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北京晚报》刊发的一则消息被各大媒体广泛转载——王致和、狗不理、同仁堂等众多中国商标频遭海外抢注,国内企业也学会了“先下手为强”。昨天,国内一家番茄红素厂家抢注“剑桥大学(University of Cambridge)”的商标申请被国家商标局受理。
此消息一经传开,便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大部分人都有一种扬眉吐气的轻松快感。是的,近几十年来,我国诸如“狗不理”、“北京同仁堂”等诸多老字号在海外被抢注的事件屡见不鲜。据国家工商总局提供的数据显示,从上个世纪80年代至今,总共发生了2000多起中国出口商品的商标在海外被抢注的案例,每年造成无形资产损失达到10亿人民币。据加拿大媒体报道,从加拿大知识产权局的在线商标数据库中可以看到,近期便有超过60个中国知名商标被人申请在加拿大商标注册,其中包括五矿、搜狐、王老吉甚至中国银行等。
商标是企业无形价值的集中反映,商标的价值是企业无形资产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加强商标管理,是保护品牌至关重要的第一步。近几十年来,我国大多数企业欠缺商标管理意识,致使我国诸多民族品牌流产海外市场,其损失之巨,让人心痛不已。
每一个民族品牌的成长都有着一个艰难曲折的过程,如何保护民族品牌,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民族品牌的自我保护已经越来越困难,很多原有的贸易保护政策就像是一把双刃剑,在保护品牌的同时却使品牌失去了自我生存的能力。那么,在这种两难的境地下,我国该如何保护民族品牌呢?不妨先来看看国外的做法,以供借鉴——
美国法律保护品牌力度大的有点过头——美国企业和品牌的成功很大程度上离不开相关法律和政策的支持。美国是一个法律体系极其完备的国家,就保护本土品牌而言,对内有《购买美国产品法》,对外有著名的“301条款”。前者规定,美国联邦政府机构除特殊情况外,必须购买本国产品,工程和相关服务也必须由国内供应商提供。在国际经济形势发生巨大变化的情况下,此法历经70多年,不但从没有过实质性修改,反而美国国会还要定期对其追加一些特别规定。
品牌创立上升为日本国家战略—— 对日本政府来说,品牌战略则被上升到了国家战略的层面,要以品牌“树立日本的新形象”。多年前,日本政府就开始实行“日本品牌发展支持事业”。政府面向中小企业,募集和挑选具有日本文化特色和地域特色的品牌,为其承担2/3的研发、宣传和推广资金,帮助其开拓市场。
保护民品牌,韩国政府“软硬兼施”——三星是韩国民族品牌走向世界的一个典范。在三星的成长初期,政府的呵护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年韩国政府采取了“舰队式”发展战略,从税收到银行贷款,到市场准入,为企业大开绿灯,使之由小到大,由弱变强。其实,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像三星这样的大财团都受到过政府从资金到政策上的巨大援助,有些优惠甚至违反了公平竞争法和金融法。
法国高举经济爱国主义大旗,对外资并购设种种障碍——1999年美国沃尔玛欲收购法国家乐福挫败,2005年美国百事公司欲收购法国达能未果,2006年意大利国家电力公司有意收购法国能源企业苏伊士“流产”……收购失败的重创几乎都来自法国政府的出面干预。法国人却认为,政府保护法国企业的利益,就是保护法国的形象、尊严与未来。均得益于法国政府通过法律程序出面干涉。
……
与美国、日本、韩国以及法国政府关于保护民族品牌的举措进行对比,并非希冀我国政府完全仿照国外模式大刀阔斧的保护民族品牌。作为政府,保护民族品牌固然没错,但至于如何进行保护,则应该视时下具体国情而定——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国加入WTO五年保护期已过的时代背景下,我国政府急需转变民族产业保护政策的逻辑,应从结果性保护向程序性保护转变,给民族产业与外商企业竞争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让国家遵循国家逻辑,让企业遵循企业逻辑。这样,企业就会竞争于具体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在这一竞争过程中,会带动相互学习和相互模仿,从而引导更多的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在竞争中不仅每一个企业会提高其竞争实力,而且社会整体福利水平也相应提高。这样,政府采取程序性保护,使民族产业保护保持良性循环。自然,政府也达到保护民族产业的目的。
当然,民族品牌的创建、发展与保护,有政府的责任,更少不了作为经营主体的企业决策者的责任——从企业角度来说,必须加强商标管理,这是保护民族品牌的基础。但须明白,企业品牌保护显然并不能仅仅依赖于政府的保护,尤其对处于国内垄断地位的企业,更不可躺在国家授权经营的大树下心安理得地享受保护。外资的渗透越来越多、越来越广,一味在保护下前进,不但在国际市场上没有地位,能不能保住国内市场,都是问题。
总之,保护民族品牌,大兴民族产业,任重而道远,尚需政府层面的宏观调控与企业层面的微观管理“双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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