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云南省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doc)

  文件类别:战略经营

  文件格式:文件格式

  文件大小:11K

  下载次数:165

  所需积分:5点

  解压密码:qg68.cn

  下载地址:[下载地址]

清华大学卓越生产运营总监高级研修班

综合能力考核表详细内容

135云南省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doc)
云南省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MLY-HR-135 第一条 为了适应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充分调动企业经营 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经营者的收入分配,促进企业家队伍的建设。现结合 云南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企业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年薪制是以年度为单位,根据经营者的经营管理 业绩和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程度,确定其工资收入的工资分配制度。试行年薪制 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设立的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包括国家全资设立的非 公司制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的股份有限公 司。其他企业经董事会或股东代表大会同意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经营者是指企业的董事长(不含有关部门兼职董事长)、总经理(厂 长)。企业其他领导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本企业职工工资分 配方案确定工资收入。经营者可依据他们的经营管理业绩提出给予一次性奖励的 意见,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后,按管理权限批准后执行。第四条 试行经营者年薪制应遵循的原则(一)以按劳分配为主体,体现管理作为生产要 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原则;(二)经营者收入与本企业职工收入相分离的原则;( 三)责任、风险、业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四)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先考 核、后兑现的原则;(五)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配套的原则。第五条 经营者的年薪收入由基本收入(基薪)和效益收入两部分组成。经营者年薪收入 包括在一个经营年度内从企业所获得的全部工资性收入。除目前尚未纳入工资总 额范围的保险福利、劳保费用以及创造发明奖、政府特殊津贴和按规定对作出特 殊贡献的经营者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奖励外,经营者不得在企业获取其他工资性收 入。第六条 经营者基本收入依据经营者所经营管理企业的规模(企业规模类型划分以经济管 理部门的正式行文为准)、责任、风险等因素确定(见附件一)。经营者基本收 入将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情况,由省政府或省政府授权的 部门适时调整。 第七条 经营者的效益收入主要依据其经营管理业绩确定。考核指标为国有资产增值率、 总资产收益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社会贡献率等。根据行业特点可增加安全、质 量、技术进步等指标(计算公式和考核办法见附件二)。第八条 鼓励优秀管理人员到亏损企业任职。新到亏损企业任经营者的,基本收入上浮2 0%,效益收入按其扭亏、减亏幅度考核确定。经营者任职3年内达不到扭亏、 减亏目标的,其基本收入不再上浮,按亏损企业经营者的有关考核规定确定其年 薪。 第九条 经营者年薪支付及列支渠道。经营者的基薪由企业按月以现金形式支付;经营者 的效益收入在一个经营年度结束,经考核批准后兑现。经营者年薪收入在企业成 本费用中列支。效益收入可以现金、股份、可转换债券等形式支付。经营者年薪 作为企业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纳入劳动工资统计。实行工资总额决定办法、工资 总额包干的企业在工资总额内予以单列。 第十条 建立经营者风险金制度。每年从经营者效益收入中提取30%建立经营者风险金 ,在企业应付工资科目中下设“经营者风险金”。风险金用于抵补由于经营者决策 失误或经营不善使企业造成的损失。在经营者任期届满,经离任审计,抵补损失 后的部分,一次性向经营者兑现。 第十一条 经营者所得年薪收入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以月平均计算 ,照章纳税。第十二条 经营者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未满卸任的,按照有关规定和本企业职工工资 分配方案确定其工资收入,不再保留年薪制待遇。第十三条 年薪制试点的审批程序(一)非公司制企业,年薪制方案和年终考核结算根据企 业隶属关系和经营者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审批。具体程序是:1.企业首先根据本 办法提出年薪制具体方案,连同本企业上年度经济效益指标基数、职工平均工资 以及当年生产经营计划和职工增资计划等必要资料,在经营年度开始两个月内报 送主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提出意见,报同级劳动部门;劳动部门会同财政 、国资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管理权限批准执行。在经营年度终了的3个月内,企 业按批准的方案,依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财政部门批准的财务报表结算 经营者效益收入,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同级劳动、财政、国资部门批准后兑现。 2.无主管部门的企业试行经营者年薪制的,由企业提出具体方案报同级劳动部 门,劳动部门会同财政、国资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管理权限批准执行。(二)按 《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经营者年薪制方案及年终考核结算,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由董事会或股东代表大会审核同意后,报同级劳动、财政部门备案。国 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年薪制 审批程序参照非公司制企业执行。第十四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国资、审计、企业主管部门和产权主管部门加强 对经营者工资收入的监督检查。经营者实行年薪制后,不得再从企业取得其他工 资性报酬。对超出本试行办法规定从本企业获取个人收入或弄虚作假的经营者, 除扣回超领的工资收入外,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撤 销(解聘)其职务;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十五条 本试行办法省级试点单位由省劳动厅商有关部门确定,待取得经验后再在面上企 业逐步推行。