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纽约时报》有一篇报道说中国在毒水里养鱼,对此,农业部副部长高鸿宾指出,毒水养鱼的报道缺乏常识,他认为这个报道有点耸人听闻,误导公众。(中新网1月8日电)
对境外媒体的这种误读、误解,甚至是别有心用,我们当然要澄清事实,给予有力的回应。同时,我们亦可将之作为一个警示。
“高鸿宾指出,中国对于水产品养殖已经制定了若干的标准、若干的制度、法律,已经在31省市自治区建立了渔业环境、病虫害防治和水产品质量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承担污染物残留监控的任务。”这些制度、规范给我国的水产品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可是,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一些中小城市里,人们买水产品(特别是一些鲜活的鱼类)却少见有相应的商标品牌,更不知其产地、产中环境等安全指标(出口产品除外)。而且,这些水产品在市场流通的时候,仍然缺乏一个安全说明。咱老百姓要了解是否是“毒水养鱼”,只能表面地看那些鱼是否活着或有明显变质。我们期盼国内销售的水产品与出口产品同一标准;提高水产品的品牌、商标意识;提高水产品安全监管上的透明度,以利于消费者认知、认可。
其次,水产养殖需要科学规划,为鱼儿留住一片净水。随着工业、农业的发展,我国一些河流、湖泊的水体质量有所下降是不争的事实。尽管一些地方的污染程度并没有造成水中生物绝迹,却也是时刻在威胁着渔业资源的安全。而且,有些水产品中有害物质超标是“隐性”的,它不会在短期内将鱼类等毒死,对人体健康却是有害的。同时,我们都知道,水体污染在很多情况下是不可逆的,或者是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恢复过程。如果现在我们缺乏对水质的保护,任凭重污染项目污染那些水产品供给基地,我们现在担心的“毒水养鱼”现在是不存在,那以后呢?它会从耸人听闻变成现实吗?基于此,笔者认为,《纽约时报》的报道不失为一个警钟,提醒我们要尽早做好水产养殖科学规划,为鱼儿留住一片净水。
另外,有关“毒水养鱼”谣传,不可忽略媒体的作用。近年来,在不少媒体上见到过有人捕获“怪鱼”的消息,而且大多数会猜测那是由于污染造成的“物种变异”。真实的情况到底如何,有待于科学考证。但作为普通消费者,见到水中捞出污染引发变异的“怪鱼”,你说他还会认为那片水域中的其他水产品没有污染吗?如果媒体在相关科学考证之前一味地猜测“怪鱼”是污染所致,怎能不叫人怀疑存在“毒水养鱼”现象呢?任何新鲜事物,需要客观公正的判断,“毒水养鱼”切莫因媒体的误读而成为第二个“蕉癌”。
最后,笔者想说的是,相关部门应切实加强对水产养殖标准的执行。尽管这些标准的执行会在水产品的品质上得以体现,但做到关口前移,保护安全的水产品生产环境,更能让谣言止于事实真相,误解消失于客观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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