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国企老总下一步

2006年,按照中央对国企改组、改制的进程和规划,所有国企将在这一年转变传统身份,引入股份制,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传承的行政模式和行政管理,传统的国企老总身份将“终结”,将不再具有行政级别,将不再官商一体……股东会决策,董事会选举,聘任,解聘等程序,将出现在新国企老总的生涯。

他们将不再被国家包着养着护着,而以往无论经营成绩如何,只要不犯原则性错误,几乎都可以在企业间轮岗走来调去,都可以转瞬是商,又忽然顶冠乌纱,风光无限,直至退休。

新一年,国企老总行政任命将逐渐减少而让位于市场程序抉择,经营亏损或落败将不再财政兜底或核销,而将具化为追究当事老总的责任,薪酬惩罚,甚至刑罚。

国企老总,安身立命升职发财将靠业绩说话,辞职与被辞将家常便饭,碌碌无为安享俸禄的时代过去了,不进则退,退就下岗,而进则如何突围?



新国企负重突围

——当管理不再政府干预





05年秋天,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宣告成立。10月17日,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向宝钢集团的外部董事颁发了聘书。据了解,宝钢集团董事会已于日前正式开始工作。

“这是第一家国有独资企业成立的规范的董事会,也是169家央企中的第一个董事会,意义非常重大。”李荣融在后来的一次讲话中评价:“可以称得上是国资委成立以来的最大新闻。”

“对国企而言,这当然意味着一系列深刻的变革。”宝钢集团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资本市场》记者:“以前是国资委任命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国企领导事实上也是官员,现在则很可能意味着由公司董事会来聘任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来选拔公司副总等高管,报董事会同意后聘用,由这套班子来对公司日常的经营负责。”

事实上,占GDP40%的中央直属企业是实行厂长经理制的最后一个堡垒,这169家企业之前很少有设立董事会的,即便有也是虚设,是个花架子,并不起实质性的作用,这些企业的高层管理者一直都是由国资委直接任命的。然而在所谓的“新国企”中,早已经开始实践由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管了。



“新国企”浮出水面

北京正略钧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艾西南介绍,所谓“新国企现象”,是国内一些学者于2004年提出的,并认为中国已经有一批“新国企”出现,开始影响整体经济的发展。

“新国企”是指既不同于改革开放前的“老国企”,也不同于转轨过程中的“过渡型国企”的一批企业。

老国企在公司治理结构上几乎是清一色的政府直接管理、企业领导亦完全由政府任命,甚至管理层的主要人员也是由政府任命的;“过渡型国企”的公司治理结构已经出现变革,但还不够规范,一方面政府干预仍然较多,另一方面内部人拥有很大的权力,甚至经常出现 “内部人控制”的现象。

“新国企”则不同,“新国企”在公司治理结构上相对完善。大部分“新国企”引入了具有制衡力的小股东,在重大决策、内部审计以及财务方面均起到了很好的管理作用。在人才招聘、使用、薪酬等方面,“新国企”则采取了更市场化的做法,学习外资、民营企业的管理制度。

这些“新国企”几乎没有政策性包袱,按照市场规律办事,并且也取得了很强的国内、国际竞争力和非常好的效益。比较典型的企业有中集集团、华润集团、中粮集团等等。中集集团占有全世界最大的集装箱市场份额,并具有垄断地位;中粮集团目前的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亿,并且外销的比例正在逐渐扩大。

这些“新国企”领导人更具有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在计划经济向市场体制转轨的过程中,也表现得更为灵活。例如,2004年退休的中粮集团前董事长周明臣回忆自己1980年代在五矿总公司担任副总裁的时候,“全国进口钢材一枝笔就是我,官商味道很浓”。而1992年,周明臣刚到中集集团上任时就被指责为官商作风严重。但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周明臣却带领中粮集团实施了大规模的改组、改制,并在香港实现了整体上市。

周明臣的继任者宁高宁,在华润集团担任总经理时曾在一次演讲中提到:“这些国企老总很多人在旧体制时期就表现出了更多的市场意识,国企改革其实给他们提供了更多的展示自己的空间,并且通过实干巩固了自己在国企中的领导地位,既得到了国资委‘婆婆’的认可,也得到了市场的认可。可以说,这些国企的领袖是干出来。”