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参照上述有关规定自行确定试点范围,试点企业 名单和实施细则报省劳动厅备案。原批准试行年薪制的企业,可根据本试行办法 完善后继续试点。实行经营者年薪制的企业,不再实行《云南省国有工业企业资产 经营责任制年度考核试行办法》。实行《云南省国有工业企业资产经营责任制年度 考核试行办法》的企业,可暂不实行本试行办法。第十六条 经营者年薪制试点工作由劳动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进行。第十七条 本试行办法由省劳动厅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试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经营者基本收入表 ---------------------- | 企业规模 | 经营者基本收入(元) | |------|-------------| | 特大型 | 35000-40000 | |------|-------------| | 大一型 | 28000-32000 | |------|-------------| | 大二型 | 22000-26000 | |------|-------------| | 中一型 | 16000-20000 | |------|-------------| | 中二型 | 13000-15000 | |------|-------------| | 小 型 | 10000-12000 | ---------------------- 附件二:效益收入计算及考核 一、计算公式 K=I×D K—效益收入 I—基本收入 D—经营业绩综合调节系数 D=f(j) j—经营业绩综合增长率 j=(g×a+s×b+i×c+z×d) g—国有资产增值率增长率 s—总资产收益率增长率 i—成本费用利润率增长率 z—社会贡献率增长率 a、b、c、d分别为权重系数: a=0.40,b=0.2,c=0.25,d=0.15 当年实现数-核定基数 各指标增长率=---------- 核定基数 D与i的取值表 ----------------------------------- ------------ | j值 | D取值 | 说 明 | |--------------|------------|------ -----------| |j<0 |D值减0.02,最多减至|综合业绩比上年下降相应扣减基 | |每减少0.01 |-0.2 |薪,最多扣减20% | |--------------|------------|------ -----------| |j=0 |D=0 |综合业绩与上年持平,无效益收入 | |--------------|------------|------ -----------| |j在0.01—0.10内j每| |综合业绩增长1%—10%、效益收 | | |D值增加0.08 | | |增0.01 | |入为基薪的0.08—0.8倍 | |--------------|------------|------ -----------| |j在0.11—0.20内j在|D值在1的基础上增加 |综合业绩比上年增长11%—20% | |0.1基础上每增0.01 |0.10 |效益收入等于基薪1.10—2.0倍| |--------------|-----------|------- ----------| |j在0.21以上j在0.2 |D值在2.0基础上增加 |综合业绩比上年增长21%以上,效 | |基础上每增0.01 |0.12 |益收入按考核计算不封顶 | ----------------------------------- ------------ 二、相关指标解释 1.国有资产增值率= 期末国家所有者权益 --------- 期初国家所有者权益 (股份制企业用净资产增值率) 税后净利 2.总资产收益率=----×100% 资产总额 利润总额 3.成本费用利润率=------×100% 成本费用总额 社会贡献总额 4.社会贡献率=------××100% 平均资产总额 5.国家所有者权益=国家资本+专用拨款和各种建设基金以及减免税形成的资 本公积+(资本公积-专用拨款和各种建设基金以及减免税金形成的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未分利润)×国家资本÷实收资本。6.社会贡献总额包括工资、劳保 退休统筹、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利息支出净额、应交增值税应交产品销售税金及 附加、应交所得税、其他税收等八项。 三、考核指标基数的确定 首次确定各项考核指标原则上以上年实际完成数为基数。上年完成数低于前两年 完成数的按三年平均数确定。在确定以后年度基数时国有资产增值率年递增率不 低于3%,其他指标的年递增率不低于0.2%。 四、效益收入指标的考核 经营者效益收入指标采用分年度考核,先审计后兑现的办法。指标完成数以财政 、税务或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通过的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准。考核指标完成时应扣除 下列因素:(1)考核期内国家对企业的各种投资增加的资本金;(2)考核期 内国家专项拨款、各项建设基金增加的资本公积金;(3)考核期内由于国家对 企业实行先征后返等减免税办法增加的资本金或资本公积金;(4)考核期内按 国家规定资产重估、评估增加或减少的资本公积金;(5)考核期内按国家规定 进行清产核资增加或减少的所有者权益;(6)考核期内企业接受馈赠增加的资 本金;(7)其他客观因素。五、对辅助指标考核根据行业特点,主管部门、产 权主管部门或董事会可自行制定辅助指标及其考核办法。完不成辅助指标的适当 扣减效益收入。六、亏损企业经营者年薪收入的考核对亏损企业经营者实行年薪 制的,必须要与有关部门签订减亏、扭亏目标责任制,否则不予实行。年度考核 以减亏、扭亏指标替代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具体可按以下规定严格考核: 凡超过核定亏损基数的,基本收入下浮20%;实现平亏的,可以保留基本收入 数。效益收入按其减亏、扭亏幅度确定。 年薪制:激活企业内部经营者   山东莒南县供电公司是推行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比较超前的县级供电 企业,早在1992年4月就在全省乃至全国农电系统率先推行,后来又先后实 行了岗位等级工资制、岗位技能工资制等分配形式。但从总体上看,对企业内部 二级经营者实行的仍是职务工资加奖金的分配办法,没有充分考虑企业内部经营 者的劳动特点,没有体现企业内部经营者的地位、作用、责任以及与风险相对应 的报酬权益。因此,对分配制度进一步改革,对企业内部经营者实行年薪制势在 必行。     一、年薪制的...
135云南省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doc)
 

[下载声明]
1.本站的所有资料均为资料作者提供和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学习和研究交流使用。如有侵犯到您版权的,请来电指出,本站将立即改正。电话:010-82593357。
2、访问管理资源网的用户必须明白,本站对提供下载的学习资料等不拥有任何权利,版权归该下载资源的合法拥有者所有。
3、本站保证站内提供的所有可下载资源都是按“原样”提供,本站未做过任何改动;但本网站不保证本站提供的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同时本网站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失或伤害。
4、未经本网站的明确许可,任何人不得大量链接本站下载资源;不得复制或仿造本网站。本网站对其自行开发的或和他人共同开发的所有内容、技术手段和服务拥有全部知识产权,任何人不得侵害或破坏,也不得擅自使用。

 我要上传资料,请点我!
人才招聘 免责声明 常见问题 广告服务 联系方式 隐私保护 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登陆帮助 友情链接
COPYRIGT @ 2001-2018 HTTP://WWW.QG68.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管理资源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