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四川省委出台《四川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基金管理办法》

团省委通过各种途径筹集大学生创业基金,用于开展四川省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行动,帮助大学生进行知识创新和自主创业,对大学生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和职业生涯指导。大学生就业创业基金是四川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一项专门基金。



基金的使用范围:扶持有市场前景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对其进行资金投入;组织有创业意愿和潜力的大学生进行培训;组织创业导师和项目实施人员进行培训;举办青春创业大讲堂、就业专场招聘会、创业大赛等活动;



基金使用的审批和监督机构为共青团四川省委。基金下设基金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省委青工部),负责基金的募集、管理、使用。



项目申请:符合基金支持条件的培训项目,由市(州)团委或高校团委向基金管理办提出申请。 符合基金支持条件的创业项目,所需资金在5万元以内的由大学生以个人名义经所在县(市、区)团委或高校团委初审报市(州)团委后向基金管理办提出申请。符合基金支持条件的其他项目,由市(州)团委或高校团委向基金管理办提出申请。



基金管理办负责项目的审查和立项。报共青团四川省委审批。



使用基金的各单位必须将资金使用情况报基金管理办备案,基金管理办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截留、挪用和擅自改变资金使用用途以及其它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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