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长一段时间以来,中国房价一直在持续上扬,引起了社会各层各界的普遍关注。普通市民们几乎都在对此议论纷纷并充满怨言,希望政府出面对中国房价能够力挽狂澜;各类媒体也在尽力炒作,竭力在中国房价这一热点问题上推波助澜和寻找卖点;各级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也纷纷登台亮相和跃跃欲试,似乎可以对中国房价能够鬼斧神工般妙手回天。概而言之,似乎社会各层各界都在呼吁政府尽快出面强力干预价位过高和持续上升的中国房价。
房屋不仅是居民必需的耐用消费品,而且更是可供市场交易的重要商品,既然是商品房,就要接受市场经济规律的支配和供求规律调节,并表现为持续性的价格波动。供不应求则价格上升,供过于求则价格下跌,供求平衡则价格稳定,这是合乎经济学常理且再正常不过的事情。由于供求关系的极其复杂性,供求平衡时的价格稳定仅仅是一种理论分类或长期均值,在任何时空点上从没有任何一种商品能够实现供求均衡,在我们生活的现实世界中,商品供求关系不是供不应求,就是供过于求。就商品房而言,长期而持续的价格上扬则是供求关系持续波动的必然结果,或者确切地说,就是因市场需求过旺而强力向上拉动的价格现象。
中国经济长期而持续的高速增长已达30年之多,经济增长既靠需求拉动并必定表现为需求扩张而引起的价格上扬现象;中国人口长期而持续的增长膨胀且惯性很强,但人人都需要有最基本的住房;中国人均土地远低于国际平均值且日益减少,持续上扬的地价构成建房的重要成本;建房所需的各类资源都具有显著的稀缺性,而价格则是衡量其稀缺程度的重要信号;住房不仅是生活消费的必需品,而且还是家庭理财时可供投资获益的资本品;中产阶层的逐步形成和逐渐扩大,对住房的消费品位也在逐步上升;中国城市化进程正在加速,市民化的富裕农民要在城里购房;没有住房的市民想购房,有住房的市民想多购房保值增值;新的结婚高峰需要有住房加以支撑,否则就不能入洞房;农民工浪潮起码要有大量可租房屋提供,不然的话他们就无法立足┅┅我们还能够找出很多原因说明城市住房需求强劲,这些变量多因一果,导致了中国房价的大幅上扬。如果我们不否认上述诸多住房需求因素对中国房价的向上拉动效应,如果我们肯定这些因素将会在未来长时期里发挥作用,那么中国房价还将会长期持续上扬,这会是很容易理解的事情,而且也具合理性。
如果说还有其他因素如令人可恶的官员腐败成本、炒房团操纵和开发商黑心贪婪等,导致了房价过度大幅上扬,但就房价持续上扬这一价格变动趋势而言,都将是较为次要的因素,至多是添加了房价上扬的边际增量,而没有改变中国房价将会持续上扬的变化路向和基本态势。首要和主导的房价上扬因素,仍然是市场需求力量。由于存在着日趋增强的住房需求,人们就会预期房价将会上涨,当人们普遍认为房价将会上涨时,房价肯定就会上涨,这是理性预期的力量,房价一旦进入了上涨的发展轨道,短期内房价就不可能发生逆转或停转。
房价持续上扬是世界各国市场经济成长和发展过程中的普适现象,在长期的计划经济失败以后,中国正坚定不移地奉行市场经济的重大发展路向。正是由于现代市场经济所提供的自由交易和自由选择机制,才释放了被计划经济所长期压抑的各种潜在能量,并优化了各类稀缺资源的配置效率,表现为物品和服务的产出与供给能力大幅增长,从而使得包括住房条件在内的生活水平得以大幅而持续的提升。中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发展的关键时期,还没有建构起完善成熟的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体系,首要的问题是要大幅而持续地减少或弱化政府对市场机制和经济生活的过度干预,尤其是要促使政府从排他性和竞争性的私人物品领域尽早撤出,过多过强的政府干预将会使中国正处在关键发育期的中国市场机制受到损害,不利于中国市场的健康成长。政府只能做自己下述职责范围内应该做的事情:保障公共安全、维护公共秩序、生产公共产品、提供公共服务,而不能介入诸如房价等私人物品或服务领域,否则就会发生政府职能的空位和错位,该做的事情没有做,做的确是不该做的事情。
古今中外的各国政府本来就天生具有干预控制的内生本能和强烈偏好,无时无刻不在寻求由百姓或媒体提供的干预借口,社会各界各层应保持发展理性,不要在呼吁政府干预房产市场,除非我们希望回归到物质生活贫困和没有自由选择权利的计划经济时代。目前之所以会出现要求政府干预的计划回归现象,实质上是一种对政府计划的路径依赖性,或称之为对市场价格机制的不适应性。我们一定要记住,计划经济失败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政府力量过于强大,深度化地剥夺了人们具有创造性和创新性的自由选择权利,政府干预力量的每一点扩张和增长,都是公民和厂商自由选择权利的压缩和减少。千万不要再继续呼吁政府干预市场房价,否则,住房将会更加短缺。有必要提醒人们还要记住,自由的领域就是生长的领域,发展就是自由的扩展,自由与发展高度相关,自由固然会带来些许麻烦,但没有自由的后果会更惨。
作者简介:
俞宪忠: 管理学博士,济南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济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美国剑桥学院和西南财经大学等四所大学兼职教授,山东省城市发展研究基地首席教授,山东省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主研制度经济学、发展经济学、人口经济学。
上一条: 从CPI上涨看农村经济发展
下一条: 长期坚持限价房政策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