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ST猴王





  继郑百文之后,ST猴王成为又一家被诉破产的上市公司。ST猴王会不会破产还存在很多变数。其实,ST猴王最终结局如何,已不是关键,最重要的是,突如其来的猴王破产危机,究竟给我们的市场提出了什么样的问题?

  让人想不通的是,ST猴王自身的主业经营并没有特别严重的失误,却陷入这般绝境;作为债权人,华融等提出破产申请,更无可厚非。那么猴王的悲剧源自何处?同时,人们还注意到,类似猴王这样,大股东肆意侵犯上市公司利益,导致公司举步维艰、甚至濒临破产的事件,已经并非个别,粤金曼、幸福实业的危机也正在浮出水面。当我们重新审视这些悲剧的前因后果,不得不发出这样的疑问:在某些人、某些部门、某些利益集团的眼中,证券市场究竟是怎样的一块“福地”?上市公司又是怎样的一块“肥肉”?

  人们对这种模式也许并不陌生:集团拿出一块资产,打扮得漂漂亮亮后上了市,然后,上市公司成为集团、乃至地方的融资“窗口”:有的要养活集团的一大家子,有的要兼并地方上的亏损企业,有的要为集团的大肆挥霍和盲目扩张不断“输送”资金(猴王即是典型),更为常见的情况是,集团或明或暗地占用上市公司的资产;虽然程度不一,但相当普遍。

  当然,为了更方便地从证券市场和银行拿到钱,上市公司首先得有一本好看的帐本,集团会不遗余力“帮忙”。此时,关联交易成了包装、造假的最好幌子,在猴王股份与集团的数亿元关联交易挂帐中,天知道有多少水分,去年揭出的活力28事件中,也是以子虚乌有的大股东欠款,掩饰虚构利润的事实。

  而在这整个过程中,大股东的控制权被运用到了极致,上市公司完全成了大股东的囊中之物,所谓法人治理结构、信息披露制度,统统成了摆设。像ST猴王,上亿元的担保、投资,连董事会议都不用开,股东们自始至终都被蒙在鼓里,等到股东如梦初醒之时,公司已在破产边缘。

  很显然,有人把证券市场当成了掠夺公众资本的场所,把这当作了企业上市唯一和终极的目标。不仅如此,在某些企业和部门的观念之中,拿公众的钱给自己用,是如此理所当然、天经地义,以致于在他们眼里,公众股东的利益算什么,市场规则又算什么?

  然而,证券市场正在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像猴王这样的掠夺行为,恰如恶性肿瘤,腐蚀着市场的健康。首先,它在上市公司中埋下的一枚枚地雷,总有一天会一一引爆,ST猴王的危机也许还只是一个开端。从更深层次看,尊重股东利益、强调诚信和透明度,这本是证券市场所强调的最基本的原则,也是证券市场赖以发展的基石,而在猴王等事件中,这一切都遭到了极度的漠视和任意践踏。某些大股东和有关部门不顾股东利益、失信于民,将会导致投资者丧失对市场的信任,动摇市场长远发展的基石。

  ST猴王被诉破产,正是对长期以来存在于证券市场的掠夺心态敲响的一记警钟。类似的掠夺行为,绝不可再任其蔓延。

  (记者 郎朗)





造假胆大妄为———对不规范运作典型ST猴王(0535)的剖析之一





2001年3月28日 06:51





  被证券监管部门视为上市公司不规范运作典型的猴王股份有限公司究竟如何不规范?记者深入企业,走访当事人,查阅历年财务报告发现,ST猴王的不规范运作由来以久,触目惊心的弄虚作假则是其运作不规范的一个突出表现,也是招致猴王败落的根本原因。

  编造虚假利润

  ST猴王披露的公开信息表明,1995年以前的ST猴王还算一家绩优公司,经历1999年每股亏损0.22元后,2000年中报时每股仅亏1分钱,且账面负债率仅为62%,ST猴王的处境似乎不算太糟。但是,大量事实表明,ST猴王的本来面目远非报表所描述得那么美好。

  ST猴王历年年报显示,该公司1994———1996三年的炒股收益高达5200万元。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审计发现,这期间,包括ST猴王在内的猴王集团炒股大军分别在宜昌、深圳、武汉等地开设136个账户,动用10亿元巨款炒股,炒股亏损2.896亿元,透支欠债2.24亿元,共计损失5.136亿元,何来炒股利润?ST猴王做出5200万元炒股利润显然只是为保净资产收益率而做秀。

  为了配股,猴王集团没忘记给广大投资者画一个大馅饼。从1995年开始,五年来猴王集团每年都付给股份公司三、四千万元不等的资金占用费,总额高达1.9亿元,而这几年ST猴王的账面净利润总额只有1.5亿元!不过,这笔资金占用费从来都是挂账了事。

  在ST猴王经营急剧下滑的1997年,为了能够挤上增发B股的班车,利润作假更是达到了极点,在向猴王集团收取资金占用费的基础上,猴王股份又把自己的原值不过3500万元的两处房屋以高达2000万元的年租金租给集团。1998年,ST猴王0.13元每股收益中竟然有0.12元是靠“″出租″而来的。2000年6月15日,ST猴王公布的一份报告显示,ST猴王对集团的应收款至少有8.9亿元,担保至少3亿元。其中对集团关联交易就有挂账45111万元,现在看来,这些挂账相当部分用作了虚增利润。

  制造虚假资产

  利润虚假仅仅是猴王为再融资而吹出的泡泡,资产虚假则是ST猴王的致命缺陷。2000年8月进行的ST猴王与猴王集团的“三分开”以及近来猴王集团破产资产的去向清楚地表明:直至2000年中期,ST猴王一直没有一块明确属于自己的资产。记者在宜昌市工商局注册分局了解到,ST猴王的资产是去年市政府下文后才划到股份公司名下的,此前所有权一直属于猴王集团。

  前后花费股份公司4亿元、历时三年向猴王集团收购的11家焊材厂和3家焊条厂的“并购”不过是用一堆“垃圾资产”冲抵巨额应收账款、套取上市公司巨额现金的“空手道”。即便如此,这些企业事实上根本就没有过户到股份公司名下。如此运作以后,“收购”来的这部分资产转手又租给猴王集团经营,继续为ST猴王的虚假利润做贡献。

  披露虚假信息

  ST猴王的所有虚假都要靠信息披露虚假来包装、美化。

  2000年6月20日,由于长期借款给大股东、为大股东提供巨额担保、巨额贷款没有入账却没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ST猴王遭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此后,ST猴王曾以一纸公告终止了“收购11家焊材厂”,但2个多亿的收购资金却去向不明。

  ST猴王对待信息披露始终是这种极不负责任的态度。2001年2月27日下午,猴王集团宣告破产,当天就有媒体报道。2月28日,三大证券报同时确认了这一对ST猴王将有重大影响的消息。但迟至3月1日,在已几乎无人不晓的情况下,ST猴王董事会才就猴王集团破产发布了一纸“补白”。

  事实上,被ST猴王隐而不报的还包括罢免董事、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这类重大事项。

  聪明反被聪明误。ST猴王通过一次次造假,欺骗了世人,欺骗了投资者,也欺骗了自己,坑害了自己。今天的结局是造假之王———ST猴王昨天铸定的。

  本报记者 李清理



弄虚作假猴王集大成



2001年3月28日 19:33



  ST猴王被申请破产发人深省

  随着猴王破产的内幕被一层一层揭开,人们看到的是触目惊心的弄虚作假。

  从原有报表看,1995年以前的ST猴王还算一家绩优公司,经历1999年每股亏损0.20元后,2000年中报时每股仅亏1分钱,且账面负债率仅为62%,ST猴王的处境似乎不算太糟。但事实表明,ST猴王的本来面目远非报表所描述的那么美好。

  首先是利润虚假。ST猴王历年年报显示,该公司1994———1996三年的炒股收益高达5200万元。然而审计发现,1994年到1996年三年间,包括ST猴王在内的猴王集团炒股大军分别在宜昌、深圳、武汉等地开设136个账户,动用10亿元巨款炒股,炒股亏损2.896亿元,透支欠债2.24亿元,共计损失5.136亿元,何来炒股利润?ST猴王做出5200万元炒股利润显然只是为保净资产收益率而做秀。

  为了配股再骗到白花花的银两,猴王集团没忘记给广大投资者画一个大馅饼。从1995年开始,五年来猴王集团每年都付给股份公司三四千万元不等的资金占用费,总额高达1.9亿元,而这几年ST猴王的账面净利润总额只有1.5亿元!不过,这笔资金占用费从来都是挂帐了事。

  在ST猴王经营急剧下滑的1997年,为了能够挤上增发B股的班车,利润做假更是达到了极点,在向猴王集团收取资金占用费的基础上,又把自己的原值不过3500万元的两处房屋以高达2000万元的年租金租给集团。1998年,ST猴王0.13元每股收益中竟然有0.12元是靠“租赁”而来的。

  其次是资产虚假。2000年8月进行的ST猴王与猴王集团的“三分开”以及近来猴王集团破产资产的去向清楚地表明:直至2000年中期,ST猴王一直没有一块明确属于自己的资产。记者从宜昌市工商局注册分局了解到,ST猴王的资产是去年市政府下文后才划到股份公司名下的,此前所有权一直属于猴王集团。

  再次,2000年6月20日,由于长期借款给大股东、为大股东提供巨额担保、巨额贷款没有入账却没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事实上,被ST猴王隐而不报的还包括罢免董事、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这类重大事项。

  上市公司的弄虚作假猴王不是第一家,前面还有红光、郑百文之类,但对于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却为何至今不见受到追查、受到惩戒呢?



ST猴王(0535)一董事:大股东压制了中小股东





2001年3月29日 13:31



  ST猴王的股东之一北京赛特的代表任宏杰董事刚刚从北京赶到宜昌。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是公司的内部高管为所欲为,搞垮了股份公司。

  他认为,这些高管既在集团内任职,又在股份公司内任职,一方面通过股份公司大肆筹钱,另一方面通过集团公司快速扩张,最终集团公司搞垮了股份公司。

  他还强调,每次股份公司的董事会争论都很激烈,但都是大股东压制了中小股东,董事会没能真正代表所有投资者的利益。他认为这是今后证券市场需要规范的地方。

  本报记者 刘国芳 李清理  



ST猴王(0535)董事任宏杰表示:集团公司破产非法





2001年3月29日 16:35





  经过不懈努力,记者终于进入ST猴王股东大会会场。股东大会开始后才赶到的ST猴王董事任宏杰在会上表示:猴王集团公司破产非法,股份公司完全有理由状告集团公司。

  任宏杰说,ST猴王是猴王集团最大的债权人,但对集团公司破产一事事先一无所知,因此有理由认为集团公司破产不合法,股份公司完全有理由就此状告集团公司。



“猴王”四问



2001年3月29日 20:50



  随着猴王连环破产案事态的逐步发展,与此案相关的一系列问题也渐渐浮出水面,其中市场反响最强烈、也是人们最为关注的悬案是:猴王集团及ST猴王原负责人应该为骇人听闻的弄虚作假及巨额亏损承担什么责任?违规向猴王集团透支巨额资金的证券公司将受到监管部门怎样的查处?

  市场各方急于想知道的是:监管部门是否已经开始调查此事?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如何面对很可能“血本无归”的ST猴王投资者,他们将为此付出怎样的代价?

  让我们拭目以待。





新闻晚报刊(2001年3月29日)  



猴王破产案为何引人关注





2001年3月30日 06:09





  在市场经济早已深入人心的今天,陷入困境的猴王集团被法院宣告破产,何以能引起这么大的震动?何以能引起这么多媒体的持续关注?问题的答案,也许只能从透视猴王集团破产的程序、剖析猴王集团走向破产的缘由中找到。

  猴王集团破产从今年1月18日提出申请到2月27日法庭一槌定音,仅仅40天时间。随后媒体陆续披露出来的一些惊人事实,使人们不由得怀疑:这样的破产是不是蓄谋已久、“水到渠成”的?

