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值班制度

一、县委办公室值班工作实行正班负责制,领导带班,副班配合,负责工余时间办公室的相关事务。



  科室负责人及一般同志值正班,一人一天;副主任带班,通讯员值副班,一人一周。法定节假日另行安排。



  二、带班领导带班期间,必须保证联系畅通。正班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准确地处理好每一件事情,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遇到重大紧急情况随时向带班领导请示。若因故离岗,需找好替班人员并经带班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副班要配合好正班的工作,协助处理好相关事务。



  三、不准在值班室打牌、下旗、更不准留宿他人。不准用值班电话闲谈,听声讯台。



  四、交接班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若因接班人员无故不按时到岗出现工作失误,责任由接班人员承担。交班人员须向带班领导接班人员或秘书科人员详细讲明未办事宜。由接班人员持值班记录交带班领导签字。接班人员若发现物品短缺、损坏或卫生未打扫,可拒绝接班。



  正班可提前一个小时离岗,下班前10分钟必须到岗,夜宿值班室。副班中午原则上不陪班,晚上陪班至9:00。双休日正副班都必须在岗。



  五、值班室卧具每周洗涤一次,由行政科负责,通讯员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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