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治生之学(讲课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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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治生之学(讲课用)
第七章:地主治生之学

第一节:《齐民要术》中的治生之学
《齐民要术》简介:作者是北魏时期的贾思勰,他曾任北魏高阳太守,他写作《齐民要术》,主要是从农业生产力的角度来说明维持百姓生计的主要方法和经验。
地主治生之学之所以能在北魏时期产生,是因为当时已具备了产生地主治生之学的社会经济条件:由于均田制导致个体农民产生,他们主要不是靠权力而是靠经营致富,于是主要谈论经营的地主治生之学产生。
一、“少好论”
贾思勰主张集约经营,这意味着在一定面积的土地上投入更多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实行精耕细作,以提高单位面积产量。
1、应遵守客观规律。他指出:“顺天时,量地利,则用力少而成功多。任情返道,劳而无获。入泉,附,登山求鱼,手必虚;迎风散水,逆板走丸,其势难”。农业生产必须按照自然规律进行才能成功,不能干拔苗助长的蠢事,否则就一事无成,白费劳力。“不违农时”是农业丰收的最基本的前提条件。
2、集约经营讲求重视采用先进的农业生产工具和技术方法,特别要求精耕细作。
第一, 耕作时要注意土壤的湿度。
第二, 加强中耕除草。
第三,重视施肥,讲求制作堆肥的方法。
二、 讲求多种经营和商品性农作物的经营。
1、 贾思勰广泛论述了粮、菜、果、纺织原料作物以及林木等在内的广义农业,十
分注意多种商品农作物的种植和经营。他把种植多种商品农作物看作是治生富家的重要途径之一。
2、 贾思勰从商人治生之学里借鉴了许多农产品的买卖经验。
(一)“人弃我取,人取我予”。
(二)尽量买进孕畜以获利.贾思涨认为买牲畜时要尽量买怀孕的母畜,这些母畜生完小羊、小牛的母羊和母牛,如果壮实的话就留下来做种畜,如果不好就卖掉,这样可在母畜之外,白得一批幼畜。卖畜收入再用以购买怀孕的牲畜。如此往复经营下去,贾思髓估计:一年之中,经营牛、马。驴等大牲畜获利可以倍本,经营单只则可获利四倍
三、在生产管理中重视人的因素的作用
封建社会经济是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的自给自足经济,由于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很强,在农忙季节,时间不等人,在播种和收获期间必须抓紧时间完成,否则就会影响农作物的种植和收割。但是在农忙季节,仅仅依靠家庭内部的劳动力很难在短时间内完成农活,这样就需要以雇工的形式来解决,劳动力暂时不足的问题。贾思勰以摘红花为例,指出由于红花开花的时间短,并且要求在清晨露水未干前采摘:“花出,欲日日乘凉摘取,摘必须尽”。如果这时不抓紧时间采摘,等到露水干了之后再行采摘就会严重影响花的质量。采摘红花的特点要求很短时间投入较多的劳动力,但一般家庭的人手有限,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办法就是雇请帮工。这就涉及到对劳动者如何管理的问题。
把工具、牲畜等准备工作做好。贾思勰说, “调习器械,务令快利,袜饲牛畜,事须肥健”,他认为这是让雇工使生产能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劳动工具完好,快利,牲畜壮实健康这是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重视的。
1、 以实物分成激励雇工,贾思勰认为,在劳动中要重视人的因素的作用,要设
2、 法使劳动者保持好的精神状态,他说,“悦以使人,人忘其劳”;他提出用
实物分成的方式激励雇工,多产可多得,这样的报酬方式刺激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从而保证在一定的农时内完成工作。其好处是不用管饭,不用监督,利用雇工为己的心理完成工作。

第二节、 张履祥的“治生唯稼墙”论

张履祥(公元1611—1674年),浙江嘉兴府桐乡人,人称为“杨园先生”。他是明末清初著名的理学家、农学家和教育家。明朝灭亡后,他拒绝投顺清统治者,息影田园,淡泊自守,一面教读,一面经营农业生产以维持生活。其著作汇编为《张杨园先生全集》,其中《赁耕末议》、《补农书》、《备忘》等都主要是论述治生问题的,而《赁耕末议》尤其是一部关于地主治生之学的专书。
(一)“耕读相兼”论.
