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筹划方法创新与企业内部控制

  培训讲师:蹇在文

讲师背景:
蹇在文老师企业财税规划风险管控财税培训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职业律师资格证原南方冶金学院教授国内多家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擅长领域擅长企业财税规划、风险管控、财税培训从业经历蹇老师原南方冶金学院教授,在财、税、法三大领域从业30余年 详细>>

蹇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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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筹划方法创新与企业内部控制详细内容

企业税收筹划方法创新与企业内部控制

课程大纲:

第一章:最新税收动态与涉税风险管理

第二章:企业纳税筹划不当产生的根源

第三章:企业筹划创新风险管理与案例分享

第一章:最新税收动态与涉税风险管理

第一节国地税合并带来何种影响,稽查形势有何变化

一.金税三期并库上线给企业和个人带来哪些影响

1.不会有国税、地税重复或者多头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了,合并后税务局会更加系统和规范、普及对企业检查的力度。

2.企业信息对比数据增多,日常监管力度加强。现有国地税日常监管评估或大数据的风险指标对比,提取指标的税局往往不考虑其负责税种之外的纳税情况。可预期的是,今后全税种纳税信息都可实现对比分析,企业合规性要求更强。

3.将来国地税合行联动肯定会越来越多,稽查都是全税种的,企业违法成本将急剧上升

二.金税三期并库上线给税局征管工作带来哪些影响?

“金三并库”通过前端操作界面整合和后端数据库合并,将原国税、地税两套征管信息系统,形成一套统一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应用一套岗责体系,建立一体化基础设施,税务人员一次登录、应用一套数据、产出一套报表,纳税人一个窗口办税,实现纳税服务标准规范,征管模式统一科学,税收数据应用分析水平大大提升。

也就是说,以大数据著称的金税三期,将实现覆盖税务总局、国税、地税各级机关以及与其他政府部门的网络互联,逐步建成基于互联网的纳税服务平台。

三.稽查合并后需要提高警惕了

稽查合并后的大数据储存信息将更加全面,透明。日常监管纳税评估及纳税人财务数字分析抓取比对,也会更加的精准和便捷。所有数字分析随着国地税稽查合并,体现出更加的全面性和更强的针对性。提高应对纳税人偷漏税等税收违法问题的技术手段。通过媒体公开违法者信息,“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随着国地税合并,统一行动展开。“失信者寸步难行”成为现实。

2019税局建成以大稽查为震慑的现代税收征管大格局构建新型稽查体系

虚开涉案百亿,“鹰击1号”案发启示

l3-软件上线,案件查办加速.docx

四、“金三并库”后给大家提几点提醒:

1.无论政策、制度、系统怎么变化,对于那些合法、合规经营的企业来说都不会受到什么影响。

2.如果您的企业在账面、发票、账簿上有问题,就需要特别注意了!金税三期并库后,企业将会面临又一轮大清查,切勿心存侥幸!

3.发票的问题,尽快进行增值税进项转出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账簿的问题,尽快两账合一,通过库存盘盈方式尽快补申报。

五.特派办制度--将持续加大税收违法稽查惩戒力度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已设立驻北京、广州、重庆特派员办事处,主要承担对工作范围内税务机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情况的督查、税收执法合规性检查、财务内审、跨区域涉税大案要案稽查等任务。

第二节2019税收新政及改革的方向

一、2019年上半年主要税收新政

财税[2019]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关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二、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方向

税总发[2016]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年税务机关将怎样做好税收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三、总体目标:

以“新税务·新服务”为主题,以实施减税降费为主线,以深化税收领域的“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抓手,通过减税降费、提速增效、整合升级、协同共治,彰显利民惠民的新作为、打造快捷便利的新速度、搭建稳定高效的新平台、开创携手共进的新局面,进一步创响特色鲜明的纳税服务品牌。

四、具体措施:

1.认真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措施。

2.2019年底前对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再精简25%以上。

3.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抄报税、在税控开票软件中增加电子发票开具功能、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

4.围绕纳税人关注热点和投诉反映突出问题,2019年上半年开展全国纳税人需求调查。

5.年底前实现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

6.将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海关缴款书纳入选择确认范围。

7.推动自然人以统一身份、统一代码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和相关非税收入,提供线上、线下多渠道缴纳税费服务。

8.确保审核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在10个工作日以内.

9.整治和防范“黑中介”“中介黑”行为。

温馨提示:看紧你的你的身份证

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什么用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

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新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纳税人识别号的用途

个人实名办理各项涉税业务

开具完税证明

纳税查询

五、自然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申请退税、开具完税凭证、纳税查询等涉税事项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或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9号)

怎么取得纳税人识别号?

