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苏州市第二届高层次人才交流洽谈会
苏州市第二届高层次人才交流洽谈会邀请函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和人才,缓解当前高层次人才紧缺的矛盾,充分满足企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在去年成功举办首届高层次人才交流洽谈会的基础上,苏州市人才市场将于2006年8月20日举办“苏州市第二届高层次人才交流洽谈会”,诚邀各单位参加。
一、时间、地点、规模
举办时间:2006年8月20日(周日)8:30—14:30
举办地点:苏州市人才市场(干将西路288号)
可提供正式摊位150余个,预计进场人数2000人左右。
二、参会要求
1、凡国有、三资、股份制、集体、民营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有高层次人才需求的均可参会
2:应聘人员要求:
(1)、获得博士或硕士学位。
(2)、留学回国人员。
(3)、具有本科学历,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4)、具有大专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5)、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
(6)、获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造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房地产评估师、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者。
(7)、 其他可认定为高层次人才者。
洽谈会当天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有效学历及资格证书经资格验证后,方可购买入场券进场。
三、提供服务
1. 本次招聘会将采取现场+网络的招聘方式联合推出,会前苏州人才网将开辟专栏及时发布招聘会信息;会后将继续以网页广告形式发布信息15天。
2. 本次洽谈会信息将通过苏州人才网及长三角人才协作网站、全国主要城市人才合作网站、《苏州日报》、《姑苏晚报》、《城市商报》、《名城早报》及本地主要电视台、电台发布。
3. 标准展位提供:一张洽谈桌、三张工作椅,三位参会工作人员午餐和饮料,LED电子屏幕。
4. 市场可代为制作海报,规格90X120CM,50元/幅。
5. 外地单位可代为预订宾馆。
四、参会办法:
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首次办理单位需提供原件)、,招聘需求加盖公章,首次参会的外地单位同时需提供当地人才服务机构的介绍信,传真或现场至苏州市人才市场办理手续。
五、收费标准
摊位及广告费600元/摊位,门票3元/人。
一、时间、地点、规模
举办时间:2006年8月20日(周日)8:30—14:30
举办地点:苏州市人才市场(干将西路288号)
可提供正式摊位150余个,预计进场人数2000人左右。
二、参会要求
1、凡国有、三资、股份制、集体、民营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有高层次人才需求的均可参会
2:应聘人员要求:
(1)、获得博士或硕士学位。
(2)、留学回国人员。
(3)、具有本科学历,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4)、具有大专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5)、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
(6)、获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造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房地产评估师、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者。
(7)、 其他可认定为高层次人才者。
洽谈会当天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有效学历及资格证书经资格验证后,方可购买入场券进场。
三、提供服务
1. 本次招聘会将采取现场+网络的招聘方式联合推出,会前苏州人才网将开辟专栏及时发布招聘会信息;会后将继续以网页广告形式发布信息15天。
2. 本次洽谈会信息将通过苏州人才网及长三角人才协作网站、全国主要城市人才合作网站、《苏州日报》、《姑苏晚报》、《城市商报》、《名城早报》及本地主要电视台、电台发布。
3. 标准展位提供:一张洽谈桌、三张工作椅,三位参会工作人员午餐和饮料,LED电子屏幕。
4. 市场可代为制作海报,规格90X120CM,50元/幅。
5. 外地单位可代为预订宾馆。
四、参会办法:
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首次办理单位需提供原件)、,招聘需求加盖公章,首次参会的外地单位同时需提供当地人才服务机构的介绍信,传真或现场至苏州市人才市场办理手续。
五、收费标准
摊位及广告费600元/摊位,门票3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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