张居祥十分重视耕读结合,认为务农对读书知礼具有重要作用,“夫能稼穑则无求于人,无求于人则能立廉耻;知稼穑之艰则不妄求于人,不妄求于人则能兴礼让”。而经营工商业却是与礼义等道德规范相违背的,“贸易之事”“足以害心”,
(二)“农桑长久”论。
他认为在各行各业中,只有农业才持久安全,“耕则无游惰之患,无饥寒之忧,无外慕失足之虞,无骄侈黠诈之习”。
张履祥在“治生唯稼穑”论中明确指出了地主家庭经济管理的主要任务,就是处理和调节租佃关系,以更有效地组织、监督佃户或雇农从事农业生产。他说:“孟子曰:‘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士庶之家亦如此。家法,政事也;田产,土地也,雇工人及佃户,人民也。”因此,必须把对佃户,雇工的管理问题,放在治生的首要地位,“用人之道,自国与家,事无大小。愿当急于讲求”。
他主张,对待佃户应该制订一些必要的管理原则和方法。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两方面:
(一)选择佃户
他认为:“种田无良农,犹授职无良士也。”关于良农的选用之道,他提出:
首要的是确定严格的选择标准。他把标准归纳为四个等次:“力勤而愿者为上,多艺而敏者次之,无能而朴者又次之,巧诈嗜言者为最下”.
其次,注重平时访求,避免因信息的不对称而造成的遗憾。
第三,既坚持必要的选择标准,又灵活掌握佃户条件,他指出“惟善分宝”,老老实实地甘受剥削,俯首贴耳地易于支配,这是最重要的标准。但是对佃农要求不能过高,要全面考虑,适当放宽条件,无求备于一人’
(二)“抚御”佃户之道。
张履祥不赞成对待佃户过于残暴、苛虐,主张善待佃户。
1、对佃户要小恩小惠,以情感动人。
2、对雇工要“三好”、“三早”。张履祥认为,与佃农的关系还较好处理,而与雇工来往则需要多加留意。他提出了一套办法:“做工之人要三好,银色好、吃口好、相与好”,三早是起身早、煮饭早、洗脚早。三好以结其心。千万勿“灶边荒了田地”。
3.不可轻易退佃、换佃。
(三)生产经验:
1、多种经营
2、因时、因地制宜,集约经营。

第三节:张英的“保田产论”
张英的简介:《恒产琐言》
一、为什么要“保田产”? 张英认为原因有三:
1,地产持久、常新。他指出:“天下之物有新则必有故,屋久而颓,衣久而敝,臧获(奴仆),牛马服役久而老且死”,只有田产最持久、最不容易损坏,并且具有“常新”的活力。如果耕种太久了造成肥力减退,或者农事不勤而导致荒芜,“一经垦辟”、“一经粪溉”就又新了。因此,在一切财产中只有田产才是最可宝贵的,“独田之为物,虽百千年而常新”。
2,地产不畏天灾人祸。与其它财产相比,土地既不怕为水火所破坏。又不惧为盗贼所劫夺,“可以值万金之产,不劳一人守护。”如果土地所有者因战乱、天灾而逃亡外乡,即使其它财产都荡。然无存,土地所有权却不会丧失,返乡后仍然可以凭契据认产收回,“张姓者仍属张、李姓者仍属李”。
3,地租收入的优越性。地租收入稳定、牢靠。他分析说,经营商业、开当铺“生息速而饶”,但风险大、容易发生亏损破产,“断无久而不弊之理”,“虽乍获厚利,终必化为子虚”,相比之下,“惟田产、房屋二者可持以久远。”地租收入比起经商赚钱来,是“生息微而缓”,但“月计不足,岁计有余;岁计不足,世计有余”,是最少风险、最稳妥可靠的。在地租、房租两者之间,前者又更优于后者。因为,房产多在城市,房客又不象佃农那样愚懦可欺,房东索讨房租往往会引起争吵诉讼,甚至别生事故。如果房东较为懦弱,有时连房租也收不上来。而佃农“皆愿民,与市座商贾之狡健者不同,”向他们收租容易得多,阻力也少,即使派遣仆人上门收租,佃户也不会拖欠,“不敢藐视之”。再说,地租收入“正当”、安全。张英宣扬说,靠经营典当、贸易取得的利息和商业利润是“取财于人”,这样会使人“怨于心”,容易招灾惹祸,“无论愚弱者不能行,即聪明强干者,亦行之而必败。”地租收入是“取财于天地”,因而更正当、安全,不会招致人们怨恨,引起不满和反抗,“受之者无愧 ,享之者无他虞,”“虽多方以取,而无罔利之咎。”张英对封建士人“不事家产”提出了批评;认为“人家子弟最不当以经理田产为俗事、鄙事,”而应该把从事家庭经营管理活动以榨取地租看成是人间最“可乐”之事。
二、如何保田产呢?