1、有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

向扣缴单位或税务机关出示身份证即可,无须另行申请。

无居民身份证的华侨、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个人、无国籍个人

首次发生涉税事项前,提供“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国籍或地区、出生年月日、性别”等信息,由税务机关赋码

后续办税,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即可,无需重复申请;可凭有效身份证件找回。

2、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其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作为纳税人识别号;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

3、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报送相关基础信息。

4、税务机关应当在赋予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后告知或者通过扣缴义务人告知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并为自然人纳税人查询本人纳税人识别号提供便利。——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9号

为你排忧:宽松的税管的时代已经过去,作为财务的您将面临什么问题?敢问路在何方?

大数据犹如一股强劲的风,吹皱企业税务管理一池春水。对此,企业是从容拥抱,还是徘徊观望?

建议,企业应尽早规划、及早准备,以适应瞬息万变的商业环境与日益严格的税收监管环境,完成税务职能的转型及提升。

在企业税务管理上,要从“人”的角度和“事”的角度加以考量。

从“人”的角度看,根据企业规模大小和税务事项的复杂程度,配套建设组织架构、岗责体系和操作规范,控制流程中的关键风险点;

从“事”的角度看,将高频、可标准化处理的涉税事项固化到企业的信息系统中,通过自动控制的方式提升税务管理能力,同时建设和完善基于税务大数据的风险识别预警系统,提前发现和处置税务合规风险。

第二章企业纳税筹划不当产生的根源

“金三”+全面增值税时代,财务最难的、企业最迷茫的、老板最恐惧的是税务风险,而税务风险是如何产生的呢?其根源就在于“五最”!

如何认识、如何分析、如何规划“五最”,将直接决定您的最终税负,真正体现您的财务管理能力和企业内控价值!!

第三章企业税收筹划创新风险管理与案例分享

一.什么是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税收筹划不是税收优惠政策的搬运工,而是对商业逻辑和商业模式的理解与运营。是在法律、商业、财税等合理合法的框架下,结合产业和企业的特殊性,对未来和现在的财税进行系统性和综合性的重构与规划,实现涉税零风险的管理活动。

税收筹划技术一:税收有“洼地”,地上有黄金

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财税[2011]112号)

自2016年1月1日起,对新疆困难地区及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适用目录进行适当调整,统一按照《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2016版本))》执行。(财税[2016]85号)

什么是税收洼地?顾名思义,就是税收比较少的地方。

税收洼地法的最基本原理:在税收洼地成立采购公司或销售公司,高毛利率部分留存在洼地,在当地交增值税,然后享受当地政府的税收返还。(严格来说:是财政返还)

税收洼地到底有多大的好处?

增值税可返还:40%~50%

所得税可返还:32%~38%

申请核定征收:1%~3.5%

税收洼地在哪里,你到底到在哪里?不是在梦里!

在国内各地(河北,江西,湖南,四川,西藏,浙江等地)建立了二十几个税收洼地,通过“先交后返”的优惠税收政策,可以迅速达到明显的节税效果。(有别于国家现有的沿海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上市企业亦完全可以操作。

税收洼地操作很复杂?

操作简便,只需要提供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我方设立即可,无需其他与生产、物流、办公等配套的硬件设施。

筛选条件

哪些企业较为适用进行返还的税务筹划呢?

销售金额3000万以上,毛利率20%以上,新材料、新能源、化工、机械设备、智能制造等行业。

案例分析:

近来,媒体与朋友圈疯传一张恒大集团文件截图,文件中表示,2017年12月4日恒大集团聘任任泽平为首席经济研究学家兼恒大经济研究院院长,薪酬核定为1250,000元/月(即工资625,000元/月,核定综合奖金元625000/月)。

任泽平要交多少税呢?

(任专家,俺替您算算吧)

一、按照这种常规算法,任泽平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125w-5000)×45%-15160=545,090×12=6,541,080元,

辛苦工作一整年,有约43.6%的工资要上交给国家。

二、任专家,俺们替你想办法---

假设任泽平在某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恒大集团把这笔钱支付给任泽平的个人独资企业,又将是怎样的呢?

?

那么需要缴纳的税为:

=(1500w×10%)×35%-65,500=459,500元。

你没有看错,在完全合情合理的办法之下,只需要多一些操作,就能够少缴纳6541,080-459,500=6,081,580元的个人所得税。经过税务筹划,任泽平的个人所得税从原来的占薪资43.6%降到3%。

“我辛辛苦苦挣了百万的年薪,却要缴纳40多万税(个人所得税),而有人炒股一夜暴富挣了几百万元,股票转让时却不用交税(个人所得税),这确实不太公平。”

一家日用消费品企业税务总监张x对第一财经感慨道。

合理利用税收洼地策略!