  先是猴王集团持有的ST猴王国有股权被划转。猴王集团和ST猴王2000年12月8日发布公告称,经有关部门批准,原由猴王集团持有的猴王A国家股7234.9924万股变更为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因猴王集团公司涉及债务纠纷,此次实际变更过户2400万股给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2000万股过户给申银万国股份有限公司,猴王集团仍持股2034.9924万股。而猴王集团是今年1月11日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宜昌市经贸委批复,同意其提出破产申请的。猴王集团从变更国有股权持有人到申请破产前后相隔仅一个多月,这期间,申银万国争回了2000万股权,夷陵公司也到手了2000余万股权,而同是债权人的猴王A却颗粒无收。

  接着是猴王集团资产大幅缩水。截至2000年11月底,猴王集团资产24.26亿元,负债22.45亿元,净资产1.81亿元,但到12月底,资产骤减至3.71亿元,负债却增至23.96亿元,一个月内资产缩水达21亿元。这样大的反差能用调整虚账和分离企业作出圆满解释吗,更何况分离11家企业后资产大幅减少而债务却不减反增。

  后是破产的资产范围不全。据披露,此次宣布猴王集团破产的下属企业是2000年宜昌市工商局已注销和吊销的84家企业,尚有1997年至1993年已注销的55家企业和吊销的72家企业及9家合资企业未纳入破产范围,但这些企业的资产负债均已纳入集团公司财务决算。另外,猴王集团在外地的20家合资子公司和20多家未控股、参股公司也未纳入破产范围。

  再有对猴王集团债权人封锁破产消息。早在今年1月9日,猴王集团职代会就作出了破产表决,但大债主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在法院宣告前一无所知,一者法院未按法律规定通知已知债权人,二者ST猴王未履行重大信息第一时间予以披露的义务。

  资产大幅缩水、股权事先划转、消息严密封锁,上演一出“这里的破产静悄悄”的好戏,更何况这样的破产是在猴王集团花光了债权人的钱,掏空了上市公司之后实施的,节奏把握得何其准确。殊不知,企业破产有《破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破产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予以规范,任何违规转移资产、逃废债务的行为必定是无效的、徒劳的。

  本报记者 刘国芳





ST猴王原监事会主席:监事会形同虚设





2001年3月30日 10:00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原监事会主席任元3月28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对监事会形同虚设有切身感受。

  任元1999年初至去年11月任猴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猴王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宜昌市总工会副主席。记者问他,在任职期间监事会是否曾对猴王集团向猴王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和要求担保的行为予以阻止。他谨慎地回答,借款和担保都发生在他上任之前,监事会不清楚,是后来才一笔笔查清的。由于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他任职期间,监事会的工作仅仅是列席董事会,通过公司的财务报表和行政上提供的一些资料了解情况,难以发现问题。

  记者问任元,对外界所说的猴王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形同虚设有何评价?他说:“我同意这种说法,而且不仅仅是ST猴王的监事会主席有这方面的切身感受。”

  任元说:“据我了解,大部分上市公司的监事会主席由工会主席担任,而工会主席本身在党委书记、董事长领导下工作,不可能充分发挥作用。”

  记者还先后在猴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劳动人事部、监察部询问监事会的情况。有几位被询问者竟觉得惊讶:“监事会?没有这个部门。”据悉,自去年11月原监事会主席任元工作调动至今,猴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一直空缺。

  (记者罗旭辉)



猴王(0535)集团破产大事记



2001年3月30日 11:49



  □1997年起,猴王集团成为猴王A第一大股东。

  □截至1999年底,猴王集团拖欠猴王A款8.9亿元,猴王A为大股东猴王集团提供的担保金额2.44亿元,两项共计11.3亿元。

  □2000年6月20日,因猴王A与控股股东猴王集团在人员、资产、财务上未分开等众多原因,猴王A遭到深交所公开谴责。

  □截至2000年中期,猴王A已连续一年半亏损,每股净资产也由2.15元跌至1.09元。

  □2000年12月8日,猴王集团公告称,拟将其持有的猴王A部分国有股转让他人,其中,宜昌市夷陵国资局得到股份公司2400万股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其余4834.9924万股股权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抵债、查封。

  □截至到2000年11月,猴王集团共有资产24.26亿元,负债22.45亿元,□截至2000年12月底,猴王集团资产总额3.7亿元,负债23.6亿元,累计亏损25亿元以上,涉案金额高达14亿元,成为被告的经济纠纷案达230多件,涉及金额高达14亿元。

  □2001年2月27日,猴王集团破产申请案在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猴王集团进入破产程序。



制度何以成摆设——猴王事件再反思





2001年3月31日 07:30





  对于ST猴王的指责,如果依然停留于诸如公司造假、治理结构不健全、“三不分”等等,那么我们未免忽略了ST猴王悲剧的真实根源所在。在这不规范运作的表象背后,究竟是什么样的制度因素导演了这出悲剧,尤其值得严肃反思。

  按道理,从上市那一天起,猴王股份就应致力于自身从一家国有企业到“公众公司”的角色转换。比如,遵守信息披露制度;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三会”发挥作用;与母公司“三分开”……诸如此类。

  但我们悲哀地看到,所有这一切,在猴王事件的制造者眼中,都只不过是无足轻重的摆设,统统可以抛开。现实是,弄虚作假登峰造极,董事会被玩弄于股掌之间,上市公司成了大股东囊中之物。明明白白的各种规定,却被当事者彻底抛弃,为什么?

  猴王的例子也许极端,但猴王股份与母公司之间的关系,包括猴王与当地政府的关系,在国内上市公司中的确有代表性。这是我们审视猴王事件时无法忽视的一个背景。实际上,还有相当数量的公司,本来就采取部分上市的形式,要真正从母公司和当地政府的影响中独立出来,谈何容易。在这样的制度前提下,“三分开”以及法人治理结构,更多地只能停留于形式。反过来,有人要操纵和影响上市公司,却轻而易举。这道难题如何从根本上解决?果真到了猴王这般地步,“分开”已经没了任何实际意义———集团早变成了空壳,股份公司能“分”到的,只是长年累积下来的大量虚假关联交易和资金往来,一堆无意义的债权而已。

  另一方面,凡事离不开“利益”二字。在监控体系没有真正完善起来之前,从证券市场拿钱实在太容易。只要有一份过得去的报表,就能从市场上拿到大把的“真金白银”,这是多大的诱惑?尤其当这一切跟地方利益、跟某些个人的政治资本挂起钩来的时候,这份诱惑实在太大了,在现实的利益面前,首先被牺牲的就是各种规范,以及弱势群体的利益。说得不客气一点,跟这些只知道到市场上圈钱的人谈什么法人治理,谈什么股东利益,只能是善良者的一厢情愿。

  正是基于上面的现实,不要指望那些操纵者会给自己套上枷锁。因此,在强调规范运作的同时,更要“严”字当头:第一,监管部门拿出更严格的规则并且严厉执行。比如关联交易,既然无法避免,那么就应进一步强制上市公司作详尽披露。“三分开”也绝不是年报里那千篇一律的寥寥数语就可以应付了事,必须拿出更强有力的监管手段;第二,对于胆敢违法违规者,坚决严惩不贷。猴王事件如此恶劣,前任领导个个还高枕无忧,实在令人齿冷。在这一点上,司法机关亟需痛下决心,很显然,责任者如果没有受到相应的追究,那么现有的各种规定再完备,都注定只能是摆设。



(记者郎朗)



股市岂容猴王(0535)戏耍



2001年3月31日 08:51



  一个是为“壳”所累、弄巧成拙,一个金蝉脱壳、破罐破摔;一个伪称市场选择,一个托词企业行为。郑百文和猴王集团就像是证券市场的“龙凤胎”,你方唱罢我登场。

  到截稿时止,三大债权人申请ST猴王破产一事尚无立案的消息。就在破产申请递交后不久,湖北省主要领导特地主持召开了关于猴王集团破产案的各方协调会。会上宜昌有关人士终于不像先前那样强硬,态度有了积极的转变。这几天,猴王最大的债权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表示他们正在期待中,不仅期待湖北高法有关破产申请的回应,更盼着有关方面能把积极的表态落到实处,以利于债权人最大限度地回收债权,还市场一个公道。事已至此,人们的确提不出再多的请求。

  3月29日的ST猴王股东大会将来自全国各地的记者统统挡在了门外,会后记者们等到的消息也是不咸不淡,没有实质内容。只等到新闻发布会接近尾声时,从机场赶来的董事之一、法人股股东、北京赛特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任宏杰的一番话才叫记者们有所收获。任宏杰指出,早在2月19日的董事会上,就有外地董事询问猴王集团是否破产,宜昌方面没予明确回答,结果8天后就宣布破产了。他奇怪,ST猴王一开董事会,就有宜昌政府官员出席,他们有什么资格参加上市公司董事会?

  要钱没有

  要命一条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郑百文和猴王集团有着太多的相似,比如当年都是绩优股,都曾是旗帜和典型,当年又都曾高速扩张。郑百文以当年和四川长虹与建行的所谓金融创新而名噪一时,并最终把建行的20多个亿拖进泥潭。但猴王集团比郑百文“高”。猴王股份,这家焊材行业唯一的一家上市公司如今被逼上了绝路。它背后的这个第一大股东———由“宜昌市国有资产管理局”蜕变而生的猴王集团究竟是怎样在几年中将一个好端端的上市公司掏空的,目前谁都说不清。2月27日,猴王集团突然宣告破产,法院关于猴王集团破产的裁定书显示,截至2000年12月31日,猴王集团资产总额为3.71亿元,负债为23.96亿元。但根据之前宜昌市政府派驻猴王集团解困工作组提交给市委、市政府的一份报告,截至2000年10月30日,猴王集团总资产为23.61亿元,总负债为21.93亿元,净资产为1.68亿元。短短3个多月间,猴王集团资产出现了惊人的“缩水”现象:总资产迅速下降了19.9亿元,而总负债却增加了2.03亿元。大股东关了张,上市公司对集团形成的数亿元债权只得独自消受;由于为集团担保数亿元,猴王股份还成了债权人追索的对象;几年来为了向集团“输送”资金,猴王股份自身也债台高筑。3月7日,“猴王A”退化成了“ST猴王”。而猴王集团实施破产前,陆续分离出了猴王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3月22日,ST猴王集团的三大债权人———华融、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正式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ST猴王破产还债。作为猴王集团债权人的华融资产公司质疑猴王集团存在不合规的大规模资产剥离行为,有恶意逃债之嫌。这家专为处置银行不良贷款而成立的国务院直属金融机构、我国最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身为猴王集团的债权人一直蒙在鼓里———2月27日湖北日报上一篇500字的小文使他们得知了猴王破产的消息,尽管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案后,在收到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清册10天内要通知债权人,但华融及其它债权公司都没能享受到这样的待遇。

  尘埃落定,无论债权人、小股东有多少疑问,猴王集团都以看似合法的方式为高达数十亿的债务划上了句号。好比卸你一条胳膊,你满世界嚷嚷喊疼;拦腰给你来一刀,你连吭一声的机会都没有。某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指出,破产案没有一审二审的概念,裁定为“破产”就是破产,“既成事实,认不认账就是它”。什么叫彻底,什么叫干净,棋高一着的猴王集团给郑百文上了一课。

  郑百文让人吐血

  猴王让人割肉

  想找活路吗?那就要看ST猴王的股东和债权人肯不肯“割肉放血”了———日前人们从ST猴王的第一大股东,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宜昌市市长助理陈华远的一番话中听到了这样的弦外之音。陈华远很坦白:“宜昌市政府和夷陵国资公司的态度很明确,ST猴王的命运当然要由ST猴王的股东决定,一切将按市场规律办,而不是由政府出面。大家期待的重组能否成功,首先取决于即将召开的ST猴王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随后的债权人大会。”作为第一大股东,夷陵国资的表态让人从中品出几分不该有的“超然”。人们不禁质疑,在这场看似只有让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破财”才能“消灾”的游戏中,难道第一大股东不是同样面临着利益的割舍吗?这个问题的答案的确还有争议。

  巧合的是,ST郑百文上周三刊出多数股东选择重组的公告,几乎同时,陈华远向媒体表明了上述态度。ST郑百文重组走到如今这一步,多数股东无奈之下愿意无偿缩股,应该在意料之中,真所谓“好死不如赖活着”。陈华远虽然没有直说要让ST猴王借鉴“郑百文重组模式”,但话已经说得很明了。一是政府不会直接救ST猴王;二是不重组只有退市破产;三是“换权”ST猴王,相关利益人一定得“割肉放血”。看着办吧,生路只有一条。所谓“让市场来说话”,实际上只是让利益在身的股东做被动选择。原以为如果股东愿意“断臂求生”的话,管理层也就没有必要从中作梗。但现在看来,ST郑百文重组之路已被发扬光大。因为像郑百文、猴王之类非正常因素造成的亏损,采用缩股转让重组方式解决,实际是对市场的愚弄。若猴王集团破产前转移资产、隐瞒破产信息的传闻确凿,更有恶意让证券市场承担损失之嫌。因为从猴王集团巨亏、占用上市公司巨资、转移集团资产、集团破产,到设想中的缩股转让股权及重组,这系列变化的结果是将原本宜昌地方上的损亏,顺理成章地变成由证券市场“埋单”。事到如今面对“重生”的唯一选择,人们又能奈他何?那郑百文的大股东死要面子活受罪,就因为不想退市、不想摘牌,才引进三联搞重组,结果还被新华社狠狠地搞了两回,闹得臭名远扬,结果“壳”被人家拿走不说,自己还得背着郑百文的烂摊子,怎么算也还欠着人家三个亿要还。而猴王集团可算是拿得起、放得下,当年为了做业绩,可以抬手就给股份公司几千万元的资金占用率,挂账了事。如今又来了金蝉脱壳,说破产就破产,除了股民心里疼之外,舆论也只有目瞪口呆,叹息在郑百文身上枉费了那么多笔墨和口水。如果猴王集团早一天破产,哪儿会来那么多的是非曲直?在大巫面前,小巫又能算得了什么?

