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科所(教研室):
为了调动广大中学语文教师的教学科研积极性,推动课程改革进程,提高教学质量,广西教育学院教研部与广西教育学会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2010年全区中学语文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未参加过自治区级或者全国评奖的中学语文教学论文、教学案例、教学课件均可参评。已发表的可交复印件,注明何时发表于何刊物。与语文教学无关的论文不予评奖。
二、参评要求
1、教学论文
教学论文选题有针对性,角度新颖,说理透彻。字数以3000字左右。引用文献注明出处。论文标题下加150字左右的内容提要以及100字以内的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出生日期、教龄、职称、单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近三年发表文章的标题)
2、教学案例
教学案例包括语文课堂教学案例和课外语文活动案例。案例中引用的实录或事例有典型性;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反面的;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别人的;可以是完整的,也可以是片断。案例的格式:①标题。标题应体现一个鲜明的主题。②教学实录;事例须简要叙述事件发生的背景和经过。③反思与分析,对课例或事例进行分析,得出研究结论。案例字数2000-3000字。标题下加100字以内的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出生日期、教龄、职称、单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近三年发表文章的标题)。
3、教学课件
教学课件用powerpoint制作。要能准确、清晰地反映作者教学设计思路和教学主要过程。并附上一个简要的课件设计说明,要阐明本课件设计的意图、方法和软件支持以及运用课件教学的效果及课后反思。注明作者姓名、出生日期、教龄、职称、单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近三年发表文章的标题。参评课件直接发到信箱:gxywlw@126.com,邮件主题写明单位和课件数量。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活动分两次评比,第一次6月30日前交稿,7月上旬公布上半年评比结果;第二次12月20日前交稿,12月底公布下半年评比结果。此次评比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发给荣誉证书。
2、严禁抄袭。发现抄袭即取消参评资格。
3、参评论文、案例交市(县、区)教科所 (教研室)中学语文教研员,市教研员汇总后寄交:南宁市建政路37号广西教育学院教研部陆建辉(邮编:530023)。参评论文、案例及教学课件请附列表(见附表)。同时请将列表发到邮箱:gxywlw@126.com。边远山区教师的论文或案例可直接寄给我们。
4、每篇参评论文(案例、课件)交评审费35元。评审费交我部财务,请通过邮局汇款到:南宁市建政路37号广西教育学院教研服务部财务收(邮编:530023),须在汇款单上注明“中学语文成果评选”字样。
5、联系电话:13597113506(蒋玉萍), 13878780838(陆建辉)
附:列表式样:
2010年全区中学语文教学研究成果评选登记表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论文(案例)题目
备注
广 西 教 育 学 院 教 学 研 究 部
广西教育学会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
201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