1、洼地公司如何运营

1.1.洼地的业务可以异地经营

1.2.洼地区域发票不能离开洼地

1.3.账务要规范

2、转移的成本代价有多大

2.1.地址成本

2.2.需要代理记账机构

2.3.注册中介收取的手续费

外地设立企业要注意!

1、企业组织形式很重要(个独.合伙)

2、要考虑公司的长远打算

3、发票千万不要带回原地开具

4、业务分离要注意,否则虚开

5、中介机构管一定要管“生.死”

6、要找专业机构做

搭企业税收筹划技术二:搭建合理的组织架构法

组织链重构——不同主体.不同身份.不同税负检查的主要指标

增值税

所有的组织形势都需要交增值税,只是根据销售额的大小和会计核算水平来区分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25%(自然人股东分红20%),其他组织形式为个人所得税(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注意加成征收)。

一、成立分公司享受优惠

(一)分公司概念。

分公司是公司在其所在地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二)增值税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纳税地点。

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2、营改增纳税地点

第四十六条增值税纳税地点为: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财税[2016]36号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第二条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四条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第五条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六条汇总纳税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其中25%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或退库。具体的税款缴库或退库程序按照财预[2012]40号文件第五条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总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总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第十四条分支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第十五条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计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二、成立子公司享受优惠

(一)子公司概念

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定。

案例:某甲经营一家公司,年盈利320万元,请问以何种方式组建公司可得最大税收利益?

方案1: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

企业所得税=320×25%=80(万元)

个人所得税=(320-80)×20%=48(万元)

税后收益=320-80-48=192(万元)

方案2: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或者合伙制企业

个人所得税=320×35%-6.55=105.45(万元)

税后收益=320-105.45=214.55(万元)

提醒: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在选择其积极方面的同时,也应该考虑其消极的一面,不能以偏概全。比如,在不考虑其主要因素的情况下,单就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合伙企业要优于有限公司,因为合伙企业只征一次个人所得税,而有限公司还要再征一次企业所得税;如果综合考虑企业的税基、税率、优惠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存在,股份有限公司也有有利的一面,因为,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般都是只为有限公司所适用。

企业税收筹划技术三合理利用身份法

财税(2015)72号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六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第七条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第八条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财税[2018]39号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一、自2018年4月1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其中,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财税[2009]70号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一、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三、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一)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二)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三)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四)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相关问题的公告

一、以劳务派遣形式就业的残疾人,属于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劳务派遣单位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安置残疾人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由机关事业单位改制后的企业,为残疾人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于《通知》第五条第(三)款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范畴,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财税〔2016〕5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一、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五、纳税人按照纳税期限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退还增值税。本纳税期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纳税年度内以前纳税期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纳税年度内以后纳税期退还,但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退还。纳税期限不为按月的,只能对其符合条件的月份退还增值税。

【享受条件】

1.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不得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

6.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又适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军转干部等支持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自行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

7.此项税收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纳税人,但不适用于上述纳税人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

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额,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

第三条 纳税人首次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备案资料:

(一)《税务资格备案表》。

(二)安置的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安置精神残疾人的,提供精神残疾人同意就业的书面声明以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字或印章的证明精神残疾人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书面材料。

(三)安置的残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

第五条 纳税人提供的备案资料发生变化的,应于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就变化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

第六条 纳税人申请退还增值税时,需报送如下资料:

(一)《退(抵)税申请审批表》。

(二)《安置残疾人纳税人申请增值税退税声明》(见附件)。

(三)当期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的复印件及由纳税人加盖公章确认的注明缴纳人员、缴纳金额、缴纳期间的明细表。

(四)当期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或纳税人加盖公章的按月为残疾人支付工资的清单。

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申请退还增值税时,不提供资料(三)和资料(四)。

财税〔2010〕12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

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

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减免税比例及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主管部门确定。

案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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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三十九)随军家属就业。

1.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60%(含)以上,并有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

2.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随军家属必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

按照上述规定,每一名随军家属可以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四十)军队转业干部就业。

1.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2.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企业税收筹划技术四流程再造法

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不是税收优惠政策的搬运工,而是对商业逻辑和商业模式的理解与运营。是在法律、商业、财税等合理合法的框架下,结合产业和企业的特殊性,对未来和现在的财税进行系统性和综合性的重构与规划,实现涉税零风险的管理活动。

业务再造——要想改变税、只有改变业务

很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老板往往片面的把企业税负高、风险大的问题归罪于财务人员。正确吗?

税收是因企业经济业务产生的,是财务部门核算、缴纳的,不是财务会计做账做出来的。

案例分享

“人民的名义”告诉你!

企业税收筹划技术五优惠政策利用法

财税[2017]38号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放宽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怎么算?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核定征收企业能否享受优惠?