国企老总新的权利边界

目前,新国企、转轨型国企以及老国企基本上呈现“橄榄型”分布,即新国企和旧国企数量都较少,处于转轨期的国企最多,这意味着国企改革的推进还会导致更多的“新国企”出现。在央企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制度无疑将加速国企向“新国企”过渡。

事实上,国资委这么做是想将企业经营的权利进一步下放,将一部分权利交给董事会去执行,这其中也包括在公司中选拔任用和监督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权利。为了在放权之后形成必要的制衡监督机制,避免出现内部人控制的现象,国资委正在积极为这些国企寻找外部董事。

“据我了解,目前大多数国企老总对正在进行和可能出现的变革,包括可能触及自己利益的聘用制、问责制和薪酬体制改革等等都有心理准备,情绪稳定。”北京正略钧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艾西南经常为大型国企做管理咨询,比较了解情况,他介绍:“改革之后,一般情况下,原来国企的老总要么成为公司董事长,要么成为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如担任董事长则意味着他的权利将变大,但按照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其对公司日常事务的干涉将减少;如担任公司总经理,则可能会由国资委委派一个代表国资委利益,并经董事会选出的董事长,其需要承担的经营责任会相应变小。但无论如何他们都还是公司领导层的核心成员。下一步的变化可能更多的是要看他们适应工作的能力和适应变化的能力而定。”

长春旭阳工业集团是一家国有控股企业,公司副总裁刘革认为,实行规范的董事会制,由董事会来任命公司总经理,并不一定就意味着总经理的权利被削弱,其实国企改革的整个过程就是一个权利下放的过程。以前很多国企老总很可能连聘用公司副总裁、利用企业资金进行市场投资的权利都没有,都要上报国资委,而现在则可能意味着国企总经理将被部分赋予相关权限,可以更灵活地应对市场变化。同时,建立健全的监督制衡机制,又可以避免国企管理层在拥有这些权限之后,出现重大的投资、管理等方面的失误。

而且实行规范的董事会制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国企高管的薪酬将逐步实现市场化定价,企业高管不必担心自己拿多了受指责,或者拿的报酬少了,心理不平衡,未来国企的薪酬体系将可能向外企、私企靠拢。

当然,获得更多权利的同时,国企老总也承担更多的责任,问责制的鞭子就已经悬在国企老总的头上,国企的领导们只有一只眼睛盯着市场,一只眼睛盯着国资委,既采取市场化的手段来经营公司,又加强和国资委的沟通,比以前更能够游说国资委,才有可能立于不败之地。

中粮集团前董事长周明臣的例子也许更有说服力,周明臣成功地对中粮集团实行了市场化的改革,同时也将中粮集团带入世界500强企业,亚洲千家大公司排名93位,同时周还和国资委保持着很好的沟通,能够及时获得国资委的支持。用周的话说就是:“我在国家大企业工作已经30多年,经历了国企改革的全过程,酸甜苦辣都尝过,应该说早已进入企业家状态,但总觉得自己的能力,特别是管理能力、创新能力、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不够,跟不上形势的变化,因此要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和相关管理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拿出献身精神,不断否定自我,重铸自我。”



当MBO不再可以冀望

——把国企变私企的路还有多宽



把国企变私企的路愈审愈严,要么踏踏实实尽快转变成职业经理人的角色,要么就走人,混下去将不是那么容易了。



业产权与资产管理依然是目前国企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国资委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季晓南曾于2005年11月17日在北京向媒体表示,“继续大力推进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造,区别不同情况对国企实行国有独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参股或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建立有效的治理结构”。

而在2005年4月14日,国资委发布的《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就曾经如是表述:“(MBO)只许4亿以下的中小企业尝试,大型国有企业暂不进行”。显然,一番论战之后,产权转让不为所动,继续前行;而在此前数年,地方政府所掌握的大多数中小型国企已经以MBO等手段脱手给了企业的老总,或者干脆由地方官员收归到自己的名下,官商联手接掌了一切,职工下岗早已司空见惯,而且蔓延到了全国。所以,这一纸禁令将国有大型企业另当别论,行政法规无疑又成了马后炮。

