 或根据黑球(℃)、湿球温度(℃)查有关图表得出综合温度(℃)。当无热辐射源存在时,黑球 温度可用干球温度代替。 4.4.3 高温作业分级(Classified standard of working in hot environment) 4.4.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温作业环境热强度大小的分级。 本标准适用于对高温作业实施劳动安全卫生分级管理。 4.4.3.2 定义 4.4.3.2.1 生产性热源 指在生产过程中能够产生和散发热量的生产设备、产品或工件等。 4.4.3.2.2 工作地点 指作业人员进行生产操作或为了观察生产情况需要经常或定期停留的地点。若因生产劳 动需要,作业人员在车间内不同地点进行操作,则整个车间可称为工作地点。 4.4.3.2.3 WBGT指数 WBGT指数亦称为湿球黑球温度(℃),是表示人体接触生产环境热强度的一个经验指数,它 采用了自然湿球温度(tnw)、黑球温度(tg)和干球温度(ta)三个参数,并由下列公式计算 而获得: 室内作业:WBGT=0.7tnw+0.3tg………………………………………(2) 室外作业:WBGT=0.7tnw+0.2tg+0.1ta……………………………(3) 4.4.3.2.4 高温作业 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其作业地点平均WBGT指数等于或大于25℃的作业。 4.4.3.2.5 接触高温作业时间 指作业人员在一个工作日内(8h)实际接触高温作业的累计时间(min)。 4.4.3.2.6 定向辐射热 指生产性热源同工作地点的某一方同辐射的热量。 4.4.3.3 高温作业分级 按照工作地点WBGT指数(即湿球黑球温度(℃))和接触高温作业的时间将高温作业分为四级 ,级别越高表示热强度越大,见下表。 表5 高温作业分级标准 |接触高温|WBGT指数(℃) | |作业时间| | |(min) |25~26 |27~28 | |紫 外 200~308 | 10-9~3×104 | 3×10-3J·cm-2 | | 309~314 | 10-9~3×104 | 6.3×10-2J·cm-2 | | 315~400 | 10-9~10 | 0.56t1/4J·cm-2 | | 315~400 | 10~103 | 1.0J·cm-2 | | 315~400 | 103~3×104 | 1×10-3W·cm-2 | |可 见 400~700 | 10-9~1.2×10-5 | 5×10-7J·cm-2 | | 400~700 | 1.2×10-5~10 | 2.5t3/4×10-3J·cm-2 | | 400~700 | 10~104 | 1.4CB×10-2J·cm-2 | | 400~700 | 104~3 ×104 | 1.4CB×10-6W·cm-2 | |红 外 700~1050 | 10-9~1.2×10-5 | 5CA×10-7J·cm-2 | | 700~1050 | 1.2×10-5~103 | 2.5t3/4×10-3J·cm-2 | | 1050~1400| 10-9~3×10-5 | 5×10-6J·cm-2 | | 1050~1400| 3×10-5~103 | 12.5t3/410-3J·cm-2 | | 700~1400 | 104~3×104 | 4.44CA×10-4W·cm-2 | |远 红 外 1400~106 | 10-9~10-7 | 0.1J·cm-2 | | 1400~106 | 10-7~10 | 0.56t1/4J·cm-2 | | 1400~106 | >10 | 0.1W·cm-2 | 表7 激光照射皮肤的最大容许照射量 |光 谱 范 围 |波长,nm |照射时间,s |最大容许照射量 | |紫 外 |200~400 |10-9~3×104 |同表6 | |可见与红外 |400~1400 |10-9~3×10-7 |2CA×10-2 J·cm-2 | | | |10-7~10 |1.1Cat1/4 J·cm-2| | | |10~3×104 |0.2CA W·cm-2 | |远红外 |1400~106 |10-9~3×104 |同表6 | 注:波长λ为:400~700nm,CA=1;700~1050nm,CA=100.002(λ-700); 1050~1400nm,CA=5;400~550nm,CB=1;550~70Onm,CB=100.015(λ-550) 4.4.4.4 激光辐射的测试方法 4.4.4.4.1 测试对象 本方法适用于接触激光器系统工作人员的最大容许照射量的测量。 4.4.4.4.2 测试方法及要求 4.4.4.4.2.1 激光器需调至最高输出水平,在消除非测量波长杂散光的情况下进行测量。 4.4.4.4.2.2 激光器和激光器系统对眼和皮肤的最大容许照射量的测量,应在激光工作人员工作区进 行。激光辐射测量仪器的接收头应置于光束中,以光束截面中最强的辐射水平为准。 4.4.4.4.2.3 测量最大容许照射量的最大圆面积直径为极限孔径。测量眼最大容许照射量时,波长为 200~400nm与1400~106nm用1mm孔径,波长为400~1400nm用7mm孔径。测量皮肤最大容 许照射量时都用1mm孔径。 4.4.4.4.3 测量仪器 根据激光器的输出波长和输出水平选择适当的测量仪器。 4.4.4.4.3.1 用1mm极限孔径测量辐射水平时,测量仪器接收头的灵敏度必须均匀。 4.4.4.4.3.2 测量仪器均应经国家计量部门标定,测量误差不得超过±10%。 4.4.4.4.3.3 测量时中小功率的激光器用锤形腔热电式的功率计。小能量的激光器用光电型的能量计 。大功率的激光器采用流水量热式功率计。 4.4.5 局部振动(Hand-transmitted vibration) 4.4.5.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中使用手持振动工具或手接触受振工件的标准限值及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中使用手持振动工具或手接触受振工件的所有作业 4.4.5.2 定义 4.4.5.2.1 局部振动 生产中使用手持振动工具或接触受振工件时,直接作用或传递到人的手臂系统的机械振 动或冲击。 