张英把田产看作一切财产中最好的财产,把地租视为一切收人中最可靠的收入,那
么,他理所当然地要竭力探讨和寻求如何有效、长久地“保田产”。他认识到,“鬻产”现象的大量发生,“其根源则必在乎债负”,保田产的最大威胁来自因负债而被迫卖田。于是,他再三强调“鬻产之害”,以很大篇幅来谈论“防鬻产”的措施。
1、从节约支出入手。他指出:“债务之来,由于用度不经,不知量人为出”,因此欲除“鬻产”之根根源则自绝经费始”。他主张,平时,家庭生活方面要“简要,并从“小处节俭处做起。只有这样,才能防止因入不敷出而负债卖田,“凡有费用,尽从吝啬,千辛万苦,以保先业。”并且,除了财力特别充裕的大地主外,一般地主都应尽量在乡村居住以节省开支。“若千金以下之业则断不宜城而居矣”,“有二、三千金之产,方能城居。”地主乡居既可获得地租之外的收入;“在城不过取其额租,其山林湖泊之利,所遗甚多。此亦势不能兼,若贫而乡居,尚有遗利可收,不止田租而已。”还有助于防止地主子弟“鲜花怒马,恒舞酣歌,一裘之费动至数十金”的挥霍浪费行为。
他还提出;在大灾之年,地租收入减少了,尤其要防止负债卖田。这时候“当大有忍力,咬定牙根”,以千方百计保田产。如果万不得已而非卖产不可,也只能卖其它财产如衣服、首饰、存粮等等,决不可将土地出售。
2,要在增加收入上大做文章。张英认为,“欲无鬻产,当思保产,欲保产,当使尽地利”。“尽地利”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在择庄佃,一在兴水利。”对“兴水利”张英谈得很笼统,只是泛泛提到,没有什么具体东西。他把注意力放在“择庄佃”上,其选择良佃的标准是:“家必殷实”、性必“梗直朴野”、“饮食必节俭”等等。他对良佃与劣佃进行了详细对比,良佃“一在耕种及时,一在培雍有力,一在畜泄有方”,而“劣农之病有三,一在耕稼失时,一在培雍无力,一在畜泄无方”。这样,良佃“一亩可得两亩之力,地不加广,亩不加增,佃有余而主人亦利矣”。基于这种情况,张英引用了一句谚语加以总结;“良田不如良佃”。
张英还很强调地主亲自从事家庭经营管理活动以尽地利,保田产。他说。“守之有道,不可不讲”,如何做到“善经理”呢?
