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价电价不得调整”需三个落实点

 1月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保持物价稳定工作,作出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会议强调:近期,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不得调整,供气、供水、供暖、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以及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不得提高,保持医疗服务价格稳定。确因成本上升需调整的,必须按规定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1月10日京华时报)



  在临近春节之际,强调油价电价保持平稳,无疑是稳定居民消费信心,保证社会秩序正常的有效举措。从这个及时而倾向明显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政府对居民实际生活的切实关心。但是,在网络上,许多网民在感激于政府的关爱之时,还对规定中“近期”的字眼心有余悸——他们会疑惑,近期到底是多长,近期之后的价格走向会怎样?他们担心,油价电价会在近期不得调整之后报复性反弹。此外,人们还担心规定是否能落实。



  网民的疑虑是客观存在的,网民的意见其实反映出人们对油价电价不得调整的效果的期待和焦虑。在我看来,要消除网民的焦虑,要实现预期的效果需要有三个落实点。首先,规定必须落实到实际生活中。虽然,会议已经强调了近期内不得调整油价电价,但基于现实的生活经验,人们还是会怀疑一些地方会逆风而行,在春节能源消费增长之际突击涨价,以获得更多的垄断性赢利。因此,落实不调整规定的第一个落实点就是贯彻到位,明确违反规定的处罚,并制定详细的监控方案,保证凡涨价者必遭罚,而且处罚到位。



  其次,未来的价格调整应进行听证。人们对“近期”的字眼敏感,担心的就是春节过后,政府是否会允许油价电价大幅上涨。虽然,人们相信政府会对此作出合理的规定,但是不是每个地方的价格调整都会顾及民生也是一个未知数。所以,在强调近期不能调整价格同时,还应更加明确价格听证的程序。因为,按照《价格法》的规定,属于公共用品且居于自然垄断地位的成品油、天然气、电力等商品,其价格波动应该进行听证。只有进行了规范的听证,人们才能相信油价电价的走向不会出乎意料。



  最后,应对困难群体进行适当补贴。虽然,近期不再涨价已经被重申和强调,困难群体的生活不会因为这些商品的涨价而更趋艰难。但一个不能忽视的现实是,在以前的时间里,油价电价都已经攀升到一个比较高,影响到困难群体生活质量的水平。以广州市为例:据2007年11月15日新华网报道,由于油价上涨,液化气价格也开始飞涨。在广州不包送的15公斤瓶装液化气价格已涨到每瓶123元,成为近些年来的瓶装气最高价。再加上其它物价的上涨,即使油价电价维持现有水平,困难群体的生活也需要被补贴。



  规定油价电价近期不得调整显示了政府的理性。在市场经济中,价格波动由价值规律决定和作用,政府只是在价值规律失范的时候,才能出面进行调整和控制。因此,在春节即将来临之际,政府不可能大包大揽地说,多长的时间内油价电价不得调整,它所能做到的就是,具体事实具体对待,并在市场规律与政府责任之间寻找平衡。但同时,要想增强公众对此项规定的信心,就应该保证规定可以得到有效的落实。因为,只有在实施的基础上,政策的关爱才能最大程度的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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