  有一有二又有三

  股市上几多陷阱

  想来也是好笑,当初三联集团总裁张继升想以和解的方式拿走郑百文50%的股权,谁都觉得他像个江洋大盗,但猴王一次就把上市公司的几亿资产勾销,股东权益从正数变成负数,谁也说不出所以然来。游戏玩到这份上,也算是炉火纯青了。猴王集团“猝死”,而且死得不明不白,使得ST猴王对其10亿余元的债权顿时成了打狗的肉包子。猴王集团的破产,看起来就像一次“秘密”行动。1月9日,猴王集团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申请破产。18日集团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到2月27日法院裁定破产的第二天,上市公司公告才姗姗来迟。早就有人着手为猴王集团安排后事了,但直到最后一刻,上市公司的小股东们才知道自己被狠狠刺了一刀。纷繁复杂的是是非非折射出的依然是证券市场久治不愈的顽症沉疴———集团公司或大股东非法侵占上市公司资产。追根溯源,罪魁祸首无疑是“三不分开(人、财、物)”的痼疾以及大股东“一股独大”的封建家长作风。而部分上市公司也就沦落为“资本玩偶”。这一阵,类似的事件接二连三被曝光,但并非新近才出现,大股东欠款、关联担保之类现象早已有之。从棱光实业、东海股份,到大庆联谊、ST粤金曼,动辄涉及资金数亿元,有的公司几乎被大股东掏空掏尽。逐一审视这些个案故事,实在令人心惊,我们暂且不一一赘述。在集团的阴影之下,上市公司完全扮演了傀儡的角色。由于这些公司对资产被占用的情况长期进行隐瞒,公司资产在神不知鬼不觉中被转移和挥霍,最终将风险留给了市场和不知情的中小股东。ST猴王,不过是典型的上市公司市场化进程滞后的牺牲品。

  ST猴王已经有望步入退市的先驱之列。那以后还会有多少后来者呢?人们不由得举一反三,因为还有不少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虽尚未窘迫至此,并开出了分期偿还或是以资产抵债的承诺,但有了猴王这样的先例,谁不得在心里问问:拿来抵债的是些什么样的资产,谁又能保证那不会是一种掠夺呢?保不齐又会冒出个泼皮牛二。

  要创造股民的幸福全靠法律

  郑百文实际上给大家制造了一个幻觉,错误地以为破产是件很难为情的事情,孰不知我们是把个案当规律,烂疮当桃李,本来就资不抵债,本来就是假对假的事,偏偏让人认真的糊涂。为了骗到白花花的银两,ST猴王及猴王集团自上市几年来,一直不断地制造假利润、假资产、假信息,为广大投资者画大饼。像罢免董事、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之类的事项及为大股东提供巨额担保、巨额贷款没有入账都可以隐而不报,结果招至深交所的公开谴责,甚至关于猴王集团破产的公告也在两天后无人不晓时才姗姗来迟。而这一切,来得似乎又慢了好几拍。

  大股东们之所以能屡屡得逞,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做得天衣无缝,主要是对上市公司的操纵。而从未听说有大股东因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造成损失,或隐瞒重大信息被追究相关领导人法律责任的。看来,对大股东践踏中小股东权益的处理,还仰仗管理层和司法部门尽快出手,支持这一类的法律行动。

  在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可能发生大的变化的情况下,为防止、杜绝集团公司、大股东攫取上市公司的资产,重要的是要继续做好母公司与上市公司的三分开工作。各方为此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如两个交易所均已明令上市公司在年报中要详细披露“三分开”的情况并作出重点说明。在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过程中,还应当继续强化监事会在整个治理结构中的监督制衡作用,使其能够切实从上市公司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监督、促进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此外,在A股上市公司中推行独立董事制度也是有效防范内部人控制和大股东操纵的有效措施。



赵秀芹





市场报(2001年3月31日)  





让人忍无可忍的猴王(0535)





2001年3月31日 09:31



  猴王显然犯了众怒。领导批评,媒体揭露,股民痛骂。不能说大伙儿不仁道,实在是猴哥心太黑。股市里坏孩子不少,可还真没这么全面的,坑蒙拐骗,样样精通。

  自从一上市,猴王集团就没拿儿子猴王A当外人。名义上是第一大股东,可人、财、物从来不分。先造一堆假账,给儿子弄出一体面形象,随即到股市疯狂圈钱,连上市带配股,2.4个亿七转八转归了集团。欲壑难填,猴哥开始没完没了跟儿子借钱,直弄得儿子没钱搞生产为止。掏空了猴王A,猴哥又开始跟外人借,有个在股市的儿子给担保,还真有不少企业上了当。有借有还,才能再借不难,猴哥哪有这好习惯,没辙了,就逼着儿子出去接着借。里外里,爷儿俩欠了10多个亿,大部分让猴王A背着。

  拿走这么多钱,猴哥都干吗了?笔者为此跑了趟宜昌。不能说钱都被贪污了,尽管职工觉得领导们的车子、房子换得勤了点儿。但真折在贪污上的至今只有两位。多数钱还是搞了投资,怎奈猴哥眼拙,投什么赔什么;炒股点儿更背,生怕死得慢,没事还爱玩透支,莫非建了老鼠仓?投资失败就再借钱,如此循环往复,终于不支。债主上门怎么办?破产。谁能跟死猴叫劲?

  破产之前,猴哥可一点儿不弱智,一番乾坤大挪移后,将大部分资产突击转移给了当地政府,剩下的雷,就让儿子顶吧。儿子顶不住,顶多戴个ST小帽罢了。

  忍无可忍之下,ST猴王的三家大债主华融、信达和工商行联袂上诉,要求ST猴王破产还债。说来凑巧,就在当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详谈退市,秘书长屠光绍表示,今年6月前将有企业被摘牌。落难猴王,成为众望所归的候选摘牌第一股。股民早已心灰意冷,3月29日的股东大会就去了俩人。

  事到如今,我们没有看到任何人要为猴王事件负责,聆听着部分当事人漏洞百出的辩解,我们不知道如何躲开猴王第二、百文第二、红光第二的伤心暗箭,我们更不知道某些大股东对小股东的肆意侵害何时能得到回答,那么猴王纵然一死,也不算轻于鸿毛。

  文/张卓





北京青年报(2001年3月31日)  



谢平谈猴王事件





2001年4月2日 06:52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谢平在日前召开的首届“中国金融论坛”上,作专题发言时认为,通过猴王事件,可以看出我们的证券市场透明度还很低,监管的核心就是充分的信息披露。

  谢平说,猴王事件可以在这么几个方面值得我们深思:首先,股票市场是以产权明晰为基础的,以不明晰的国有股产权为基础往往导致股票市场不规范,通过股票市场来改进国有企业的做法需要完善;其二,筹资的多少不应再作为衡量股票市场成功与否的标准,如果上市公司素质不好、监管不严,融资就变成了“圈钱”、“骗钱”,最终会受到市场的惩罚,“你今天融资多少,将来就要吐出多少”;其三,在整个猴王事件中,新闻媒体对股市的监管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新闻舆论是对股市监管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没有新闻媒体的参与,就不可能保证证券市场的透明度;其四,经过十年的发展,中国证券市场的快速成长期已经过去,各种风险、问题会逐渐暴露,这实际上也是对过去审批制度的某种纠正;其五,商业银行透过猴王事件,对上市公司的风险应有足够认识;其六,地方政府对这类事件肯定是有责任的,不少上市公司背后都有地方政府的行为。他说,透过猴王事件,可以看出我们证券市场的透明度还很低,在信息披露方面还远远不够。





法制缺钙 市场软骨——猴王(0535)破产案警示录





2001年4月2日 06:53





  随着猴王集团和ST猴王的违规行径越来越多地被拉到光天化日之下,我们的心情日益沉痛,这一桩桩、一件件类似的事件撞击的警钟也一声响似一声: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对市场参与各方来说,树立市场经济的法律意识,维护市场经济的法制秩序,是一个既紧迫又意义重大的课题。

  管理必须依法

  政企分开、依法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有关部门处理与企业关系必须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纵观猴王集团的盛衰、破产及ST猴王的重组,当地有关政府管理部门的越权和不合规不说比比皆是,起码也是所在多有。

  1992年,猴王集团创始人从一次重大的全国会议归来后曾说,猴王的规模让他在与会的大企业领导前很没面子。随后猴王集团便大肆扩张。在其鼎盛时,且不说外地,单就宜昌市而言,猴王集团的成员企业、代表其形象的店面或广告简直无处不在。有人戏言:“宜昌市快要改名为‘猴王市’了!”所有这些,能离开当地政府的默许甚至鼓励吗?猴王集团领导的做大心态不正与我们某些政府官员心心相映吗?但结果是猴王集团混乱了,衰败了,当地群众的就业、收入、心态遭受严重打击,给当地留下了难以收拾的社会问题。猴王集团破产前划转股权、剥离资产、封锁破产信息,手法不一而足。本意可能是减少震动,保护地方利益,结果却激起起了众怒,损害了地方形象,地方利益还谈何“保护”?

  这一切警示我们,无论是企业的发展壮大,还是破产重组,政府应依法管理,而不是沿袭过去动不动就情不自禁越俎代庖的老套路,才可能达到理想的结果,这也是目前打破猴王集团和ST猴王破产僵局的关键。

  参与必须尽责

  如果说猴王集团和ST猴王不规范运作是它们走向破产的内因,与此相关的债权人、股东、中介机构等没有依法尽职尽责则是外因。这一外因助长甚至是“齐心协力”将猴王集团和ST猴王推向了破产的困境。

  宜昌市有关负责人曾称有关债权人催款不力,这一指责虽说有为自己开脱之嫌,但至少它引出了一个要害问题:如果作为债权人的有关金融机构,当初严格遵照有关信贷法规及程序,严格执行内控制度,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猴王集团能借到那么多钱吗?一块资产能重复抵押借款吗?越权担保能得到贷款吗?

  ST猴王财务报表作假也不只是第一大股东的责任。如果没有其他大股东的默许,甚至是合谋,ST猴王当初为保配股、发B股而包装经营业绩的高招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得手吗?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被称为市场经济的“经济警察”,其执业的勤勉公允程度,一定会影响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的建立和完善。猴王随意虚增资产、包装利润不正说明相关的中介机构失职,甚至有与猴王合谋的嫌疑吗?

  还有,如果没有有关证券公司给予违规透支,猴王炒股能亏那么多钱吗?