一方面,地主对平常的例行管管理活动如管佃、收租等要亲自了解和过问。由于这类活动每年都要重复进行,故可以建立一定的程序。地主要亲自经理家计,“第一“当知田界”,“第二当察农夫用力之勤惰”,“第三当细看塘堰之坚 浅深”,“第四察山林树木之耗长”,“第五访稻谷时值之高下”等,不能只依靠管家等人来管佃收租,以至自己“目不见田畴,足不履阡陌”,受手下人“恫喝”,“为其所窘”。
另一方面,地主对突发的非例行管理活动要有心计。这类活动不是经常发生的,就不能用平时例行的方法来处理。如在灾年时,不仅要防止负债卖田,还应做“有心计之人”,采取特殊的家庭经营管理手段以兼并、扩充土地,趁灾年地价低贱时购买田产,是最容易发财致富的,“其益宏多”。同时,不要与人争购良田,而要去购买人们不愿意买的劣田。张英认为,良田之价数倍于劣田,水旱之年,良田也要减收,丰收之年,劣田也能增产。另外。如果良田不善经理,“不数年变而为中田,又数年变而为下田”。而劣田只要善经理,“则下田可使之为中田,中田可使之为上田,虽不能大变,能高一筹。”所谓善经理劣田,其实就是在役使、压榨佃农上打主意,张英说得很清楚:“荒瘠之地,其一二土著老农之家,则田畴开辟,破池修治,禾稼茂郁,庐舍完好,竹木周木,居然一佳产。”
[附录] 轻重论(农业社会的国家干预主义管理思想)
轻重论是一种相当系统完整的国民经济管理理论,它包括了经济管理目标、经济理论和管理方法。
(一)轻重论的经济管理目标
轻重论的特点在于政府以各种手段控制住整个国民经济。他们认为控制了全国经济可以达到如下目标:
第一,调整中央政府与诸侯王、大工商业主以及人民的经济关系,以巩固君主的统治。
轻重论不仅重视从政治上加强统治,而且特别重视调整经济关系,加强中央政府的经济实力,以巩固君主的统治。在这个问题上,轻重论的主张,主要有如下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中央政府控制全国经济,以削弱诸侯王、大工商业主的经济实力。另一方面
通过中央政府控制全国经济,以控制住人民,“调通民利”,使民尽力,“亲君如父母”。
轻重论者认为君主统治人民不能只靠行政和法律手段,还应运用经济手段。他们认为,“不通于轻重,不可为笼以守民,不能调通民利,不可以语制为大治”。“通于轻重”,就是指运用经济手段。他们主张通过政府控制经济,从而控制住人民,使人民的生产、生活都依赖于政府,使“民无不系于上”;同时,运用轻重之术,调节人们的经济利益。这样,就可以“予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从而可以取得两个结果一:一是“民力可得而尽也干;另一是“民之戴上如日月,亲君如父母”。
第二,守住国家财富,不使外流。
轻重论者以前的思想家、政治家,多认为国家的富足,要靠“强本节用”。轻重论者认为“强本节用”只能使“五谷丰满”。如果不能运用轻重之术来控制住五谷,即不能“守谷”,这些五谷就会“四流而归于天下”,最后,只能亡国。所以,轻重论者认为,不仅要生产出更多的五谷,而且要运用轻重之术控制住五谷,不使外流。这样,国家才能富强。
第三,增加财政收入。
增加财政收入,也是轻重论经济管理的目标之一。他们认为政府通过控制经济、运用轻重之术,可在强制性的赋税之外,获得大量财政收入。他们说:“故人君御谷、物之秩相胜,而操事于其不平之间,故万民无籍(税收),而国利归于君也”。轻重论者有的甚至认为政府摄制经济,运用轻重之术,可以作到“无籍而用足”。⑤即完全不用征税而获得足够的财政收入。
(二)轻重论的经济理论
轻重论关于国民经济管理的主张,是在一定的经济理论基础上提出来的.轻重论的经济理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理论:一是市场与价格理论;一是财政理论。
第一,关于市场与价格理论。
