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社管理法规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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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社管理法规制度(ppt)
第二章 旅游社管理法规制度

第一节 旅行社概述
二、旅行社的概念
三、旅行社的分类和经营范围
国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小思考:
设立旅行社的条件
旅行社的审批
外商投资旅行社的设立的申请条件

外商投资旅行社的设立

旅行社的经营

旅行社的权利
①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②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③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是指由旅行社缴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用于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款项。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赔偿工作
保证金赔偿条件  
  保证金赔偿案件的处理
质监所处理赔偿请求案件,能够调解的,应当在查用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30日内做出调解,促使请求人与被投诉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调解不成的,分别做出如下处理: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
收取预付款后,因旅行社的原因不能成行,应提前3天(出境旅游应提前7天)通知旅游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者已交预付款10%的违约金;
造成旅游者误机(车、船),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的直接经济损失,并赔偿经济损失10%的违约金;
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协议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应退还旅游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未按国家或旅游行业对客人服务标准的要求提供导游服务的,旅行社赔偿旅游者所付导游费用的2倍。
导游违反旅行社与旅游者的合同约定,损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旅行社应对旅游者进行赔偿:A.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B.违反规定,擅自增加用餐、娱乐、医疗保健等项目,应承担旅游者的全部费用;C.违反合同旅程计划,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应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的20%;D.擅自安排旅游者到非旅游部门指定商店购物,所购商品为假冒伪劣商品,应赔偿旅游者的全部损失;E.私自兜售商品,应全额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F.索要小费,应赔偿被索要小费的2倍。
导游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旅游者无人负责,旅行社应承担旅游者滞留期间所支出的食宿费等直接费用,并赔偿全部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旅行社在旅游过程中,因相关 部门的原因发生质量问题,组团 社应先行赔偿旅游者的损失:
安排的饭店,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所付房费与实际房费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
安排的交通工具,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所付交通费与实际费用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
安排的观光景点,不能游览,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费,并赔偿退还费用20%的违约金。

小王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东山一峨眉山”2日游,并约定游览峨眉山时包括观看日出的行程安排。结果,由于导游迟到,路上又停车三次,为了等待旅游团之外的其他旅游者,等车到达峨眉山的停车场时,想看日出的旅游者只能望“阳”兴叹了!小王要求旅行社退还峨眉山景点门票并赔偿损失。小王的要求合法吗?
质量保证金的管理
旅行社责任保险制度
A.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B.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C.保险标的;
D.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E.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F.保险价值;
G.保险金额;
H.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I.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J.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K.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旅游保险的特点
短期性 。
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
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相结合。
旅行社责任保险
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客体
旅行社责任保险合同的客体,即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标的是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中国公民旅游管理办法
一、出国旅游经营管理

(四)暂停或取消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的规定
1、入境旅游业绩下降的;
2、因自身原因,在1年内未能正常开展出国旅游业务的;
3、因出国旅游服务质量问题被投诉并经查实的;
4、有逃汇、套汇行为的;
5、以旅游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送他人出境的;
6、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认定的影响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秩序的其他行为。
二、组团社和旅游者的职责
按核定人数组织、办理签证 、安排专职领队 、整团出入境 、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签订书面旅游合同 、按约定提供服务、委托境外接待社签订书面合同 、按计划安排旅游活动、介绍有关注意事项 、遇到问题应及时报告 、不得串通、欺骗和胁迫旅游者消费。
旅游者的职责
1、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的法律,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并服从旅游团领队管理。
2、严禁旅游者在境外滞留不归。

三、罚则
未经批准经营出境业务的,责令停止,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未安排专职领队的,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组团社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未向旅游者真实说明或警示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暂停组团社出国旅游资格,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领队可以暂扣直至吊销领队证。
串通、欺骗和胁迫旅游者消费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吊销领队证。
旅游者在境外滞留不归,不及时报告的,给予警告,暂扣领队证,暂停处境有资格,吊销旅游者护照。
边境旅游
开展边境旅游必须具备的条件:
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国人开放的边境市县。
由国家正式批准对外开放的国家一、二类口岸,
口岸联检设施基本齐全。
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接待外国旅游者的旅
行社。
具备就近办理参游人员出、入境证件的条件。
具备交通条件和接待设施。
同对方国家边境地区旅游部门签订了意向性协
议,做好可行性研究。
案 例
2001年9月初,黄某在当地一家报纸上看到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海南7日游的广告,送到该旅行社报名,参加9月26日启程的海南7日游旅游团,旅行社与黄某签订了书面合同,黄某按旅行社的要求交纳了600元的预付款。 9月23日,黄某突然接到其所在公司临时安排其到北京出差一个星期的通知,他的旅游计划被迫取消,黄某送到该旅行社提出退团,但被告知预交的可600元的旅游费中,旅行社要扣除10%,即60元的违约金。黄某不服,向当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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