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两条同与环保有关的新闻,十分抓人眼球。其一是:国家环保总局对三家无视中国环境法律的在华跨国企业,进行了通报批评,跨国企业的污染问题,再次引发热评;其二是:英国《卫报》评选出“可以拯救地球的50人”,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等4名中国人入选。
解读跨国企业在华的污染问题,有两种意见比较“流行”:
一是一些跨国公司,执行着本国与中国两套截然不同的环保标准,在本国,他们可以严守法律,而在中国,则置若罔闻——造成这种结果,原因在于中国法律的惩罚力度小;
二是追问,是谁导致了跨国企业南橘北枳?有跨国公司坦承当初选择投资中国的原因,竟是认为“环保压力比较低”,这其中包含了哪些因素,让跨国公司们孕育了如此目的,并找到了空间?
无疑,这两种意见是有价值的。不过,跨国公司们在中国环保事业上的一些表现,也让人反思国际责任。中国的环保事业,国内官方和民间力量、企业等,应有足够担当,但国际力量将为中国环保做什么?
环保总局新闻发言人陶德田证实,进入过环保黑名单的跨国企业中,已有130家犯有“前科”。以年度来考察,入黑名单的企业数量也呈增长态势。这表明,在中国一再强调节能减排,并以“流域限批”等手段不断上“紧箍”时,跨国企业却有污染扩张之势。
这就陷入了一个怪异的逻辑:当一些国际人士,包括一些国际组织,对中国环保事业不断施加压力之时,另一些国际企业,却把中国当成了可以节省环保成本的地方。这些国际企业,是否受到了足够指责?
其实,潘岳以及民间环保人士马军等入选“可以拯救地球的50人”,也侧面肯定了近年来中国环保官方与民间的贡献。《卫报》作为国际知名媒体,他们将潘岳等人与2007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戈尔并列,可见环保作为一项世界性课题,中国力量已开始产生国际影响。
毋庸讳言,中国环保事业还存在诸多不足。但跨国资本的系列行为,也必须引起国际人士对中国环保的更多思考。环保事业也必然是国际的,不可能是单线条的一国之责。
不妨以油价为例。前不久,国际原油价格终破百美元每桶,这一意料中的震撼数字,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将面对紧缩石油消耗,寻求替代能源的问题。限于客观因素,不少国家可能都只能选择煤炭,而煤炭是高污染能源,必然给节能减排等带来更大压力。
国际原油价格破百,各种成因十分复杂。这样的“系统工程”,欲求解决,只能放眼全球。类似的经济现象,在全球化浪潮中其实比比皆是。环保的压力多来源于经济发展之需,而发展正是全人类的共同目标。因此,我们在不缺少扪心自省的同时,也理当将视角进一步拓宽。
此次,三家跨国企业被通报批评。按照规定,批评应是在责成整改而不力之后才行使的行政手段。此三家跨国企业的所作所为,令人遗憾,也必须再观后效。启发我们的是,除了整肃一些漏洞,还应跳出当前视界,以更宽广的思域寻求更有效的化解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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