(1)谷、币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轻重论认为谷与币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五谷食米,民之司命也;黄金刀币,民之通施也”。粮食是老百姓的命根子;货币是老百姓的顺手段、所以,他们认为君主只要控制住谷、币,就可以控制住老百姓,控制住天下。“故善者执其通施,以御其司命,故民力可得而尽也”,“人君操谷币金衡而天下可定也。此守天下之数也。”从市场的角度看,控制住谷、币,当然也就控制住市场。
(2)谷、币、万物之间的轻重关系。
轻重论认为谷、币、万物之间存在着轻重关系。“谷重而万物轻,谷轻而万物重”,“币重而万物轻,币轻而万物重”,“粟重而黄金轻,黄金重而栗轻”。这就是说一种商品(包括货币在内)与其他商品的比价,是此消彼长的关系。
(3)市场上的供求关系决定商品价格
轻重论认为市场上商品价格的变化是有规律的。他们的一个基本认识就是“物多则贱,寡则贵”。所谓物多、物寡,是指一种商品在市场上供给的多寡。供给的多寡是相对于需求讲的,所以。这是一种供求决定价格的说法。
轻重论还分析了一些影响市场上一种商品的供求和价格的具体原因。在轻重论
者看来,这种原因有两个方面:自然原因和人为原因。属于自然原因的,主要是年成的丰歉,丰年歉年谷物的收成多少不同,从而进入市场的谷物数量不同,影响供求关系。另外,季节不同,谷物的供求与价格也不同。“时有春秋,故谷有贵贱。”。属于人为原因的,主要是指人为地造成市场上的供求变化。如人为地把市场上的某种商品囤积起来,市场上这种商品的供给就少了,价格上涨。如果把某种商品抛至市场,这种商品在市场上供给就多了,价格就会下跌。即所谓“聚则重、散则轻”、“藏则重,发则轻”。轻重论还讲到政府的政令会影响供求与物价。“令有缓急,故物有轻重。”政府征收货币税,如果征收限期很短,人民就会在很短的时期内纷纷抛售自己的产品以换取货币交纳赋税。这样市场上货物的供给就增加,价格下跌。如果限期较长,这种影响就会较小。《管子•国蓄》专门谈到了征税的期限与商品价格的关系:“今人君籍求于民,令曰:‘十日而具’。则财物之价什去一。令日‘八日而具’。则财物之价什去二。令曰‘五日而具’。则财物之价什去半。朝令而夕具,则财物之价什去九。”
在轻重论者看来,不仅供求决定价格,而且价格也影响供求,影响商品流向。轻重论认为“重则见射,轻则见泄”。此地某种商”品价格贵,就成为人们射利的目标,各地、各国的这种商品就会涌至,供给增加。此地某种商品价格贱,这种商品就会离开此地,泄至他处,供给就会减少。从商品流向的角度来看,就是“物重则至,轻则去”,商品总是从价格低处流向价格高处。
第二,关于财政理论。
轻重论者的财政理论是独具特点的,他们不是论证赋税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而是从理论上否定了赋税。轻重论关于财政理论有两个基本观点:一个是以什么作为征税的对象,这个对象就会被扼杀。“夫以室虎籍,谓之毁成。以六畜籍,谓之止生。以田亩籍,谓之禁耕。以正人籍,谓之离情。以正户籍,谓之养赢”。另一个是认为人民的性情是“夺之则怒,予之则喜”,以征收赋税来取得财政收入,是夺民之产,是会激怒人民的。上述两个基本观点的逻辑结论就是否定赋税,但这在实际政策上行不通,于是他们主张薄税论。他们在指出以什么作为征税对象,这个对象就要被扼杀之后,并没有按照逻辑的必然,得出不要征税的结论,而是说“五者不可毕用,故五者偏行而不尽也”。意思是对房屋、土地、牲畜、人、户五种征税对象不能同时全部征税。只能有选择地、部分地征收。他们着重批判的还是横征暴敛,是“君之衡藉而无止。”他们认为“此盗暴之所以起,刑罚之所以众也。随之以暴,谓之内战”。所以,最危险的,并非征收赋税,而是征收赋税中的诈求无已,横征暴故乎正因如此,所以轻重论认为不能依靠,无限制地增加赋税来增加财政收入,而应适应人民之性情,尽量采取“见予之形,不见夺之理”的轻重之术来增加国家收入。
(三)轻重论的经济管理方法
第一,国家要控制住谷和币。
控制货币的办法首先是由国家垄断货币的铸造和发行。“人君铸钱立币。”其次,国家还要控制住货币的投放与流通。国家控制谷物除了依靠赋税收取的谷物外,主要靠国家掌握的货币来控制。