  最后,我们的监管部门早就查出了ST猴王存在“三不分”、作假账、信息虚假的违纪违法问题,为什么不加大执法力度,将有关责任人绳之以法而使ST猴王的问题久拖不决,造成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一而再、再而三地遭受侵害呢?

  昨日是今天的一面镜子。

  诚然,我国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制需走漫长的过程,但猴王破产案再次告诉我们,如果我们的市场参与者多一点法制意识、多一点规范意识、多一点责任意识,更重要的,通过制度设计,让缺乏这些意识从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人一定付出相应代价,那么,类似的悲剧是不是可以尽量避免呢?

中国证券报(2001年4月2日)  



华融提交ST猴王无力偿债证据



2001年4月2日 20:41



  应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今天向湖北高院提交报告,补充说明ST猴王无能力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

  华融公司在报告中列举了以下事实:一是因猴王集团公司宣告破产,ST猴王对猴王集团的5.9亿元应收款形成损失,而且为猴王集团提供的4.2亿元担保也成了直接负债,从而导致ST猴王严重资不抵债。二是ST猴王经营萎缩,核心企业已完全停产。据猴王股份2000年中报反映,1995年4月28日至2000年7月22日,重大已审结诉讼案件达28起,涉诉金额达3.58亿元,均无力偿还。三是ST猴王拖欠金融机构大量债务无法偿还。2001年3月15日,据ST猴王反映,剔除已涉诉的3.58亿元债务外,公司还有约3.36亿元的债务(不含利息)。其中包括华融、信达、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等多家债权人。四是华融多次催收债权无任何结果。2000年8月,华融从工商银行三峡分行收购对ST猴王的债权后,多次派人赴ST猴王,要求其进一步确认债权,履行还本付息义务。但ST猴王不仅未偿还分文债务,而且拒绝签收债权催收通知,还多次表示,企业已停产,尚拖欠职工工资,实在无力偿还华融债权本息。

  华融公司再次强调,鉴于ST猴王已无力偿还到期的巨额债务,同时猴王集团的破产已造成ST猴王严重资不抵债,作为主要债权人,华融、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和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ST猴王破产还债,是依法维护债权人合法权利的正当行为,理由是充分的。据此,ST猴王无能力清偿债务的事实是清楚的。希望法院依法受理债权人的申请,保障国有金融债权人的利益,健全市场信用体系。

  记者刘韬









人民日报(2001年4月2日)  



ST猴王终于有了董事长 公司称要确保不破产





2001年4月3日 06:41



  法定代表人缺位16个月之后,ST猴王终于有了董事长。ST猴王今日发布董事会公告称,公司新一届董事会选举来自大股东宜昌市夷陵国资公司的汪东林为董事长,来自北京赛特集团的任宏杰为副董事长。同时,公司决定设立武汉分公司,负责公司电焊条产品在武汉市场的销售。

  由于国务院特派稽查员的建议,ST猴王原董事长朱黎阳1999年11月调离猴王集团。在此后的16个月里,ST猴王宜昌本地股东与外地股东一直未能就董事长人选达成一致意见,导致ST猴王董事会长达一年多的瘫痪状态。

  资料显示,今年37岁的汪东林曾在江西省社科院从事过理论研究工作,并曾在宜昌市体改办任职,1999年出任宜昌市夷陵国资公司副总经理。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目前状况下只能尽最大努力工作,一步一步往前走。

  公司昨日给记者的一份新闻稿称,董事会分析认为,公司目前必须妥善解决两大难题:一是积极与三家债权人加强沟通,尽力妥善解决问题,目标是确保公司不破产;二是积极推进公司重组,目前董事会已授权董事长组织重组班子。



(记者 骆晓鸣)



证券时报(2001年4月3日)  



ST猴王(0535)拟换将



2001年4月3日 06:26

  

  ST猴王(0535)发布董事会公告,称公司董事长等高管人员将变更,并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和设立武汉分公司。

  据公告,公司董事汪东林、任宏杰将出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程晓林将被免去公司董事和执行董事职务,王洪被增选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由于公司与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费事宜未能达成共识,该所已辞去公司续聘,公司将聘请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事务所,聘期一年。

  另据公告,公司将设立猴王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公司,从事公司电焊条产品销售。

本报记者 何凌枫









中国证券报(2001年4月3日)  



猴王案件损害宜昌投资环境



2001年4月4日 15:32



  对于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债权人申请猴王股份破产一案,最新的消息是湖北高法要求债权人补充提供猴王股份不能偿还债务的材料。这不能不令人想起去年的这个时候,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申请郑百文破产时,当地法院也是以材料不充分而拒绝受理的。这一事件无论将如何继续演变,但是人们已经深深记住了猴王事件的发生地————宜昌。这座城市是猴王事件的始作俑者,同时也正成为最大的受害者———一个城市的信誉在慢慢消逝。

  从媒体披露的情况看,猴王集团早已经遍体鳞伤,但就是这个管理不善、资不抵债的企业,却长期被虚假的光环所笼罩。而其在破产过程中所作的一切,更是引起了债权人、投资者乃至整个社会舆论的谴责。

  由于猴王集团的破产,给上市公司猴王股份也带来了灭顶之灾,那些普通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了大股东的严重侵害,处于任人欺凌而无力还手的境地。

   但是,人们还没有意识到,在猴王集团破产案中,国家利益也受到侵害。作为猴王集团的主要债权人,几家资产管理公司的知情权被剥夺了,而他们正是代表中央财政管理和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在这种背景下,资产管理公司难以有效地保护好国家利益,国有资产已经不仅仅是流失,几乎是损失殆尽。

  受到损害的还不仅于此。这就是猴王集团破产案对整个社会信用制度产生的严重负面影响。在一个没有健全的信用观念的经济环境里,整个社会的经济交往都会陷入一种恐慌状态,破产逃债成了一种常用的规避手段。一些企业已经对资产管理公司公开表示,猴王集团那么多债务都可以随便破产,我们欠你们这点钱还用还吗?

  还要提出的是,当地政府在此次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使人们不得不对这个城市的信誉产生了怀疑。宜昌市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从工作角度讲,猴王集团破产与债权人沟通不够;如有违反《破产法》的问题,市里在清查中将进行纠正。人们可以相信这种态度是真诚的,但它已经无法挽回宜昌留给人们巨大的印象。对于这样一个存在如此金融风险的地方,有谁还敢在此投资?有谁还愿意和这里的企业来往?对于这一点,那些还打着逃废债务算盘的人可能是始料不及的。

  作者:思睿





经济日报(2001年4月4日)  





ST猴王能变戏法吗?





2001年4月5日 10:33



  4月3日,传媒同时刊登了两条ST猴王的消息。一条是在法定代表人缺位16个月后,ST猴王终于有了董事长,由来自大股东宜昌市夷陵国资公司的汪东林出任。ST猴王董事会表示,公司目前必须妥善解决两大难题:一是积极与三家债权人加强沟通,尽力妥善解决问题,目标是确保公司不破产;二是积极推进公司重组。另一条消息是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应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于4月2日提交了ST猴王无力还债的证据及相关补充材料,并表示希望法院依法裁定ST猴王破产还债,以维护金融债权人的利益。

  从时间上讲,如此一来,ST猴王的生死令至少又向后延了一星期。ST猴王股价当天上午开始翻红。

  自3月22日,华融、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和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联合署名申请ST猴王破产还债至今,已经过去10天了。据法律界人士介绍,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意见第6条,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在收到债权人提出ST猴王破产申请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湖北高院认为需要更正、补充材料,可要求申请人限期更正、补充,并在收到更正补充材料的次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从时间上推算,华融在3月29日得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口讯,4月2日作出答复,无论如何4月10日前湖北省高院也该有个定论了。但是这个决心不好下啊!

从ST猴王董事会传出的讯息看,显然是不愿破产的,这或许也代表了当地政府的意见。但双方分歧如此之大,湖北省高级法院确实进退两难。若坚持不立案,法律上站不住脚,况且在猴王集团破产案中,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按法律程序通知已知债权人,已在社会上闹得沸沸扬扬,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若立了案,ST猴王必死无疑,第一家摘牌退市的企业将在湖北诞生,这不是荣耀,而是耻辱,这责任谁担当得起?

  人们不免猜测,到时候湖北省高院会不会把球踢给宜昌中级人民法院?宜昌中院或许会再要求华融补充材料,再拖延几天?ST猴王在破产路上还能拖多久?当然,宣布破产也不排除债权债务双方和解的可能性。

  现在的关键是看ST猴王的重组希望有多大,谁愿意接这十几亿元债务的买单。有了PT郑百文的前车之鉴,象山东三联那样的“勇者”恐怕不多。

  7天功夫,猴王能变戏法儿吗?我们等着瞧。

  特派记者 施明慎









人民日报(2001年4月5日)  

京城学者谈猴王事件





2001年4月6日 06:46





  猴王事件已经引起各方人士的极大关注,人们议论的问题也愈加深入,其焦点集中在并不是市场出现一个猴王会产生多大的影响,而是人们在猴王事件上看到了当前证券市场必须解决的深层次问题,否则上市公司的改制很难到位,证券市场也难以健康发展。警钟不可常鸣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专家吴晓求教授接受采访时指出,猴王破产事件可以说是中国证券市场十年来最恶劣的事件,其程度甚至超过了红光实业和郑百文事件。其恶劣之处在于猴王集团公开违反了《公司法》和《证券法》,通过担保、关联交易等方式披着合法的外衣侵害投资者的利益。

  像猴王这样的事件或者类似的事件,已经给证券市场一次又一次敲响了警钟。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问题的发生?吴教授认为这是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没有能够正确理解为什么要在中国发展证券市场,没有能够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之间关系的问题。他们仅从当地的局部利益出发,为了筹集到资金,对市场运行进行了过多的干预。

  中国社会科学院资本市场理论研究室主任张平博士认为,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销售的产品,如果上市公司多是假冒伪劣,则这个市场就失去了信用,也就很难存在。猴王公司从较一般的层次上看只是一个假冒伪劣的事件,实质上它所显示出来的问题却是关乎改革成败的大问题———政企不分。有些地方行政干预现仍凌驾于企业、市场之上,严重破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国家信息中心预测部副主任徐宏源认为,猴王事件在中国市场上是一个比较典型的改革不彻底、危害比较大的案例。有的媒体称它为造假典型,这个事件从它本身来说,危害是多方面的。从深层次的原因来说,有制度上的缺陷。从西方各国的发展实践来看,证券市场是一个最市场化的地方,但我国内地证券市场目前无论是从发行机制、退出机制还是从交易制度上来看,都带有很强烈的计划经济的色彩,才产生了类似于猴王、郑百文等一系列的危害市场发展的事件。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制度缺陷,或者说是政企不分。

  经济学家韩志国说,我们不能孤立地看待猴王事件,更不应把它作为一个特例予以“孤立”地解决。应该看到,猴王事件是中国资本市场各环节存在问题的集中爆发,不从根源入手,ST猴王的“化身”和“变种”会源源不断地跳出来扰乱这个市场的秩序,阻挠这个市场的发展。

  如何才能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猴王事件带给我们的启示又在哪里,吴晓求教授指出:上市公司应该按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要求建立科学的、符合市场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特别是建立对整个公司股东负责任的董事会制度。不要使上市公司成为少数大股东套取现金的机器。

  发生一次类似猴王的事件,市场的相关各方就警惕一次,在警惕之后不能又不了了之,经济界人士认为警钟常鸣对于正在发展的市场未必是好事。归位已经迫在眉睫

  张平博士认为在政企不分条件下,上市公司和资本市场都容易成为地方政府“圈钱的工具”。地方政府的无限担保和资源注入是这些上市公司“信用”的来源。这种行为表现在“广国投”,“粤海”等一大批地方政府“窗口”企业,最后撑不住了,只好“破产”,信用被破坏了。国内资本市场类似于猴王的地方政府小“窗口”公司也不在少数,很多地方政府通过不断重组,“改善”上市公司,结果都是为了圈钱,政企不分严重影响到了中国企业制度的变革。

