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农村建设中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作用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是将农村建设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型农村,在建设中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在这个目标的实现过程中,必须要分清主次,采用渐进方式来建设。首先是发展生产,在切实提高农民的收入,缩小城市和农村以及农村之间的贫富差距之后才能去实现新农村建设的其它方面,也才符合当前我国农村的具体实际。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惟一一个与农业农户具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向农村和农业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核心力量,因而农村信用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紧相连的。由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经济中的特殊性,最大化的发挥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作用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一、新农村建设的金融需求和现实矛盾



1、新农村建设的金融需求



①农业产业化的需求。在农村发展农业产业化是改变农村提供初级产品收益低的根本途径。但是在农村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农业企业、乡镇企业、集体企业等分布在广大农村的中小型企业正常经营的资金需要。



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完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不仅能够改变农村的生活条件,还能促进经济建设的发展。它涵盖了灌溉设施、电力通信设施、交通设施、教育设施以及村落建设等方面。



 

③农民增收的需求。在农村只是种植粮食作物只能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无法缩小反而会加剧贫富差距,所以必须要多样化的发展养殖。但是农民创业初期往往缺少必要的启动资金,他们只能通过向亲戚借贷,因此他们迫切希望能从正规的金融机构获得平等的贷款权。



2、新农村建设金融需求的特点



①总量大、期限长。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新农村建设需要投入资金15—20万亿元,新增的资金需求量为5万亿元左右,并且新农村建设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会一朝一夕就完成,它需要几代人的不懈努力,所以资金使用的期限较长。



②信誉低、风险大。不管是农村中小型企业的贷款,还是单个农户的小额贷款都存在着较大的风险,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普遍存在,给金融机构放贷增加了难度。



③两极分化严重。在农村的贷款规模存在两极分化的现象,即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的资金金额大,期限长;而农户贷款金额小、期限短。



3、农村金融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的难点



①新农村建设对信贷资金的多元化需求与农村金融服务取向单一之间的矛盾凸现。



②“三农”发展对信贷资金的大量需求与日趋从严的信贷风险防范,约束机制之间的矛盾激化。



 

③农村信贷服务的商业性,市场化运作与往来信贷的低利性,政策性之间的矛盾突出。



二、制约农村信贷良性发展的因素



虽然我国农村信贷机构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下列因素制约了我国农村信贷良性发展:



1、市场经济机制不完善



我国从整体上尚未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贫困地区的市场机制发育情况更为缓慢,使得农村信贷的扶贫效果在市场机制发育不完善的情况下大打折扣,比如贷款到达农户手中后,在当地欠缺其它生产要素的情况下,如何获得这些生产要素就是一个大问题。



2、农村信贷利率低



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农村信贷还没有达到自负盈亏的局面。如果信贷在财务上完全实现自我可持续将需要把利率推向市场,进一步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只有放开利率限制才使农村信用社信贷不再靠外来资金自负盈亏。要注意的是,信贷利率的市场化不能一步到位,而是应该逐步提高,最终达到合理的市场化水平,在推广初期,农村信贷利率不宜定得过高。



3、金融意识和信用观念缺乏



 

大部分的农民因为没有接受教育,所以缺乏金融意识和信用观念,有的农户只贷不还逃废债务;有的农民缺乏主动还款意识,总是拖欠还款期限,在信用社不断催促的情况下才还款;还有的农户随意改变贷款用途,没有将贷款使用在生产经营上,而是将支农信贷用于建房等方面,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其支农效益,并且导致还款出现困难。



三、农村信用社对新农村建设的作用



在农村对农民的金融支持主要是由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三家金融机构提供。但是,随着农业银行近年来的逐步淡出和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角色的限制,农村信用社实际上承担着农村、农户和农业信贷支持的主要任务,成为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其在农村小额信贷市场中地位的重要性逐步显现。农村信用社在新农村建设中对农民的金融支持的基础性地位,有力地支持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农村信用社有效地缓解了农村金融市场的货币供求矛盾。农业产业化、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民创业都需要大量的财政支持。再加上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手续简便,只要提供相应的担保材料可以随用随贷,这样可以方便快捷地为农民提供资金支持,提高了农民的创业和投入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



其次,农村信用社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村民间借贷。农村民间借贷行为的产生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由于农村金融服务不到位,金融机构对农村信贷没有足够的认识,对农民的支持不够,利率较高。其次就是由于我国农民可支配的个人收入较低,缺乏抵押物,往往被正规的金融机构排除在借款客户之外。以上两个原因造成了在农民需要资金支持的时候无法从金融机构获得资金支持,只能向亲戚借或者借高利贷。而现在的农村信用社对以上两个方面都加以改善,根据农户的经济状况和信用程度,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抵押担保的贷款,采用“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根据农户的生产周期确定不同的贷款期限,手续简便,利率优惠。



再次,农村信用社还优化了农村信用社的资金结构。农村信用社缺乏足够多的投资渠道,所以造成了农村信用社囤积了大量的资金,但是却没有很好的将资金使用出去。对农民
 

提高信贷不仅既拓宽了农村信用社资产的运用渠道,同时还转变了农村信用社的单一资产结构。将资金借给农民不仅带动农户生产和收入增长,反过来又提高了农户的信用水平,也有利于降低农村信用社呆帐、坏帐发生的可能性。



最后,就是完善了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活环境。在得到资金支持的情况下,农村可以获得更多的资金来发展诸如水利、交通的基础设施建设,这样可以很快地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完善的水利设施可以保障居民的生活用水和农田灌溉,便利的交通不仅可以加强与外界的联系,还能将农村的产品更快地销售到城市,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



虽然我国农村信用社在目前新农村建设中还没有完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但是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不断进行以及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两者之间会找到一个完美的切合点,为我国的新农村建设添砖加瓦。

上一条: 尴尬的央视春晚如何走出困境

下一条: 图书馆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更多>>

推荐阅读

更多>>

推荐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