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民丰专用线管理站是资产达千万元的国有企业,但在改制过程中审计部门将该企业评估为负资产,最终以零资产转让给企业领导成员(1月21日《工人日报》)。
国有企业改制,其目的就是要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但当下的国企改制在一些地方却仍被理解为一种“私有化”的过程,认识上的偏差导致了利用权力对国有资产的“自卖自买”。
事实上,并不是所有国企都需要改制,一些国有企业改制前资产运作状况良好,已经适应了市场竞争,就没有必要“国退民进”。但这种倾向目前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对此不能不引起社会的重视。
比如,近日闹得沸沸扬扬的乔家大院经营权风波,虽然它暂时被叫停,但从中我们不难看到这种“改制”后面所包含的意味。其一,每年仅门票收入就2000多万元,但经营权转让后,每年给政府只上交1000多万元;其二,2007年7月注册成立代表祁县政府全权经营管理乔家大院的投资公司法人代表是该县县长李丁夫。依照政企分开的原则,李县长当企业法人代表当然不合规则,还积极推动乔家大院“改制”,其动机更是可疑。经营权转让后,另1000万元想必是要进入公司的腰包的。
效益如此良好的乔家大院也被“改制”,而且“收购”方式是在亦官亦商的管理者主导之下进行,如果“改制”成功,若干年后会不会出现账面“亏损”?到那时,管理层会不会再次“收购”?然后乔家大院再次变为一家一姓的“私宅”,那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
在这样的现实下,我们还得提醒,对国有企业的改制还是要三思而后行,改制也不能成为一些人“化公为私”的遮羞布,如果放任此风,只会让贪官蛀出一个个黑洞,让真正的“所有人”一再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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