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医保定点才能体现民本

“医保定点”的做法是否合理?是不是“国际惯例”?全国政协委员、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药文献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王旭东认为,“医保定点”做法加重了医疗资源分配的不合理,在机制上强化了大医院的垄断地位,应当取消。国外很多地方都没有采取这种做法,“国际惯例”说不通。(3月10日《新民晚报》)



  大病去大医院,小病去小医院,这本应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可我们往往不管是小病还是大病,总喜欢到大医院,使得大医院人满为患。为何患者喜欢挤大医院?因为大医院集中了更优的医疗资源,不仅有优秀的医生,有精密的仪器,更是“医保定点”。



  “医保定点”,顾名思义,就是要在规定的医院就医,在规定的药店购药,否则就不得报销部分医疗费用。从“医保定点”选择对象来看,往往是医疗资源丰厚的大医院,一些财力雄厚的药店。成为“医保定点”,是需要门槛的,即准入证。有些医院和药店为了取得准入证,他们会寻找各种的关系,甚至搞起腐败,由于相关监督措施的滞后,结果使得“医保定点”乱象丛生。而在获取“医保定点”的资格准入证之后,他们往往也将取证的成本转稼于患者身上,因此,我们也不难发现,一些大医院的服务态度很差,而药品的价格却居高不下,这种状况同样表现在一些定点药店里。



  说到底,“医保定点”的选择只是方便自己管理,由于就是那几家医院,沟通起来方便,经费结算起来方便。可是站在患者的角度看,却是极不方便的。本来,一些小病可以在社区医院或是小医院治疗,但由于不属于“医保定点”,为了节省钱,他们也只得往“医保定点”去看病。从现代的医疗发展来看,“医保定点”的做法已经与民意相违背,这从网上对王旭东委员的一致赞成就可以看出。



  更为重要的是,“医保定点”的做法,剥夺了患者的选择权。参与医保,就是为了使自己的看病有一定的保障,这种保障不仅仅是经费的保障,更有去哪家医院看病的权利保障。



  取消“医保定点”的做法并不难,在笔者所在的城市,实施了农医保制度,即农民一年只交四十元(国家补二十元)就可以参加医保,而医保卡在社区医院也可以用,在省医院同样可以用,只要将所有的参保医院进行系统联网。这样的医保深受老百姓的欢迎。



  只要站在老百姓的角度考虑,取消“医保定点”不难,但仍旧站在方便自己管理的角度考虑,那就很难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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