由此可以上溯到1997年。从那时起,与当下MBO异曲同工的风潮开始大规模地席卷了整个中国内地,甚至如火如荼,冠冕堂皇的名义就是“整体出售国有企业和出售部分国有股”等形式的国有企业改制,而且这一改制最早就是从乡镇集体企业和县、市属小型国有企业开始的。



地方国企还有多少

“很大一部分地方国有企业在1990年代末甚至1980年代中后期就已被政府以承包或租赁的方式脱手或转卖,不一定就是以MBO的名义——那时候MBO根本就还没有,或者说还没有开始流行;但可以说,MBO基本上延续了国企资产流失的一贯结局,如果不是郎咸平提出质疑的话,恐怕至今也不会终止”,一名研究国有企业的学者声色平静地告诉《资本市场》。

2005年内,记者采访过浙江温州、福建南平、湖北武汉与荆州、辽宁沈阳等东、中部省市,发现所到之处无论私营经济发达与否,都已经很难再找到国有企业的踪迹,即使名为国企,实际上也只是国有相对控股,或者是因为享受过政府优惠而无法厘清产权,企业老总正与政府僵持不下,甚至对簿公堂也不鲜见。“哪里还有什么国有企业,早几年被政府卖光了,现在就剩下南孚两三家了”,2005年3月18日,采访地处偏僻的福建南孚电池时,南平市政府的一名退休官员就曾经向记者如是感慨。

中国内地国有企业(譬如银行、厂矿、企业)绝大部分资产与资金都是来源于1950年代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公营化浪潮。与此同时,国家统一发行了6次国债,1950年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以及自1954年起连续发行了5年的“国家经济建设公债”,主要就是筹集国民经济建设资金。这些国债原定于1968年本息还清,但因内乱而不了了之。面向民众的募集,既有自发的捐赠,也有硬性的摊派。“如果你不主动捐献的话,就有被大家歧视的意味”,北京理工大学胡星斗教授评价道。

“中国国有企业的资产是如何形成的?事实上来源于两个渠道,一是对国民党官僚资本的没收和剥夺,二是公共财政投资。所以,从理论与事实两个角度都很难说国有企业的资产就是全民投资的产物。假如说因为国家投资国有企业而导致了劳动者剩余的转移和过低的工资,那只能说是国家占用了劳动者的剩余,而不能说是劳动者参与国有企业的投资,因为普通劳动者从来就不是企业的出资者与投资者”,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的华民教授如是表述。

无论如何,国有资产仍然就是这样通过城乡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以及国企几代职工低工资的劳动积累而形成的,迄今已逾16万亿,是中国的基本家底,宪法所谓的“国有财产人民共有”就渊源于此。所以,国企的任何改革、重组、调整、变动,都会时不时地牵动社会各界的敏感神经。

1978年以来,国有企业开始了种种渐进的探索,的确是“摸着石头过河”。从“打破铁饭碗、破除大锅饭”到扩大国有企业自主权,从“承包经营制”或租赁经营制,从放权让利到减员增效,从股份制到优化资本结构,从公司治理到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一直到目前以重组、兼并、产权交易为中心的“产权改革”,“抓大放小”之后专注于国有大型企业。据研究国企改革的学者说,上述种种改革前后并没有连续性,倒是国资流失一如既往,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最后总是以问题成堆、不了了之收场。国企就在“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一死再放”中周而复始地循环。

与1980年代后兴起的民营企业相比,国有企业高成本低效率,浪费了不少社会资源;20多年来的国企改革迄今为止已经将主流经济学理论所能设想到的各种方式全部尝试过了,既没有摆脱困境,也没有取得根本性突破;人们将其自1980年代以来的改革套路称之为“一再试点、反复折腾”,改到如今依然收效甚微。



以改制之名中饱私囊

从承包租赁开始,一批原本还不错的国有企业,就在未尽成熟的政策试点与反复折腾之中垮掉。1997年,乡镇集体企业以及县、市小型国有企业开始推行出售国有资产的改制;2000年以后,双重置换(产权置换和职工身份置换)的模式在改革中得到了确立,企业改制之星星之火从各地县、市属国有企业向省属甚至中央国有企业蔓延上升。此后,国企更是在股份制、产权改革等名目繁多的变革中死去,而国企职工也开始随着企业破产、倒闭的命运经受下岗的洗礼。改革的阵痛与代价,以及改革的成本和后果,都由国企职工毫无条件地一肩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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