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菁华杯首届全国新课程中学优秀课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教研〔2010〕1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菁华杯”首届全国新课程



中学优秀课例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教科所(教研室):



接到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关于开展“菁华杯”首届全国新课程中学优秀课例评选活动的通知》(【2009】83号),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精神,聚焦课堂,提高教学效率,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组织开展“菁华杯”首届全国新课程中学优秀课例评选活动。我部拟组织参加全国新课程中学优秀课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市各级教研部门组织动员当地教师报名参加例评选活动,参赛教师按规定将需报送的材料及课例一式五份,邮寄: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课例评选办公室(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1009室,邮编:100044)。联系人:庞老师(010-88395287,KLPX01@126.com),林老师(010-88395280,KLPX02@126.com)。



2、备案要求:除报送全国课件及材料一式五份外,需将报送的材料及课例一式一份寄给我部备案,于2010年5月1日前邮寄至:南宁市建政路37号广西教育学院教研部办公室(邮编530023)。联系电话:0771-5887306,5624182(传真);联系人:陆建辉13878780838,黄志海 13317718759。



3、由我部从每学科一等奖获奖教师中选拔一名教师参加全国优秀课例现场教学观摩活动。



4、附件二、附件三的表格填写后随备案材料一同寄给我部。



5、本通知及附件已发到广西基础教育信息公告栏。







附件一: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关于开展“菁华杯”首届全国新课程中学优秀课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附件二:课例参评回执



附件三:优秀课例推荐表



附件四:“菁华杯”首届全国新课程中学优秀课例评选广西教育学院教研部各学科联系方式











广西教育学院教学研究部



二O一O年元月六日























































附件一:







关于开展“菁华杯”首届全国新课程中学优秀课例



评选活动的通知



课程教材中心[2009]83号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研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研室、相关单位:



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已进入全面实施和深化阶段。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精神,聚焦课堂,提高教学效率,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我中心拟组织开展“菁华杯首届全国新课程中学优秀课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1、总结和推广全国各地在推进课程改革过程中涌现的课堂教学改革新进展和新成果,进一步推动课堂教学改革。



2、研究新时期我国课堂教学改革的趋势与特点,引导学校和广大教师聚焦课堂,深入研究课堂教学中真实而常见的现象。



3、为广大中学教师搭建展示交流课堂教学改革成果平台和提供脱颖而出的机会。



二、工作任务



1、面向全国征集、评选和表彰初中和普通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初中科学、初中历史与社会、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思想政治、音乐、美术、艺术、体育、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等课程的优秀课例(没有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省份暂不报送普通高中各科目参评课例)。



2、组织有关专家对获奖课例进行专题研究,形成并发布学科教学研究报告。



3、组织开展优秀课例研讨活动,宣传推广教学改革成果,不断提升中学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三、评选原则



1、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素质教育要求,充分体现课程改革理念。



2、课堂教学能够实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的有机整合;能够准确把握课程标准要求,结合教材内容,较好地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并能够恰当处理课堂中预设与生成的关系。



3、促进教学方式方法的转变,处理好教师讲授与学生自主学习的关系。教学具有启发性,符合学生认知特点和教学规律,体现面向全体学生和因材施教的原则,能够激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突出课堂的参与性、互动性与合作性。



4、能够因地制宜地合理开发与使用有助于促进学生学习的教学资源,在教学过程中恰当使用信息技术手段;能够有效利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设施设备和资源组织开展教学活动。



5、运用评价手段,诊断教学效果,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



6、课堂教学必须是常态的过程,反对借班上课,反对剔除部分学生后的“小班”授课。



四、奖项设置



1、优秀课例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2、优秀教学设计单项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3、优秀指导奖。在优秀课例或优秀教学设计获奖者中评选出优秀指导奖。



4、优秀组织奖。表彰奖励在课例征集和评选过程中表现突出的省级教研部门。



五、报送与评选要求



1、本次课例评选内容分为两部分:



(1)教学设计:以文字(含开发的PPT或课件)形式呈现。



(2)课堂教学实录:含教学设计内容和教学实施过程,以文字(含开发的PPT或课件)和录像光盘形式呈现。



2、本次课例报送采取各级教研部门组织动员,参评教师自行报送的方式。主要程序为:



(1)参评教师首先在“全国教学教研协作网”(www.coedu.org.cn)注册,填写有关信息资料。



(2)课例评选委员会根据参评教师填写的有关信息资料随机为教师配课,参评教师需按照配课要求准备参评课例,否则不予参评。



3、每个课例报送的材料清单为:DVD数据光盘,一式五份。



(1)参评优秀教学设计单项奖需报送:①教学设计(文字)。②PPT或课件。③指导教师点评意见。④参评教师和指导教师近期简历和生活照片一张,要求清晰、大方,1024*768及以上像素。



(2)参评优秀课例奖需报送:①教学设计(文字)。②PPT或课件。③指导教师点评意见(文字)。④课堂教学实施过程(视频),要求画面和音质清晰,由两个及以上机位拍摄,视频报送格式为Mpeg-2。⑤参赛教师和指导教师近期简历和生活照片一张,要求清晰、大方,1024*768及以上像素。



(3)DVD数据光盘表面打印或粘贴标签注明:学科、年级、教材版本、课例名称、执教教师姓名、工作单位,参赛奖项等信息。标签请一定粘牢。



4、参评教师于2010年3月1日-2010年5月1日以邮寄方式报送参评课例,过期不予受理(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地址: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课例评选办公室(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1009室,邮编:100044)。



联系人:庞老师(010-88395287,KLPX01@126.com)



林老师(010-88395280,KLPX02@126.com)



5、本次活动统一收取评审费,参加优秀教学设计单项奖的评审费为200元/课例,参评优秀课例奖的评审费为300元/课例。参评优秀课例奖者自动获得参评优秀教学设计单项奖的资格。请参评教师于2010年4月1日前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汇出,过期将不受理课例评选。



收款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1009室,邮编:100044。



收款人姓名:周敬凡。汇款留言中请注明“课例评审费”字样。



6、报送的所有课例材料在评选结束后不再退还。如需留存,请在报送前自行备份。对视频音画质量达不到评选要求的课例,将不予评选。



7、请参赛教师确保报送的课例未经发表或出版,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成果的内容。



六、其他事宜



1、本次活动的协办单位为北京百川菁华科技有限公司。



2、为广泛推介教学改革成果,本次活动将对报送课例进行专题研究和全面展示,并由协办单位负责整理、编辑和出版相关图书和电子音像制品。凡报送参评者,视为同意上述活动。



3、本次活动将于2010年7月上旬公布课例评选结果,公布获奖教师名单。2010年7-8月,分学科召开现场教学观摩活动,届时将另行通知。



4、本次活动的详细规则、时间安排、奖项设置和有关通知、动态等请访问“全国教学教研协作网”(www.coedu.org.cn)。评选活动的部分内容在本网站完成。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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