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性登记:信托登记的创新途径

 作者:蔡概还    138

  信托登记是信托设立时对信托财产进行登记加以识别的一种法律行为。信托登记的作用,一是使设立信托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信托财产的权利依法由委托人转移给受托人;二是实现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使其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三是依法对抗第三人。信托登记具有信托公示的效力,除信托法有特别规定外,其他人不得主张对该信托财产的权利;四是保护第三人的权益,使其与委托人开展商务活动时,能了解该委托人的实际财产状况。

  由于信托登记直接影响信托的效力问题,我国信托法第十条规定,“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未依照前款规定办理信托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手续;不补办的,该信托不产生效力”。但在实践过程中,该条规定缺乏可操作性。要寻求有效解决途径,必须正确理解我国法律环境下的信托登记制度。

  境外的信托登记,是建立在信托财产所有权转移基础上的。如英国信托法认为,一旦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则应当推定受托人取得了所有权。美国信托法认为,在信托关系存续期间,受托人对信托财产享有所有权,并且该权利不受委托人权利保留和有关投资限制的影响。这就意味着,财产所有者设立信托,就要将财产所有权转移给受托人,这中间存在一种所有权变更的法律关系,理所当然要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因此,信托登记并不是法律新设的一种登记行为,而是民法上关于所有权变更登记在信托设立上的一种具体运用。

  民法中关于所有权变更需要进行登记的财产范围,也是信托财产需要登记的范围。我国信托法这样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民用航空器、船舶、车辆、商标权、专利权等发生所有权变更,必须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也就是说,以这些特定财产设立信托,必须办理信托登记。需要注意的是,信托登记的标的并不包括资金和动产。相应地,这些特定财产所有权变更的登记部门,也是信托登记的主管机关。

  但我国的信托法,除明确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外,并未直接明确设立信托需要转移所有权,信托登记的主管机关、登记内容由此变得不明确,使我国的信托登记制度陷入了一种尴尬境地,实践中难以操作。近年我国在不断探讨解决信托登记的问题,主要理论基础是建立在信托财产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基础上的:即信托设立后,受托人获得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但受托人的这种所有权又是不完全的,属于名义所有权,法律所有权属于信托归属人。当信托财产归受托人名义所有后,办理所有权变更时,需要在该财产变更登记证明中注明为“信托财产”,以区别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这种解决途径无疑与国际接轨,切实可行,缺点是登记机关比较多,协调沟通起来有一定难度。

  笔者认为,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体系下,可以换一种思维方式寻求信托登记的解决途径,即信托登记不是所有权变更登记,而是证明该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的登记。按我国信托法的规定,信托财产独立性体现在:一是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二是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当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职责终止时,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三是非依特殊情形,任何人不得对信托财产强制执行;四是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销。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如果以此去理解信托登记,既符合我国信托法的现行规定,也为大陆法系国家不承认信托“双重所有权”前提下移植信托制度提供了一种新的创新途径。在此前提下,既可由特定财产或财产权利的现有登记部门开展信托登记,也可以成立专门的信托登记中心来办理信托登记事宜。其中,后一种途径简便可行,经国家认可后,其登记效力即可对抗第三人,实现信托登记的制度设计目的。

 独立性 新途径 信托 途径 登记 独立 创新

扩展阅读

2024(第十三届)全国商业数字化技术与服务创新研讨会暨2024(第十一届)全国渠道服务转型巡回首站于3月1日在西安举行。 随着互联网+的深入和经济商业模式的推动,数字化在零售行业受到越来越高的重视

  作者:mys5518详情


传统企业转型数字化营销面临着哪些难题? 传统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的目的是为了接触终端用户,了解用户的本质需求,进行精细化运营,从而发掘用户的更大价值。 但是,百分之90多的传统企业在进行数字化转

  作者:杨建允详情


对于汽车行业而言,从品牌传播到落地销售,从新车上市炒热概念赚足眼球,到引导用户实际到店进而购买,是一个长期而漫长、体系化整合传播的过程。在80、90后汽车消费主力军关注的众多内容载体中,视频能够最直

  作者:李欣详情


引导语:  2012年,金色十月,联纵智达家居事业部与东鹏瓷砖牵手,服务内容是为期8个月的单店营业力提升项目。之所以服务这个板块,原因也很简单:在目前房产调控、市场低迷的大环境下,企业“渠道为王、终

  作者:贾同领详情


与近20年我国房地产业总体上的蓬勃发展相比,国内在房地产金融方面的实践和研究都显得较缓慢,譬如许多专业人士对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房地产投资基金、房地产私募基金、夹层融资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等概念还是

  作者:张健详情


前言:这几年,银行业创新的意识普遍有所提高,把创新提高到了一个战略的高度。农行紧跟时代的步伐,抓住发展的机遇,抓住创新的机遇,在今年提出了一个口号,就是“打造创新型银行”,要结合市场的变化、客户需求的

  作者:胡一夫详情


版权声明:

本网刊登/转载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或来源机构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网不对其真伪性负责。
本网部分文章来源于其他媒体,本网转载此文只是为 网友免费提供更多的知识或资讯,传播管理/培训经验,不是直接以赢利为目的,版权归作者或来源机构所有。
如果您有任何版权方面问题或是本网相关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将进行整理。


人才招聘 免责声明 常见问题 广告服务 联系方式 隐私保护 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登陆帮助 友情链接
COPYRIGT @ 2001-2018 HTTP://WWW.QG68.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管理资源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