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中心城市作用,是党的十五大为我国经济发展制订的重要战略。深入实施这一战略,是摆在全国面前的重要任务。
发挥中心城市作用实质上是发挥中心城市产业的作用。国内外任何一个中心城市,对其他城市能够起到吸引、辐射作用的生产活动都比较发达。我们把能够对其他城市起到吸引、辐射作用的城市生产活动的集合,叫做中心城市型产业。我们认为,中心城市型产业发达是中心城市的产业特征。中心城市型产业发达的主要标志是大型科院校、大型科研单位比较多,大型商业街、大型批发市场、大型商贸金融机构比较多,大型工业企业(集团)、大型名牌产品比较多,并且交通枢纽和信息港的规模也比较大。
弄清中心城市的产业特征不无意义。因为,凡是要巩固、提高中心城市地位的城市和争取成为中心城市的城市,都必须在塑造中心城市的产业特征方面下工夫;否则,奋斗的目标就很难达到。
中心城市型产业是特殊的城市型产业。城市型产业是能够对周围农村起到吸引、辐射作用的生产活动的集合。中心城市型产业不但首先具有一般城市型产业的特征,而且还具有一般城市型产业不具备的特征。这个特征就是吸引、辐射功能比较强,强到对周围的其他城市产生明显的作用,对更广阔的农村产生明显的作用;当然,对国外也产生更大的作用。因此,所有中心城市和争取成为中心城市的城市,为了构造自己的产业特征,在不断发展城市型产业同时,一定要重视发展中心城市型产业。
发展中心城市型产业一定要突出特色。中心城市型产业是具有强大吸引辐射力的产业。各个中心城市由于自己的条件有限,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时代,不可能在各种生产活动方面都能成为某个地区的中心。应该从自己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出发,确定重点,确保重点,发展有本市特色的中心城市型产业。
发展中心城市型产业一定要锐意创新。各中心城市要带头实现经济管理体制创新、对内对外开放政策创新、科学技术创新和城市管理体制创新。如果观念保守就很难发展中心城市型产业。
发展中心城市型产业一定要与发展一般城市型产业有机结合。中心城市要以中心城市型产业为主导,以一般城市型产业为基础。
发展中心城市型产业还要与发展城市中心型产业有机结合。我们把能够在城市中起到中心作用的生产活动的集合叫做城市中心型产业。毫无疑问,每一个城市都要建立各种生产活动的中心。中心城市除了这么做之外,还要善于把一部分本市生产活动中心提升为目标地区生产活动中心。
中心城市要把中心城市型产业作为自己的支柱产业。中心城市型产业必定是城市的支柱产业,但支柱产业不一定是中心城市型产业。支柱产业的本质特点是能够在当地产业中起到支撑和带动作用,这种产业不仅在城市中有,在农村中也有,各个省市、各个区县甚至各个乡村都有。中心城市要提升自己的支柱产业标准,把能否对周围城市和农村起到强大的吸引辐射作用即中心作用,作为支柱产业的标准,这种产业正是中心城市型产业。
要自觉提高中心城市型产业等级。根据一个城市的生产活动对周围城市和农村吸引辐射的强度、广度以及这类生产活动的密度,可以把中心城市型产业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中心城市型产业等级决定中心城市等级。要巩固和提高中心城市等级,就必须提高中心城市型产业等级。
最近几年,上海提出了都市型工业发展问题并展开了讨论,北京提出了首都经济问题并展开了讨论。通过讨论,丰富了我国产业经济学理论的内容,进一步端正了产业发展目标,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他们的经验,值得其它中心城市借鉴。
我们注意到:不少中心城市只和一般城市一样,强调城市型产业发展,强调支拄产业发展,强调本市产业中心设施的建设,而尚未强调中心城市型产业发展。这可能是一种工作缺陷。
因此建议:全国大大小小的中心城市,都来讨论一下中心城市型产业发展问题。通过讨论,进一步实现产业经济学理论和产业发展思路的创新,促进本市、本地区及全国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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