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6〕150号)

江苏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6〕150号)



提出,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扶持力度。



今后3年在全省建立10至15个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每年从高校遴选一定数量具有创业项目和创业能力的毕业生进入,并为其提供资金支持、政策扶持、项目论证等一站式服务及公益性服务,推动创业活动健康发展。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将经创业培训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创业服务体系,提供项目开发、专家指导、小额贷款等服务,帮助他们成功创业。建立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资助机制。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兴办企业需申请小额贷款的,纳入“江苏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扶持资金”和再就业人员“小额贷款省级担保基金”担保范围。各高校要把创业教育与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职业生涯规划、专业培养结合起来,引导大学生树立自主创业、基层创业、岗位创业的观念。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创建活动,促进高校多渠道开展创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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