  政企分开是一个老话题,但却是导致上市公司出现问题的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企业与政府各司其责和各行其道是采访中专家们表述较多的观点,吴晓求认为从已经披露的信息来看,猴王股份在很长时期里没有自己独立的资产,其虚构利润也主要是向集团收取资金占用费和把建筑、土地、甚至向集团收购来的厂子又租借给集团,收取高额租赁费得来的。所以猴王股份的独立性和基本法人地位是值得怀疑的。这也是我国上市公司中比较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上市后公司形式上改制了,但实质上没有改制,包括组织结构、管理理念、向谁负责等问题都没有得到改变。

  徐宏源说,解决的途径,就是要从宏观上、从战略上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加快政企分开的步伐。只有这样,才能为上市公司的运行提供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在猴王破产的过程中,究竟谁得到了好处,国有资产流失了、银行的资产流失了、中小股东的资产流失了,究竟是谁得到了好处,这里面的幕后交易,有些是违规的,但是肯定有违法的行为,因此,必须展开深入的调查,抓住线索后,提请司法机关介入。

  韩志国认为,现在应当使股票的发行与上市尽快回归市场原则,采取措施加重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中介责任,并建立公司董事的无限连带责任机制。

  他指出,旧有的以行政审批权为主导的股票发行机制,不但使地方政府、中介机构与上市公司在争取融资权方面结成了“利益共同体”,为虚假“包装”和虚假重组打开了方便之门,而且还使得后二者在股票的发行与上市中对前者处于附属地位,这就从源头上削弱了股票市场的竞争机制和上市公司的竞争能力。市场信用高于一切

  猴王破产事件已经在投资者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张平博士认为:市场经济的核心是信用,信用是靠规则、制度来建立的,靠行政干预、人为的担保是无法建立的。而信用是支撑投资者信心的基础。

  徐宏源认为,猴王在运行中作出一些重大的经营决策,收购大量的无用资产,这在海外成熟市场上是无法想象的,因为你用股东的钱,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应该有一个有效的约束,现在,类似猴王这样的上市公司就少数人说了算,最后的决策是不是科学的,没有人去监督它,这是目前我们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另外,需要建立有效的经理人制度,目前我国缺乏这样的制度,比如在美国、在英国、在日本,要是把一个上市公司搞垮,作为一个经理人来说,一辈子就完了。

  他认为,信用的一个重要保证就是市场信息的透明度。猴王本来经营比较困难这个问题已经隐藏了很长时间,但我们从它以前的公告里却没有给投资者任何的警示或者提示,必须保证及时、公正和广泛地让中小投资者占有第一手上市公司的信息,尤其是它的经营状况,必须及时公布,现在猴王已经到了存在不下去的状况,才被揭露出来,而且是媒体起了很大的作用,而不是它主动进行披露的,所以必须予以惩处。

  吴晓求教授说,中国证券市场要想得到长期持续健康的发展,就必须从有效率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开始,改善市场的微观基础。近期实行的董事长谈话制度是一个好的趋势,但是仅有这些还不够。监管部门很难通过现有制度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投资者无从得知上市公司是否有信用,应该在上市公司内部设置科学的预警制度,以防止类似猴王事件的恶性事件再次发生。

  (上证报记者集体采写)



上海证券报(2001年4月6日)  



债权人申请破产ST猴王头疼





2001年4月6日 10:46





  华融资产公司等三家债权人联合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ST猴王破产,这一事件对ST猴王当前各项工作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令ST 猴王“头疼”不已。

  据猴王股份公司负责人反映,ST猴王被申请破产给企业带来了三大方面的影响:

  一是对公司的基本稳定构成严重威胁,目前公司共有职工1135名,由于公司经济效益不好,职工收入普遍较低,相当一部分职工生活困难,加之受猴王集团公司破产等困素的影响,职工情绪低落。现在公司又被债权人申请破产,职工对公司当前的处境及未来非常忧虑,极其担心今后的生活出路问题,抱怨及不满情绪时有表露,企业内部不稳定的困素有所增加;

  二是公司偿债压力增大。由于华融等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的消息被媒体广为报道,其它债权人为了保全自身的利益,纷纷加大了清收债权的力度,使得公司的偿债压力在短时期内陡增;

  三是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使得公司的内外部经营环境更趋恶化,公司在金融机构、客户及供应商等关系人中的信誉度降低,现有的生产经营活动更加困难。

  针对这一突发事件造成的被动局面,ST猴王成立了由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董秘等人组成的领导班子,加强对公司各项工作的领导:

  一方面积极做好职工思想的正面引导工作,努力维护内部安定团结的局面,公司工会专门召开了职代会,及时传达有关情况,并通过与职工座谈,深入车间与职工交流,使职工对企业充满信心,保持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一方面,在现有资源条件下,千方百计维持公司的生产经营。截止三月底,所属企业宜昌焊丝厂共生产焊丝 898吨,销售焊丝985吨,实现销售收入644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1%、3.3%、29.7%,产销率达110%;宜昌电焊条厂与客户主动联系,积极开展来料加工业务和修旧利废,共生产焊条194吨,实现销售收入70万元。

  与此同时,公司按照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要求,专门成立了重组工作专班,拟通过推进资产重组,使企业重生。

  ST猴王负责人表示,目前,该公司最大的期望是,希望有关方面能够出面协调,做好ST猴王与债权人之间的和解工作,避免公司破产的情况发生。

  (记者施勇峰)









新华社(2001年4月6日)  



华融派员进驻 “猴王”配合不力





2001年4月6日 11:06





  记者昨天从湖北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获悉,猴王集团公司的第一大债权人——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近日派出10余人的核查小组,进驻湖北宜昌,对猴王集团的财务状况及资产有无抽逃情况进行核查。其先行人员已于昨日飞回北京,向总部汇报初步核查情况。

  据悉,此前,华融公司曾三次派员赴宜,就有关事项与猴王方面进行交涉。第一次赴宜,是三月初,华融武汉办事处出面,要求清算组提供猴王集团破产清算的有关资料,了解猴王集团的有关情况,由于双方沟通和交流不够,未能就有关问题达成共识,华融公司没有拿到认为自己可用的材料,失望而归;第二次赴宜,是三月中旬,华融公司总部派员与武汉办事处人员一道;再次找到破产清算组,并直接找到宜昌市夷陵国资公司有关人员,提出猴王集团破产之前有抽逃资产的嫌疑,宜昌方面就有关问题作出了解释和阐述,并称尚未发现猴王集团在破产之前有抽逃资产行为。

  3月22日,湖北省副省长高瑞科赶赴宜昌,主持华融、信达、长城等资产管理公司及部分银行负责人与宜昌市协调沟通。宜昌市政府领导表示,只要破产清算中出现了违规现象,有抽逃资产的,一律纠正,有多少纠正多少,并欢迎华融等债权人就有关问题进行咨询、核查。随后,华融公司于3月27日第四次派员赴宜,成立核查小组,带着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队伍,进驻“猴王”。

  3月29日,核查组向猴王集团破产清算组提交了一份核查清单,共涉及八个方面的问题,内容包括:一是国务院特派办、宜昌市审计局两次审计情况相关原件;二是猴王集团公司、猴王股份有限公司97年12月至2000年12月逐月的报表、总帐、分户帐;猴王集团公司采取兼并、收购、托管、联营时,集团公司与被兼并、收购、托管、联营等企业在兼并、收购、托管、联营等形式未进行帐务处理和进行帐务处理的前后两个时期的报表、总帐、分户帐;三是猴王集团公司在全国采取各种形式购并了多少户企业,其中:宜昌市多少户,湖北省多少户,湖北省外多少户以及猴王集团公司对以上企业的投资情况,占比情况;四是集团破产同时宣告了84家企业破产,这84家企业是什么时间注销登记的?企业的性质?其他企业怎么办;五是集团所持股份公司1亿股转让给了哪家单位,什么时间办理的过户手续;六是分离的11家企业的会议纪要,分离时资产、负债分割过户明细情况;七是集团公司贷款给了哪家单位使用,给了多少钱;八是集团财产情况。

  据猴王集团破产清算组负责人周道春介绍:“华融公司这次来宜核查,是在双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进行的,我们没有任何设防,他们在资料上要什么,我们便给什么。为了尽可能地满足对方要求,我们成立了一个工作专班,抽调有法院、审计局、国资公司及猴王集团留守人员等单位共计10人,专门为他们整理资料,可以说是全力以赴。但由于猴王集团原来的管理太混乱,很多资料不系统,不全面,必须经查找整理后方可,因而有可能在时间上不能满足对方的要求”。据留守于宜昌继续核查的人员称,清算组提供的资料一是较慢,二是不尽真实。核查人员希望清算组更加积极地予以配合。

  (记者 施勇峰)









新华社(2001年4月6日)  



宜昌玩ST猴王于股掌之间





2001年4月14日 11:26



  

  在公众利益和地方利益之间,地方政府的各种机构,甚至司法部门都选择了后者,这种情况全国很多地方都相当普遍

  在一声急似一声的退市警报中,被状告破产的ST猴王本周一(4月9日)开始突然一路上涨。由上周五的收盘价5.44元上涨到本周三的6.03元,并在本周四上午再度上冲到6.10元,累计最大涨幅达12.13%。

  结合ST猴王董事会“正在积极推进重组”的说法和坊间“华融等债权人得到部分补偿便会撤诉”的传闻,ST猴王峰回路转的股价以及迟迟不见受理的“破产申请”似乎都在向人们暗示:ST郑百文的故事正在重新上演,神通广大的“猴王”可能又会绝处逢生。被出卖的ST猴王

  事实证明,上市7年以来,ST猴王一直扮演着从证券市场中“拿钱”的简单角色,而拿回来的钱都交给了在其上市半年多后才组建的猴王集团,据初步估算,与ST猴王“浑然一体”的猴王集团近年来从上市公司提款的“额度”在13亿元以上,通过猴王集团之手,这些数以亿计的巨额资金中的相当部分又以收购亏损企业、缴纳额外税收(谎报利润部分)、处置大量冗员等名目流入了地方财政。

  根据宜昌市有关负责人提供的审计局审计数据,ST猴王目前的资产总额不超过3亿元,而且ST猴王董秘李本林及总经理戴敦乐此前曾向记者承认:公司目前的资产因全部被债权人查封冻结,一些资产无法过户到股份公司,ST猴王实际上已没有什么完整的资产。

  没有资产、只有债务的ST猴王要面对的是超过6亿元的借款及借款担保引起的诉讼。

  3月22日,拥有ST猴王2.5亿元债权及1.05亿元借款担保的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等三大债权人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要求ST猴王破产还债的申请,4月2日,华融、信达及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等债权人又按湖北省高级法院的要求补充了更为详尽的有关证据。

  4月11日,在没有得到湖北省高院答复的情况下,对目前市场上“华融等债权人会妥协撤诉”的传闻,华融公司再次申明了自已的立场:决不会为廉价条件而轻易放弃诉讼。

  事实上,债权人不肯妥协意味着一定要有人为ST猴王来接下这3亿多元的大单!究竟谁会为危在旦夕的ST猴王买单?宜昌变脸

  单从ST猴王去年中期的财务报表来看,与那些资不抵债的PT公司和正在加紧重组的ST郑百文相比,ST猴王的亏损只是小菜一碟。近来ST猴王之所以名声大振,究其原因是宜昌方面在猴王集团破产案中的不规范运作和对ST猴王所持的态度。

  为了筹资,ST猴王的大股东多年来在投资者面前一直保持一副笑脸。这从历年来ST猴王的虚假利润中体现得十分充分:1995后的5年中,猴王集团总共付给(只是挂账,并未付现)股份公司1.9亿元用以包装利润的资金占用费和超过房屋本身价值的数千万元“房屋租赁费”,这一数字已经远远超过了ST猴王在这5年中1.5亿元的净利润总额。但就在这张业绩尚佳的笑脸背后,猴王集团却一步步走上了破产之路。

  由于猴王集团与ST猴王从来没有实质意义的“三分开”,在猴王集团破产的情况下,“如何剥离出一个股份公司?资产和债务债权究竟怎么个分法?”就成了最为微妙的话题。

  去年11月间,猴王集团与ST猴王“三分开”的操刀人——宜昌相关部门的态度大体上是“舍集团保股份公司”,但今年2月以来,市场人士看到的最终结果是:集团舍了,股份也舍了。保住了什么呢?宜昌方面在猴王集团破产前的资产剥离行为证明,最终保住的仅仅是地方利益。