控制住货币和谷物是重要的,但是,还要操纵谷、币之间以及谷、币、万物之间的轻重关系的变化来控制市场,稳定统治,赚取利润。“人君操谷币金衡而天下可定也。此守天下之数也。”
第二,国家控制住尽可能多的各种产品。。
除了控制住谷、币外,轻重论还主张控制住更多的产品。轻重论者提出了“官天财”、“官山海”,即垄断自然资源的主张。在所要垄断的自然资源中占首位的是盐铁。他们认为盐铁是人民生产、生活所必需,垄断了盐铁,可以加价销售以获利。比如铁,轻重论认为,妇女做衣服要用针,一只针加价一文,三十只针,就加价三十文。三十文就相当一个人的口赋(人头税)。妇女也需要剪刀,每把剪刀加六文,五把剪刀就加三十文,又相当一个人的口赋,盐也是一样,“十口之家,十人食盐,百口之家,百口食盐”。如果每升盐加两个钱,一个万乘之国,有千万人口,一个月就是六千万钱。④所以,垄断了盐铁,收入是很大的。轻重论关于盐铁的设想,实际上是盐铁专卖。他们选择盐铁作为专卖对象是很有见地的。需求弹性是现代经济学的术语,轻重论当然不懂。但他们实际上掌握了需求弹性的原理,才在众多的产品中选择了盐铁,这种需求弹性小的商品作为专卖对象。
轻重论者还主张控制木材的砍伐销售。百姓所需的木材均由国家所控制的山林供给,根据木材的粗细,“君立三等之租”。
此外,对农村妇女生产的某些纺织品,也采取订立收购合同的办法来控制。总之,凡是能够控制的,都要控制。——
第三,操纵市场,贱买贵卖。
轻重论认为市场上的商品是“物多则贱,寡则贵,散则轻,聚则重。”因而,利用封建国家掌握的谷、币和各种物品,人为地“聚散”,造成市场上各种物品、包括谷物的供求变化,以此造成物价波动,从而达到封建王朝的目的,特别是增加收入的月的,即所谓“人君御谷物之秩相胜,而操事于其不平之间,故万民无籍,而国利归于君也。”
轻重论操纵市场的办法,首先是通过国家掌握的货币,来掌握谷物。大量的谷物被国家收购了,“聚则重”,谷价上涨。国家再以高价出售谷物,换取货币,再收购价格较低的其他各种商品。这样,这些商品由于被国家收购了,市场上供给减少,从而价格上涨。谷物由于国家大量出售而价格下跌,于是,又出售其他各种商品,收购谷物。这样循环下已,获利无穷。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还同时向农民放债。于青黄不接时,谷物价格上涨,政府贷给农民谷物,但以货币计算。到了秋后,收债,仍用货币计算,折谷归还。由于这时谷物价格低,所以可以收回更多的谷物。
第四,国与国之间的轻重之术。
国与国之间的轻重之术的实质就是通过国与国之间的经济交往,增强本国的经济实力,破坏别国的经济生活和实力,以达到从经济上、政治上控制别国的目的。
封建时代一个国家的贫富、国力的强弱,主要看谷物的多寡。所以轻重论特别注意本国的谷物不要外流,与此同时还要想方设法使别国的谷物流入已国。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轻重论主张提高本国谷物价格。“天下下我高,天下轻我重。天一下多我寡。”如果“天下高我独下”,本国谷物就要外流,如果因此造成全国帆谨,国家必被灭亡。而且以高价吸引别国谷物,从长远看也是合算的。轻重论者认为,虽然本国提高了谷物价格,但最后收买别国谷物时,并不一定非要付出高价,很可能以较低的价格就能买到。这是因为可以发生“有以重至而轻处”的情况,即各国因此国谷物价格高,“物重则至”,纷纷运谷至此以追求高价。这样,此国市场上谷物就多了,“物多则贱”.谷价会降下来。各国谷物已运至,如因谷价低而运回,可能更不合算,只好低价出售。
第五,行政手段在轻重之术中的地位。
轻重论者很重视行政手手段,号曰 “藉于号令”。所谓“藉于号令”就是国家以法令的形式来左右人们的经济行为。 “令有徐疾,物有轻重”。
地主治生之学(讲课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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