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内蒙古财政厅了解到,今年1月—10月,内蒙古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434.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2%,全区地方财政支出1389.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7.5亿元,民生和重点社会事业支出得到保障。
今年1月—10月,内蒙古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农林水事务、医疗卫生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均比上年同期提高。其中:全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5亿元,增长26.8%,重点是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民生指标提标政策,支持就业和再就业;教育支出209.5亿元,增长31.6%,重点是保障教师绩效工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农林水事务支出142.3亿元,增长19.7%,“三农三牧”投入力度继续加大,落实自治区促进牧民增收政策,内蒙古各级财政部门及时发放涉农涉牧补贴,扩大农牧机械补贴范围和力度,农牧民补贴“一卡通”发放、村(嘎查)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惠农惠牧改革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支出65.8亿元,增长20.3%,重点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落实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提标政策。
据悉,内蒙古将尽快下达资金,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完善以收定支和据实结算项目支出方式,并妥善安排好超收收入,全力加快支出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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