  有知情人士指出,猴王集团破产固然是资不抵债的必然结果,但其破产时的种种不合常理的做法却主要起源于董事会内部矛盾,接替猴王集团出任大股东的宜昌市有关部门无法继续控制ST猴王。当股份公司被吃干榨尽之后,地方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发生冲突,宜昌方面的笑脸也就变成了黑脸:在猴王集团破产案中,宜昌方面不但不为ST猴王的未来着想,更公然逃废ST猴王及其它金融债权人的债权,甚至还对媒体宣称“在ST猴王重组问题上,地方政府不会出面”。宜昌再次变脸

  宜昌方面的黑脸不但引起了舆论的攻击,也引起了债权人的愤怒,猴王集团破产案最终演变成了祸及股份公司的连环破产案。

  从某种意义上讲,宜昌方面舍弃ST猴王这个卒,保的是地方利益,它根本就没想过股份公司摘牌会败坏宜昌的声誉和投资环境。

  相形之下,更看重地方形象的湖北省政府则明显表露了“第一家摘牌公司不能出现在湖北”的心态。

  三月中旬以来,便一直有省里主要领导对猴王事件批示的各种传言,其中大体意见是要宜昌有关领导负责,确保股份公司不被第一个摘牌。而从湖北省副省长高瑞科一个月内两次专程赴宜昌协调猴王破产案及有关工作等迹象来看,湖北省政府对猴王连环破产案的重视程度非同寻常。

  在省政府的压力下,宜昌市政府在ST猴王问题上的态度被迫发生了180度转变,正从黑脸重新变成了一张笑脸:作为宜昌方面的代言人,夷陵国资公司副总经理、ST猴王新任董事长汪东林上任后明确表示,公司正与三家债权人积极沟通,并已开始组织重组班子,积极推进重组工作。

  虽然目前各方面对ST猴王重组进展三缄其口,但宜昌方面已经向那些在证券市场上四处找壳的重组之士发出了明确的卖壳信号。

  谁在和ST猴王谈重组?谁将会是ST猴王的拯救者?这已是目前市场最为关心也是最具悬念的问题。ST猴王有关人士称,去年以来,来公司联系重组事宜的公司接连不断,但条件大多很苛刻,重组谈判进展不大。近一时期,由于猴王集团破产在际,来谈重组的人更多了,但条件也更加苛刻了。明天,你买不买猴王?

  ST猴王的重组,很大程度上要建立在猴王集团不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破产的基础上。从3月22日华融公司等债权人提出ST猴王破产还债申请到现在已经有20天之久。

  按照有关程序,湖北省高级法院应在4月10日做出是否受理此破产案的决定。然而,时至4月12日发稿时止,湖北省高院还没有对外发布任何有关信息。

  事实上,早在4月初即有宜昌当地高层人士指出,“湖北省高院肯定会考虑省政府的意见,所以直接受理ST猴破产案的可能性几乎没有。这次让债权人补充材料,下次也许还会以更多的理由不受理或暂缓裁决。这不仅为ST猴王争取了重组谈判时间,而且只要能拖到PT公司们无法躲过的5月初,ST猴王即使破产也算是胜利了。”

  ST猴王被掏空的全过程和宜昌方面在公司重组的最初态度证明了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很多上市公司的生存环境远没有一般人想象的那么美好。

  企业是地方经济的命脉,地方利益常常会因此而战胜国家利益。由于上市公司有相当比例的外部法人股东及公众股东,在公众利益与地方利益之间,地方政府的各政府机构、中介机构甚至包括司法部门明显偏袒后者,只对地方政府负责,为侵害公众利益的行为大开方便之门。事实证明,这种情况不但在宜昌存在,在湖北省乃至全国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上市公司处在这样一种环境下,不要说一个猴王,就是十个百个比猴王更“神通广大”的公司也同样难逃破产的厄运。而这将带出的另一个问题是:即使ST猴王象ST郑百文一样在最后一刻逃出生天,重组ST猴王的“解放者”又将如何面对环境风险?

  ST猴王一旦破产,长期被蒙蔽的中小投资者将损失惨重,而如果侥幸脱逃、改头换面后的ST猴王还要在同一个环境下生存,谁敢说悲剧不会重演?

  本报记者卢晓利/文









证券时报(2001年4月14日)  

ST猴王(0535)洗劫蟠桃园





2001年4月28日 07:30



  原第一大股东在摘走上市公司满园桃子之后,使了一招金蝉脱壳,突然申请破产关门———“跑路”了。这“弼马温”可是惹急了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一纸破产还债申请,劈头盖脸下来,网不住活的也得抓个死的,大债主真是忍无可忍了。其实,仅凭一个怒发冲了冠的华融,恐怕还真降不住那一帮泼猴儿。明眼人都清楚,好好的园子被糟踏成现在这样,可不是一两天的事儿了。









中国证券报(2001年4月28日)  

ST猴王严重资不抵债





2001年4月28日 07:30



  ST猴王年报亮相。数据显示,ST猴王去年净利润亏损额由上一个会计年度的9523万元,增加到6.8亿多元,每股收益也由-0.31元增加到-2.28元。

  董事会报告称,公司去年在资金匮乏、偿债压力巨大等诸多困难因素影响之下,尽管努力维持生产经营,在加强管理、技术进步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猴王集团破产影响,2000年度公司出现重大亏损。

  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一系列债务及相关坏帐准备,出具了带解释性说明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为,该公司2000年巨亏,净资产为-376571891.74元,已严重资不抵债。公司经营已面临巨大困难。另外,对于公司对猴王集团的9.3亿多元应收款,会计师认为,“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判断该款项的可收回程度”。

  (记者 殷占武)













上海证券报(2001年4月28日)  





ST猴王(0535)创造神话的公司





2001年5月11日 08:31



  猴王是创造神话的公司。它创造了净利润亏损额由上一个会计年度的9523万元,暴增至6.8亿多元,每股收益由0.31元减少到-2.28元的神话。到2000年底,公司贷款本息已高达14.18亿元。而资产总额才3.7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260%之多,明显已严重资不抵债。

  然而这样的股票在二级市场上接着创造神话:在5.20元附近站稳,底部放量,并震荡上行,一个多月的时间内涨幅约40%。今年公司在宜昌市政府的帮助下,积极推进重组,但重组进程充满了不确定因素。建议以短线投机心态操作,追涨杀跌,不可死守不放。

  ●刘兵









青海证券(2001年5月11日)  





大股东的凶狠戏法 猴王(0535)空空如也





2001年5月16日 11:24





  2001年2月27日,猴王集团被法院裁定破产。猴王集团的破产对ST猴王究竟意味着什么呢?

  ST猴王目前的第一大股东提醒投资者,一旦重组失败,买猴王股票的投资者可能会血本无归。部分仍由母公司控制,人员、财务和资产还未完全分开的上市公司应从猴王集团的破产中吸取什么教训呢?

  2001年2月27日,猴王集团被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惊诧中,人们把目光投向了上市公司猴王股份。

  从ST猴王近期披露的有关资料可以看出,ST猴王已被猴王集团掏空。正如ST猴王目前的第一大股东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陈远华所说的,对ST猴王的命运只能挽救而不能力保,他提醒投资者,一旦重组失败,买猴王股票的投资者可能会血本无归。

  那么,猴王集团的破产对ST猴王究竟意味着什么呢?部分仍由母公司控制,人员、财务和资产还未完全分开的上市公司应从猴王集团的破产中吸取什么教训呢?

  “猴王集团”拖垮“猴王股份”

  从2000年中报看,猴王股份的资产总额为8.69亿元,负债总额为5.40亿元,净资产为3.29亿元。8.69亿元资产总额的构成中,应收帐款为1.59亿元,其中应收猴王集团货款4029万元;其他应收款5.72亿元,其中猴王集团欠款5.50亿元,两项合计5.92亿元。

  猴王集团破产意味着猴王股份的5.92亿元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将付之东流。按照《破产法》有关企业破产的清偿程序,纳入破产清算的资产首先解决对职工工资等方面的清偿,其次是拖欠的税款,再次是银行借款,最后才是其他债权人清偿。

  根据有关资料,猴王集团的资产只有3.71亿元,而负债高达23.96亿元,因此,猴王集团已无产可破,所欠猴王股份的5.92亿元债务也就难以收回了。这意味着猴王股份的总资产将由2000年中期的8.69亿元调减为2.77亿元,净资产将由3.29亿元调减为-2.63亿元,至此,猴王股份将出现严重的资不抵债。除收不回猴王集团所欠债务外,猴王股份还将承担为猴王集团担保贷款的连带偿债责任。2000年中报披露,猴王股份为猴王集团进行担保的贷款金额高达1.97亿元人民币及73万美元,合计为2亿余元人民币。猴王集团破产后,猴王股份将负责偿还,担保贷款形成的所有负债将变成猴王股份现实的负债。考虑到这一因素,猴王股份的负债总额将由2000年中期的5.40亿元,增加到7.43亿元,净资产将由-2.63亿元进一步增大到-4.66亿元。

  事实证明,猴王集团已将猴王股份彻底掏空。

  “猴王集团”如何掏空“猴王股份”?

  我们来算一笔帐,猴王股份1993年6月30日的总资产为4.59亿元,净资产为1.98亿元。1993年10月28日发行了3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募集资金1.12亿元,1995年配股募集资金1.33亿元。就是猴王股份这几年没有任何的经营活动将募集资金全部存在银行,每年的利息也不会少于2000万元,7年时间猴王股份的总资产也会达到8.04亿元,净资产也会达到5.43亿元。但是,由于猴王集团的所作所为,导致猴王股份上市7年后出现了严重的资不抵债,面临着被摘牌退市的风险。那么,猴王集团利用什么手段掏空猴王股份的呢?

  弄虚作假的数字游戏。猴王集团在猴王股份上市初期就开始了弄虚作假的数字游戏。将原定向募集资金的113万元计作未分配利润,将16.8万元冲减个人往来,而将2719.5万元冲减猴王集团往来,合计2849.4万元;将两家法人参股单位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信托投资公司的法人股回购款分别为1400万元和774万元未做帐务处理;将定向募集时法人股和内部职工股转资本公积2860万元。将其他参股单位多缴股款一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一部分计入其他应付款,合计金额超过1000万元。

  1999年猴王股份才披露上市初期由于压缩股本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并以“误记”作为合理的解释。事发后,猴王股份在1999年年度报告中对以上科目进行了调整,调减了1998年度的净利润183万元;调减了1999年年初留存收益2990.8万元,其中,未分配利润调减了2482.4万元;盈余公积金调减了508.4万元;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上的年初未分配利润调减了2839万元;调增其他应收款16.8万元,调增其他应付款3421.8万元;调增预提费用2877万元;调减资本公积3112.6万元。由于出现了重大调整,导致猴王股份1999年的经营业绩出现了重大亏损,每股收益从1998年的0.13元下降到-0.22元。

  除在上市过程的弄虚作假行为外,猴王集团为了从猴王股份的口袋里掏出更多的资金,通过大量的关联交易如收取高额的厂房租赁费、资金占用费、承包费等等为猴王股份制造报表利润,但是一分现金也没有流入猴王股份的帐上。

  慷慨大方的分红派息。上市公司的分配政策本来无可厚非,但像猴王股份这样如此慷慨大方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还是少见的。

  由于董事会决定了上市公司的分配政策,因此,当大股东要求分红时,上市公司往往是有条件要分,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分。1993年,猴王股份的分配方案为每10股送7股红股并派1元现金,大股东持有的股份从4256万股增加到7235万股,并获得了425.6万元的现金;1994年的分红方案为国家股每10股送2股,大股东持有的股份从7235万股增加到8682万股;1995年的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1.5元,大股东获得分红现金1302.3万元;1996年的中期实施了每10股转增2股的分配方案,大股东持有的股份从8682万股增加到10418万股;1997年的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现1.6元,大股东获得的分红现金1666.88万元;1998年后猴王股份由于经营状况出现了严重滑坡,未再实施分红派息和转增股本的分配方案。1993年—1997年间,猴王股份向大股东送出和转增的股份达到6162万股,使大股东的股份增长了144.78%,送出的现金达到3393万元。

