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乃武老师简介
著名经济学家、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博士生导师胡乃武教授传略
胡乃武,生于1934年5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和中国改革与发展研究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学位评定委员会经济学分会主席、人民大学教代会副主席。1986年开始任博士研究生导师。曾任《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副总编、经济学研究所所长等职务。
主要社会兼职有:北京市经济学总会副会长,中国市场经济学会市场建设委员会常务理事,北方交通大学、安徽大学、河北大学、山西大学等十余所高等院校的兼职教授。从教四十年来,先后为本科生、研究生、教师进修班讲授“国民经济计划学”、“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理论”、“经济杠杆导论”、“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宏观经济管理”等课程。已培养博士(已获博士学位者)近30人,其中不少人已成为教授、博士生导师,有的在政府部门任要职,有的成为大学校长、著名经济学家,如著名经济学家杨瑞龙、著名金融证券专家吴晓求教授等。并培养了人民大学第一位博士后。
在科研方面,已发表论文百余篇,出版著作(含主编、合著)30余本。其中,主要论著有:《胡乃武选集》(山西经济出版社,1995年)、《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人民出版社,1999年)、《经济杠杆导论》(光明日报出版社,1985年)、《模式·运行·调控》(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现实的抉择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中国宏观经济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经营管理大系·基础经济知识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国外经济增长理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全书》(理论篇)(吉林人民出版社,1992年)、《当代中国经济发展中的政策选择》(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中国经济非均衡发展问题研究》(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4年)、《国民经济宏观管理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市场化改革整体推进下的中国经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向市场经济过渡中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关于“十五”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载《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1999年第6期)、《利用房地产业拉动经济增长必须考虑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载《改革》2000年第2期)、《宏观金融非均衡条件下的资产调控》(载《经济学家》2000年第2期)《创新与拓展西部开发的融资思路》(载《人民日报》内参第788期,1999年12月23日)。多次应邀出席重要的国际学术会议。
主要学术贡献:早在1979年我国改革开放之初,就在一篇题为《计划和市场相结合是我国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途径》的论文中,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应当重视价值规律和市场的观点。1980年在题为“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与企业自负盈亏”的论文中,提出国有企业的生产资料所有权是可以同生产资料的使用权、支配权以及经营权相分离的,应当让国有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主张。1986年在一项题为《关于改革与建设的几个问题》的研究报告(为主持人之一)中,较早提出应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作为党的十三大政治报告的重要内容,并于1988年主编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现实的抉择》一书,受到同行专家的好评。八十年代中期,在《中国宏观经济管理》一书中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宏观经济管理应包括总量管理(需求管理),结构管理(供给管理)、平衡管理3条主线,以及经济运行、宏观调控、经济增长与发展等主要过程,由此形成中国宏观经济管理学的一套理论体系,受到同行专家的好评。多次参与制订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纲要。
在教学与科研方面,获得国家级与省部级奖共10余项。其中主要有:1986年获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1991年获北京市德育先进工作者称号、第二届孙冶方经济科学论文奖、1993年北京市普通高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997年北京市普通高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北京市第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两项、北京市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北京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北京市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治学格言是:严谨治学,勤奋耕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