2号公告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的企业,根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并及时将调整情况告知企业。

小微企业如何享受所得税优惠?

享受税收优惠相关资料是否留存备查?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目标脱贫地区”包括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新疆阿克苏地区6县1市享受片区政策)和建档立卡贫困村。

二、企业同时发生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度扣除限额时,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不计算在内。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二、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已发生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货物捐赠,可追溯执行上述增值税政策。

企业税收筹划技术六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筹划

国税函[2010]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三、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五、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

财税[2009]60号-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五、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结清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等税款,清偿企业债务,按规定计算可以向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资产。

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被清算企业的股东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资产应按可变现价值或实际交易价格确定计税基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第四条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第十条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

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三)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四)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股权转让涉及税费

一次股权转让要缴纳什么税费给国家呢?

印花税(按着合同转让价格的0.5‰缴纳)

所得税

股权转让方的股东为自然人:按转让所得缴纳20%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方的股东为公司:按转让所得缴纳25%企业所得税

股权转让方的股东为境外企业:按转让所得缴纳10%企业所得税

股权转让未及时申报纳税,会进牢房?

案例分析:

几年前的一天,江苏省徐州市地税局稽查局接到上级转来的一个举报线索。举报称,2018年7月初,王某与他人共同出资6700万元收购了徐州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其中,王某出资5226万元,占78%的股份。2018年7月和2018年10月,王某与天津某商贸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以16112.96万元的价格出售其本人持有的a公司78%的股权。在这些股权转让过程中,相关单位和个人未按税法规定申报缴纳各项税款。

因没有及时为股权转让所得申报纳税。2019年,随着法院一纸判决,王某未来三年将在狱中度过。据悉,因股权转让偷逃税款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江苏省尚属首例

案例分析:

广州某教育培训公司,实收资本1000万元,股东是夫妻档,各占50%,股东权益2000万元。现要以2.1亿元将其51%的卖给某上市公司

税收筹划前

个人所得税=(2.1亿-510万)x20%=4098万元

印花税=2.1亿x0.5‰=10.5万元

进行税收筹划(后)

税收洼地法

第一步:在洼地设立合伙企业,股东将51%的股权转让给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0[股东权益]x51%-1000[实收资本]x51%)x20%=102万元

第二步:合伙企业核定所得税税率(假设核定为3.5%),按收入总额缴税,将合伙企业的51%股份以2.1亿卖给上市公司

所得税=2.1亿x3.5%=735万元

印花税=2.1亿x0.5‰=10.5万元

可节省税:4098-102-735=3261万元

企业税收筹划技术七动产转让税收筹划

免契税:

财税〔2018〕17号-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六、资产划转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

免征土地增值税:

财税〔2018〕57号-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四、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五、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转移任意一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情形。

暂免企业所得税

财税〔2014〕109号-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三、关于股权、资产划转

对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凡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1、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2、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账面净值确定。3、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其原账面净值计算折旧扣除。

企业税收技术八业务合同设计法

合同设计——合同就像剧本,包含朗朗乾坤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决定业务过程,业务过程产生税收。

案例分享: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

企业税收筹划技术九创业者不可不知的节税技术

财税[2016]101号-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三、对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实施选择性税收优惠政策

(一)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二)企业或个人选择适用上述任一项政策,均允许被投资企业按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时的评估值入账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摊销扣除。

(三)技术成果是指专利技术(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成果。

(四)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是指纳税人将技术成果所有权让渡给被投资企业、取得该企业股票(权)的行为。

中小企业主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可以在不超过计税工资的范畴内适当提高员工工资,例如: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建立职工基金(如: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教育基金等),增加企业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等等。如此一来,不仅可以调动员工积极性,而且这些费用都可以列入企业的成本,从而摊销企业利润,减少税负。

混合销售要依法而签,分别计税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就是混合销售。这里包含两个要素:一是必须是同一项销售行为,二是必须要涉及服务和货物,二者缺一不可。其中也有需要注意的税务筹划点。

发票丢失,及时补救,仍能报销

我国实行以票控税,因为涉及到税收,如果发票丢失想要重开一张是不太可能的。但是,没有了发票就不能凭票报销和公司入账,该怎么办呢?

将个人专利以技术入股的形式投入公司使用

如果企业老板或员工个人拥有专利,并将其提供给公司使用,公司在对待个人的专利时,可以为其合理估价,并以有价入股的形式纳入公司使用,并签订正式的合同。

这样一来,专利就会成为公司的无形资产,会计人员可以采用合理摊销的方式,将其计入成本费用,从而减少利润,达到少缴税的目的。

财财税[2016]101号-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三、对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实施选择性税收优惠政策

(一)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或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也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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