4.4.5.2.2 日接振时间 工作日中使用手持振动工具或接触受振工件的累积接振时间为日接振时间,单位为h/d。 4.4.5.2.3 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ahw) 按不同频率振动的人体生理效应规律计权后的振动加速度,单位为m/s2,可用式(6)计算 : [pic] ………………………(6) 式中:ahi 第i频段的振动加速度; ki 第i频段的计权系数; n 总频段数 4.4.5.2.4 四小时等能量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屿[ahw(4)] 在日接振时间不足或超过四小时时,要将其换算为相当于接振四小时的频率计权振动加 速度值,可用式(7)计算: [pic] ……………………(7) 式中T——日接振时间,h/d。 4.4.5.3 卫生要求 使用振动工具或工件的作业,工具手柄或工件的4h等能量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不得超过 5m/s2。 4.4.5.4.测试方法及要求 4.4.5.4.1 局部振动测试点应选在工具手柄或工件手握处近。 4.4.5.4.2 传感器应牢固地固定在测试点。 4.4.5.4.3 振动测量应按正交坐标系统的三个轴向进行,取最大轴向的四小时等能量频率计权加速 度为被测工具或工件的振动。 4.4.5.4.4 测试振动要先获得1/1或1/3倍频程频谱,然后按式(6)计算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如果振 动测试仪器有计权网络部分,可以直接读数。 4.4.5.4.5 对于峰值因数很高的冲击振动,测试时要在传感器和被测工具之间加装机械式低通滤波 器,以防过载影响测量结果。 4.4.5.4.6 震动测试仪器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由国家计量部门校准。 4.4.5.5 计算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的计权系数 表8 1/1与1/3倍频程的计权系数Ki |中心频率,Hz |1/3倍频程ki |1/1倍频程ki | |8.0 |1.0 |1.0 | |10.0 |1.0 | | |12.5 |1.0 ...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
[下载声明]
1.本站的所有资料均为资料作者提供和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学习和研究交流使用。如有侵犯到您版权的,请来电指出,本站将立即改正。电话:010-82593357。
2、访问管理资源网的用户必须明白,本站对提供下载的学习资料等不拥有任何权利,版权归该下载资源的合法拥有者所有。
3、本站保证站内提供的所有可下载资源都是按“原样”提供,本站未做过任何改动;但本网站不保证本站提供的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同时本网站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失或伤害。
4、未经本网站的明确许可,任何人不得大量链接本站下载资源;不得复制或仿造本网站。本网站对其自行开发的或和他人共同开发的所有内容、技术手段和服务拥有全部知识产权,任何人不得侵害或破坏,也不得擅自使用。
我要上传资料,请点我!
管理工具分类
ISO认证课程讲义管理表格合同大全法规条例营销资料方案报告说明标准管理战略商业计划书市场分析战略经营策划方案培训讲义企业上市采购物流电子商务质量管理企业名录生产管理金融知识电子书客户管理企业文化报告论文项目管理财务资料固定资产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工作分析绩效考核资料面试招聘人才测评岗位管理职业规划KPI绩效指标劳资关系薪酬激励人力资源案例人事表格考勤管理人事制度薪资表格薪资制度招聘面试表格岗位分析员工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入职指引薪酬设计绩效管理绩效管理培训绩效管理方案平衡计分卡绩效评估绩效考核表格人力资源规划安全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组织机构管理办公总务管理财务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代理连锁制度销售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CI管理制度广告策划制度工程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进出口制度考勤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员工福利制度咨询诊断制度信息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制度办公室制度人力资源管理企业培训绩效考核其它
精品推荐
- 1暗促-酒店玫瑰静悄悄地开 369
- 2终端陈列十五大原则 383
- 3专业广告运作模式 345
- 4****主营业务发展战略设计 375
- 5中小企业物流发展的对策 394
- 6主顾开拓 482
- 7主动推进的客户服务 343
- 8专业媒体策划与购买 372
- 9中远电视广告CF 417
下载排行
- 1社会保障基础知识(ppt) 16695
- 2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ppt 16695
- 3行政专员岗位职责 16695
- 4品管部岗位职责与任职要求 16695
- 5员工守则 16695
- 6软件验收报告 16695
- 7问卷调查表(范例) 16695
- 8工资发放明细表 16695
- 9文件签收单 16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