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0年广西中学化学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评比的通知

教研学科〔2010〕1号



关于举办2010年广西中学化学



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评比的通知







各市教科所(教研室):



  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学化学课程改革的深入开展,调动广大化学教师的教育教学科研积极性,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我区中学化学教学质量,经研究,广西教育学院教研部和广西教育学会中学化学教学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广西中学化学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的种类及质量要求



参评成果主要包括:论文、教学设计、多媒体教学课件等化学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各类研究成果。



参评成果的主题要符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贯彻课程改革精神”的总体要求,抓住当前化学课程改革实践中的热点问题,以新视角、新观点进行研究,成果要反映中学化学学科的特点,具有扎实的实践基础和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



1.论文



论文观点要鲜明,有思想性和启发性。对重要而有争议的问题,鼓励参与讨论,提出自己的见解。提倡用案例及其分析来阐明观点,防止空泛议论。论文后面要注明本文所参考的主要文献。



(1) 课程改革与化学教学改革



(2)实施化学新课程课堂教学策略研究



(3)中学化学教学中有效进行实验教学的研究



(4)如何有效开展日常教研活动,促进教学改革



(5)调查报告中要求包括:调查的内容与目的,调查步骤与方法,调查数据的统计与分析,结论与建议等



(6)其他内容的教育教学论文



2.教学设计或教学案例(1课时的教学内容)



教学设计要求用书面形式呈现,其中包括:课题及其教材版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分析,教学设计思路,教学主要过程,课后反思等。



(1)课堂教学设计必须在体现新的教育理念、构建新的教学模式、加强学生自主探究活动等方面有所创新。



(2)课堂教学设计应由作者本人亲自研究撰写,如系剽窃,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3.多媒体教学课件



教学课件要能准确、清晰地反映作者对某一课时内容(或某个化学问题)的理解及教学设计思路和教学主要过程。参评的课件必须附上一个简要的课件设计说明,在“说明”中,要阐明本课件设计的意图、方法和软件支持以及运用课件教学的效果及课后反思。参评课件要求刻录成光盘送评。



二、交稿时间和收费标准



1.2010年7月20日前,各市化学教研员把所参评的论文、教学设计和多媒体教学课件一式3份,寄送到广西教育学院教研部冯华同志处。



2.参评论文、教学设计每篇收评审费40元。评审费由各市统一汇到广西教育学院教研服务部,必须注明化学科论文评比费用。



帐户:广西教育学院教研服务部 帐号:2102107109245017960



开户行:工行建政分理处



三、评奖比例



1. 各市教研员将所收论文、教学设计进行初选,然后根据3﹕4﹕3的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列表(电子文本)发送到F5631909@163.com。



2. 评比结果:2010年9月10日前公布评比结果,颁发获奖证书,并发给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证。



四、联系人



广西教育学院教研部 冯 华 电话:13117616208



邮编:530023











广 西 教 育 学 院 教 学 研 究 部



广西教育学会中学化学教学专业委员会



2010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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