  肆无忌惮的占用资金。由于猴王集团和猴王股份在2000年前一直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资产、人员和财务未实行严格的三分开,导致猴王集团和猴王股份之间出现了“剪不断,理还乱”的混乱局面。

  从有关资料可以看出,猴王集团由于快速扩张,乱铺摊子,出现了资金需求饥渴症。1993年猴王集团就拥有52家工贸企业,其中中外合资企业2家,遍布全国各大中城市。为了应付这些公司的日常运作,猴王集团一方面除从银行借款,另一方面就是从猴王股份的口袋里掏钱。为了从猴王股份的身上榨取更多油水,猴王集团还希望猴王股份发行B股,还通过关联交易保住了猴王股份的配股资格,但这些方案最终被中国证监会否决,不然猴王集团将祸害更多的投资者。

  从猴王股份2000年中报披露的财务资料可以看出,截至2000年6月30日,猴王集团占有猴王股份的资金达到5.92亿元,其中应收帐款4029万元,其他应收帐款5.50亿元,占猴王股份总资产的68.12%。更为可笑的是1996年猴王集团为了在股票市场上获取暴利,从猴王股份支取的股票投资保证金高达9556.56万元,造成直接亏损2.896亿元,加上从证券公司透支2.4亿元,累计亏损超过5亿元,但猴王股份一直对此事未履行正常的披露义务。

  此外,猴王股份从银行取得的贷款大部分也被猴王集团占用,根据猴王股份2000年的中期报告,截至2000年6月30日,短期借款为1.86亿元,长期借款为5065万元,但2000年6月30日的银行存款只有176.4万元。猴王股份的这些银行贷款实际上已被猴王集团挪用一空,以至于猴王股份的银行存款只有176万元,而且由于流动资金缺乏导致主营业务焊条生产难以为继。

  骇人听闻的担保贷款。猴王集团除硬性地向猴王股份索要款项,欠钱不还外,还利用猴王股份这一上市公司金子招牌向银行担保贷款。据有关媒体披露,猴王股份为猴王集团实际担保贷款的金额高达4.3亿元,其中进入诉讼程序的为2.27亿元。这些或有负债目前已变成了猴王股份现实的负债,猴王股份将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不良资产的虚估套现。目前母公司和上市公司之间进行资产重组和资产置换的事件时有发生,但大部分重组是将母公司的优质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将上市公司的不良资产剥离到控股公司。但是,猴王集团和猴王股份之间进行的资产重组却是将母公司的不良资产虚估增值后再塞给上市公司,其目的是为了从上市公司高额套现。

  1997年6月,猴王集团公司将下属猴王重庆电焊条厂、猴王长春电焊条厂、猴王集团上海焊材厂各100%、猴王芜湖电焊条厂70%、猴王上海七宝电焊条厂67%、猴王石家庄电焊条厂65%、猴王哈尔滨电焊条厂60%、猴王绵阳电焊条厂55%、猴王昆明电焊条厂51%、上海恒大特种焊条厂51%、猴王洪山电焊条厂50%的股权注入猴王股份,除猴王哈尔滨电焊条厂收购价为双方协议价3000万元外,其他10家焊条厂收购价以湖北会计师事务所(96)鄂会师内评资字第297号评估报告书的评估结果为准,合计收购价为2.2亿元。

  1999年还准备将锦州焊条总厂、唐山电焊条厂和湖北猴王焊材有限公司的权益涉及金额1.87亿元塞给猴王股份,而且获得了1999年7月12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的通过,但猴王股份董事会再与猴王集团协商后最终否决了该项收购,其原因就是此次收购价格高于净资产评估值的15%,有失公允。

  不断膨胀的管理费用。尽管猴王股份的董事和高管人员绝大部分不在猴王股份领取薪酬,但猴王股份的管理费用却出现了不断膨胀的现象。1998年的管理费用为3279.5万元,1999年达到了8401.7万元。而管理费用的大幅增加意味着公款吃喝的增加,意味着公款旅游的增加,意味着管理成本的增加,同时还意味着国有资产流失到个人口袋的增加和腐败问题的严重。

  国企大股东与上市公司

  改制并不意味着转制的完成。部分从国有企业中脱胎而出的上市公司,由于国有企业的惯性思维,尽管从形式上已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但是并不一定意味着就能改变上市公司的经营机制,因此,改制并不意味着转制的完成。特别是如何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如何防范大股东的越权控制等等还需要进行长期的磨合。

  上市公司并不是大股东的摇钱树。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一再强调保护投资者利益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而所谓的保护投资者利益重点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随着监管工作的逐渐深入,大股东通过上市公司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将受到监管机构的打压。

  三分开并不会影响大股东的利益。部分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认为三分开后损害了大股东的利益。其实这是一种认识的误区,因为只有上市公司经营好了,大股东才可能获得更大的利益。如果上市公司搞烂了,搞垮了,受损失的还是大股东。

  上市公司并不是大股东的附庸。虽然许多上市公司特别是国有企业改制而成的上市公司是从母公司中剥离一部分优质资产设立的,股份公司和控股公司之间有一种天然的血缘关系和亲情关系,但是,从民法和公司法的角度看,上市公司绝不是大股东的附庸,更不是大股东碗里的唐僧肉。那种千方百计从上市公司的口袋里掏钱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

  吴峰刘幼萍/文(国信证券)









新财富(2001年5月16日)  





猴王变脸 地方利益主导的破产案





2001年5月16日 11:48



  

  3月22日,ST猴王的三大金融债权人向湖北省高院申请ST猴王破产还债,刚刚戴上ST帽子的猴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通称ST猴王)很可能因此一步跨过那些命悬一线的PT公司,率先离开证券市场,这使本已引人注目的猴王集团破产疑案又增添了一层戏剧性的色彩。而越来越多的疑点也表明,猴王破产案背后所隐藏的重重黑幕已经超出了人们的想象所及。

  猴王出世

  由ST猴王发起主体—猴王焊接公司与其它18家相对紧密企业组成的猴王集团公司,其历史可以追溯到1958年建立的地方国营宜昌七一拉丝厂,但实际上,猴王集团只存在了6年多的时间,其成立日期甚至比1993年11月30日在深圳挂牌上市的ST猴王还要迟6个多月。而今天看来,直到2000年8月份才进行的“三分开”证明,猴王集团与ST猴王不过是一个猴王的两个影子。

  在要搞“三个一百”(一百家工厂、一百家公司、一百个经营部)的方针下,猴王集团成立后的三年左右时间里,以“无限收购、兼并和联营”为手段,由宜昌到湖北省内再到全国甚至海外,迅速扩张:所属企业由最初的19家发展到390家。其制造业、服务业和其他事业等业务横跨十几个门类、几十个产业。急剧扩张之后,猴王集团先后进入全国512家重点企业和全国120家试点企业集团的行列,成为全国知名品牌,到1999年,猴王集团帐面总资产已达到34.14亿元。

  疯狂扩张首先要面对资金问题,ST猴王从证券市场只筹得2.4亿元,解决不了全部问题。猴王集团的另一资金来源,就是将资产向银行抵押贷款,不论是新兼并的企业还是ST猴王的资产。一面是金融风险急剧积累,一面是炒股巨额亏损,严重的“资金缺乏症”是猴王集团从1996年起便陷入了诉讼重围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宜昌夷陵国资公司董事长陈华远多次这样陈述:“猴王的问题从1996年开始的,只是在各种荣誉和光环下掩盖着。”陈华远证实,1996年猴王集团便诉讼不断,到2000年,公司先后遭遇讨债诉讼230多起,涉及金额高达14亿元。

  1999年,国务院稽查特派员总署第37办事处派出25人的工作组对猴王集团进行了长达8个月的抽样审计。结果发现,猴王集团财务极其混乱。当年11月稽查特派员离开宜昌时,向当地建议撤换猴王的领导班子。执掌猴王集团和ST猴王双重大权的董事长朱黎阳当月调任宜昌市体改委。

  2000年3月,宜昌市审计局派出50人的工作组对猴王集团及与之密不可分的ST猴王一并进行了审计,审计时间长达176天。这次审计结果成为猴王集团破产案的重要依据,但至今没对外公开。

  金蝉脱壳

  2000年6月,在监管部门的压力下,ST猴王不得不对外公开了“长期与猴王集团在人员、财务和资产上三不分”、“猴王集团大量欠款”“为猴王集团提供巨额担保”的惊人内幕。 2000年8月12日公布的ST猴王中期报告显示:猴王集团及其子公司对股份公司欠款5.5亿元,股份公司为猴王集团提供的担保达4.6亿元,另外猴王集团还有2.1亿元借款本金也记在股份公司名下,上述金额合计12.2亿元。而当期ST猴王的总资产为8.69亿元,净资产为3.29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62%。也就是说,如果猴王集团方面的12.2亿元债权及或有负债泡汤,ST猴王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沦为数目惊人的负值。

  破产前,资产突然缩水

  猴王集团破产案最大的疑点是其破产资产突然缩水。

  宜昌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资料显示:至2000年12月31日,猴王集团总资产为3.71亿元,总负债23.96亿元。对猴王集团的负债和亏损,人们也许还能接受,但就总资产规模而言,曾拥有300多家企业的猴王集团何以只有3个多亿的资产?而且猴王集团至2000年11月底的资产负债表也显示,公司总资产为24.26亿元,负债22.45亿元。一个月的时间,资产缩水逾20亿元,而负债反而有所增加。

  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宜昌有关部门在猴王集团破产前有大规模的资产剥离行为。

  3月中旬到21日,夷陵国资公司董事长陈华远开始就猴王集团资产为何缩水至3.71亿元向媒体做出正式解释。

  陈华远在给国内三家证券报的资料中明确显示,其资产损失中炒股亏损一项就高达5.136亿元。同时,陈曾特别说明,6.88亿元的长短期投资损失包含这5.136亿元炒股损失。

  但是,24日刊发的新华社通稿中明白显示:6.88亿元的长短期投资损失包括“投资在外地办30个电焊条联营厂损失4.87亿元;投资办5个酒店损失0.70亿元;投资19个其他企业和单位,损失1.31亿元。”没有一个字提到超过5亿元的炒股损失。

  让人不解的是,如果炒股损失没有列入长短期投资损失而以其它科目另外冲减的话,那么资产损失数字就要在25.18亿元的基础上再加上5亿多元,即超过30亿元。也就是说,经宜昌市审计局核实的猴王集团总资产将不是8.95亿元,而是3.81亿元,在这一基础上,再减去6.4167亿元剥离资产,猴王集团总资产将变成-2.6亿元!对此,陈华远的解释是“我的说法有误”。那么,炒股损失的5.136亿元没有在猴王集团的资产损失中体现,这笔巨额损失又被转嫁到了谁的头上?

  另外,11家剥离企业的总资产也由5.24亿元变成了6.42亿元。两三天的时间内增加了1.18亿元。由于核实总资产8.95亿元的数字没有改变,减去6.42亿元后就不再是3.71亿元,而是2.54亿元。对此,陈华远解释说,“8.95亿元和3.71亿元的数字都没错,多出来的1个多亿是猴王集团与股份公司之间有7个企业的资产在划过来划过去的过程中造成的,具体情况近日会由宜昌市审计局作出解释。”是谁的资产就该归谁,怎么会划来划去?这是不是又在反证ST猴王的资产不实?夷陵国资公司拼字游戏般的资产变动让每一个旁观者迷惑不已。

  另一个让人费解的现象是猴王集团宜昌白龙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先剥离后破产。去年10月宜昌市政府派驻猴王集团的解困工作组以“产品有销路”为由“放白龙动力一条生路”,将白龙动力划转到了西陵区。然而,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白龙动力便正式宣告破产,被放了生路的白龙动力何以会如此迫不及待地破产?既然要破产,为什么不在猴王集团破产清算而要多费许多周折?

