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土资源部透露,徐绍史在半个多月前曾致信恳请各地党委、政府督促本地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从严处理违规违法用地行为。大多数省市区政府表示将逐一跟踪整改。(见1月16日新华社)
违法必究,是我国法治建设的根本原则之一,也是国际通行重要准则。照理说,督促土地管理部门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如何查处也大都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并不复杂。何以还要国土资源部部长一一致信恳求,暗含请各地党政领导卖个人情、多少照顾些情面的意思呢?
笔者不是国土管理中人,个中原因当然难知其详。但从媒体报道得到的有限信息和生活常识中积累的有限经验看,一方面,由于国家土地政策的制定有些脱离实际。有些政策措施的出台,并没有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或充分论证,就拍板定案,在执行中让人钻了空子,才发现漏洞百出,只好由部长出面说情转寰。还有一些政策措施过于强调部门集权,根本不顾基层的实际需求和推进的积极性,对权力大包大揽,将义务全推给基层,导致地方政府的正当利益诉求难以保证,最后剃头挑子——一头热,致使违法违规率畸高,造成法不责众的困局。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党委政府手中掌控的资源越来越少,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将土地资源的配置视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促进财政增收、改善城市面貌、树立个人政绩的重要法宝,甚至作为权钱交易的主要筹码,很多土地违法违规现象要么有领导亲自指示,要么有领导暗中支持,这些项目或者事关领导“前”、“钱”二途,当地国土管理部门要严厉查处,自然是投鼠忌器,不敢造次了。
国土资源的合理使用,事关千秋万代。要真正解决国土违法违规查处难的问题,不吃子孙饭,计将安出?依笔者之见,至少有三条应该重视。一则应该从抓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科学性合理性入手,按照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认真梳理。二则应该将政绩考核的重点放在民生考核上,并加大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弱化官员们的GDP冲动。三则提高土地管理、审批、使用的透明度,让土地在阳光下流转,将批条用地或电话暗示用地的领导列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控重点,防止暗箱操作,借机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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