   3月9日猴王集团破产清算组给市政府的报告清楚地显示:一直不肯开口的猴王集团破产案关键机构—进驻猴王集团达半年多的“猴王集团解困工作组”(解困组与现破产清算组为同一负责人—夷陵国资公司副总经理周道春)不但有拿出该资产是下放、划转还是留在猴王集团、甚至是某块资产该不该登记的初步意见的权利,还拥有得到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后对每一块资产的处置权。

  有观察家指出,猴王集团在破产前的两三年中,因债务纠纷导致资产被划转等因素造成的资产总量缩水肯定存在,猴王集团虚增资产的情况也不会太少,但从破产案中暴露出来的疑点分析,在资产与负债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宜昌市有关部门在玩“数字游戏”,利用“技术手段”获得最后一点利益。

   猴王集团破产案中明显的不规范破产行为使人们无论如何也打消不了疑虑:猴王集团破产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在资产处置问题上是否过于草率?是否存在过多地考虑了地方利益而置债权人及十多万社会股东利益于不顾的问题?而这种种疑虑终于促使“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向猴王集团主张债权未果的情况下开始另谋他策。

  ST猴王无产可破?

  华融公司日前公开表示,宜昌有关方面从华融公司收购猴王集团6.22亿元债权后即采取了的不合作态度,现又在华融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宣告猴王破产,且不能对华融公司等债权人给出合理解释。于是,3月22日,对猴王集团破产案极端不信任的华融公司、信达公司及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等债权人掉转枪口,对他们的另一个重要债务人—ST猴王痛下杀手: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由ST猴王破产还债。

  华融公司强硬的口气和严密的表述使旁观者清楚地看到,如果风雨飘摇的ST猴王拿不出对华融、信达和工商行总行营业部的2.51亿元欠款及1.05亿元的借款担保,其命运将会和已经沉没的猴王集团一样悲惨。而且,即便能够躲过这一劫难,在讨债成功的示范效应下,ST猴王又如何躲过他的其它债权人和为猴王集团提供的不可撤销的借款担保。ST猴王面对的是难以化解的摘牌危机。

  正遭生死大劫的ST猴王现时状态究竟如何?陈华远公开的资产剥离数字表明,包括ST猴王在内的11家剥离企业的总资产为5.24亿元(另一种说法是6.42亿元),扣除ST猴王外的其它10家企业的资产总额为3.75亿元,也就是说,猴王集团留给ST猴王的总资产只有2.66亿元(以6.42亿元相减)。这2.66亿元的数字意味着,将于近期公布的ST猴王年报中其资产注定要再次缩水,而且仅此一项的缩水额度就高达6亿多元。而这一缩水又可推证,2000年中期还声称有3.29亿元净资产的ST猴王当时便已资不抵债。

  ST猴王董秘李本林以前曾称:ST猴王的现有资产几乎全部被人查封或冻结。

  地方利益与公众利益的冲突

  与前期ST郑百文的案例相反,近来宜昌市各政府部门对ST猴王重组的态度异常冷淡,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是将ST猴王逼上绝路最重要原因,可宜昌市有关部门为什么要这样做?

  事实上,去年猴王股份公司有关负责人在猴王问题上的说法还是“舍集团、保股份”。今年2月中旬,记者再访猴王时,“保股份”的说法就不再被提起了。事实上,宜昌方面在猴王股份公司重组态度上的变化与这些外地董事有极大的关系:陈华远与任宏杰等外地董事的关系已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为什么宜昌方面与其他外地股东会形成对立局面?原因是在2000年1月28日的ST猴王董事会上公司预亏,同时,外地董事们还获知,在长期拖欠法人股东股息的情况下,猴王集团已经从股份公司“借”走了近6亿元资金,同时股份公司还为猴王集团提供了4个多亿的贷款担保。外地董事对猴王集团一直隐瞒真相、严重侵犯伤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极为愤怒,对大股东的严重不信任由此产生。

  于是,在前任董事长1999年底离任后,猴王集团推荐的董事长人选一再遭到ST猴王董事会否决,从而引发了ST猴王董事会内部三次激烈的交锋,导致ST猴王董事会在长达15个月的时间里处于瘫痪状态。2000年2月19日,大股东夷陵国资公司与其他董事间就罢免程晓琳董事一事再起争执,而大部分董事以罢免程序非法的理由否决了大股东的提案,双方矛盾终于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

  对于夷陵国资公司的变脸,有专业人士尖锐地指出,猴王集团是夷陵国资公司的全资企业,与其说过去是猴王集团在一直操纵股份公司,不如说是其背后的主管部门及国资公司在操纵股份公司,董事会董事之间的冲突其实就是地方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的冲突。

卢晓利/文







新财富(2001年5月16日)  





“猴王”的败落与国有股权管理漏洞





2001年5月23日 07:30





  前段时期,猴王事件惹得证券市场沸沸扬扬,但极少有人关注猴王事件中国有股权管理混乱、国家资产随意流失的问题。

  打开猴王股份的档案资料,发现猴王股份的国家股从10418.688万股已经减少到2400万股,就这仅存的2400万国家股也遭到猴王集团债权人的异议。那么,猴王股份的国家股是如何管理?又是如何减少的呢?

  猴王股份于1992年成立,1993年底在深交所上市。从93年至97年间,宜昌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是猴王股份的大股东,截止1996年末,其持有国家股10418.688万股。这期间,猴王集团从未进入股东名单,但却实际控制猴王股份,大量占有、拖欠股份公司资金,虚构股份公司利润。即便如此,97年4月,宜昌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授权经营国家股的名义向猴王集团签发《关于持有经营猴王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的批复》,使猴王集团正式取得股份公司国家股股权,至此,猴王集团出现在猴王股份大股东名单上。而根据《公司法》对股东及股权的规定,宜昌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不再是猴王股份的股东,不拥有任何股权。宜昌市国资局以授权经营为名,实际已将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至猴王集团公司名下,这为日后猴王股份国家股的灭失埋下祸根。

  猴王集团长期以来利用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上拼命圈钱,在借贷市场上疯狂融资,由于缺乏监管,公司经营混乱,大量债务无法偿还引发诉讼上百起,猴王集团持有10418.688万国家股中的8018.688万股先后被数家法院查封冻结。99年底,猴王事件暴露,宜昌市国资局匆忙下文将猴王集团持有的国家股收回,但此时一纸收回股权的行政命令已无法象当初转让股权一样随意奏效,猴王集团的国家股先后被法院裁定抵偿相关债务,到2000年底,猴王股份仅剩2400万国家股,由宜昌市国资局另行授权给宜昌市夷陵国资公司持有和经营。

  以上便是猴王股份大股东变动、国家股急剧损失的基本过程。显然,宜昌市国资局在经营管理国有股权时,不仅未取得任何股权转让收益,而且还使股权数量及价值大幅缩水,给国有资产带来重大损失。

  猴王集团、猴王股份何去何从并不重要,破产也罢,重组也罢,均已无法弥补给投资者、债权人及国家造成的巨大亏损。笔者关注的是,猴王事件暴露出部分国有股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诸多漏洞。首先是国有股主体虚位,宜昌市国资局是猴王股份的大股东,却让猴王集团控制了猴王股份的经营权;其次是国家股授权经营与股权转让混淆,宜昌市国资局是授权猴王集团经营其所拥有猴王股份的国家股,却办成了股权转让,使猴王集团得以处分本无权处分的国家股;再次是国资局作为股东的权利与作为政府部门的权力混淆等。上述种种问题在国有股减持已经提上议事日程的今天,尤其应引人深思。

  避免猴王悲剧重演,必须完善国有股管理法律制度,这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程。目前,至少应予重正视以下问题。

  明确国家股的持股主体———

  在我国,国家股是国有股的一部分,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国家股由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部门持有,实践中,国家股通常由国资局或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猴王股份的大股东一会儿是国资局、一会儿是猴王集团,可以看出国家股持股主体混乱,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办法及《公司法》对股东及股权的定义,宜昌市国资局只能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委托特定机构管理,而不能将有关国家股以行政命令方式随意向猴王集团转让或收回,宜昌市国资局违背市场规则的错误做法是导致国有股减少的直接原因。

  明确国有股权与行政权的界限———

  国有股是相对法人股、外资股、公众股而言的股票类型,说到底,国有股权属于私权范畴,是一种民事权利,体现的是代表国家持有股份的持股单位与公司之间的的民事法律关系,由《公司法》、《证券法》等民商法律调整;而行政权属于公法范畴,是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对企业进行管理的权利,由宪法、行政法调整。只有划清两者界限,才能保证政企分开,保证公司的独立性。实行股份制改革,也就是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猴王事件反映出的却是国有股权与行政权不分,公司体制混乱,夷陵国资董事长至今也认为,猴王股份与猴王集团本来就是一家人,无所谓“抽血”,只是左口袋的钱放进了右口袋。事情真是如此简单就好了,猴王事件也不会在证券市场上掀起波浪。看来,在某些国有资产管理者眼里,行政权与股权、大股东与控股公司没有区别,证券市场规则、现代公司制度、小股东利益都算不了什么。猴王股份公司的董事也曾对媒体提及,每次董事会的召开,均由宜昌市政府的人参加并发表意见,上市公司完全成为摆设。猴王集团及猴王股份的帐目至今还是一堆混乱,当地政府至今还代表上市公司公布一些几天一变的重大数据,还替上市公司遮遮掩掩一些关键问题。明确国有股权和行政权界限,清楚股东角色与政府角色的不同,仍将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面临的重大课题。

  □陈平





证券时报(2001年5月23日)  





教我如何不炒“T”





2001年5月23日 08:33



  在一个充满投机的股市里,理性往往成了投资者束缚自己的绳索。一些市场人士好不容易盼来了退市机制,盼来了水仙退市,以为股市从此将进入投资时代,却不料正因为水仙的退市,“T”族股反而迎来了自己的“黄金炒作时期”。虽然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刘啸东在第四届国际周“世界新经济论坛”上表示“对市场恶炒‘T’族股,交易所将不会手软”,但此话到底有多少分量却令人怀疑。其实对于“T”族股的炒作,本人同样可以列举出多条理由来加以肯定。

  其一是管理层的“默示”。管理层并不希望“T”族股都踏上“不归路”。这一点起码可以从如下二件事情中得到证明。之一是百文重组,让百文退市起码可以找出百条的理由来,但在管理层的“默示”下,百文的重组已顺利地来到了“过户关”,相信只要百文的管理者办事得力,相信通过“过户关”将不是什么难题。之二是退市令的执行情况,除PT水仙被判处死刑外,其他的PT股都获得了宽限期,这其中不乏一些比PT水仙财务状况恶劣得多的公司。

  其二是重组游戏赋予“T”族股公司以无穷的活力。中国的国情决定了退市的只能是一个特例。在PT水仙退市后,其它的PT公司在半个多月的时间里,纷纷发布了脱胎换骨的资产重组公告。又是担保,又是注入优质资产,又是豁免债务,又是资产置换,又是免息,又是股权转让,又是进军高科技,又是中期将扭亏为盈,PT股的恢复上市只是时间问题。PT网点一天审结46宗官司创下一天审结债务官司的“吉尼斯记录”;而PT农商社更是在突然之间就获得了366万平方米土地(折价3.66亿元)和1.92亿元现金。国有大股东的支持,使得PT股奇迹迭创,一只只乌鸡在重组游戏里变成了彩凤凰。

  其三,股市总是让少数人赚钱的地方,吓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这股市的定律对“T”族股更加有效。在破产的边缘上挣扎的ST猴王,就是在理性的投资者们大量地抛售的情况下,其股价从最低时的5.20元上涨到5月11日收盘时的7.58元,在一个半月的时间里,上涨了50%左右。这样的机会市场中能有多少?非“T”族股中能有多少这样的机会?

  其四,以最小的风险获取最大的收益。炒作“T”股同样是以最小的风险来博取最大的收益。虽然有PT水仙的前车之辙,但这毕竟只是股市中的极个别,其风险也不过是千分之一(就连“杀一儆百”的风险也没有)。承担千分之一的市场风险而博取千分之九百九十九的收益,何乐而不为呢?就算遇上PT水仙这样的事儿,就算倒霉吧(是否真的倒霉还不一定呢!)。再说了,用一只股票的风险,换来众多股票的机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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