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思源老师简介
北京思源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总裁
思源兼并与破产咨询事务所所长
·曹思源先生,汉族,1946年1月出生于江西。
·响誉全国的"曹破产";
·中国破产法执笔起草人;
·著名经济学家;
·北京思源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总裁、思源兼并与破产咨询事务所所长。
·1968年6月毕业于中共江西省委党校理论部(本科);
·1982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先后在中央党校、国务院研究中
心、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体改委工作;
·1988年10月下海创建民办研究机构;
·1997年当选为中国国有资产管理学会常务理事;
·1999年被《亚洲周刊》评为"影响中国新世纪的50位名人"之一。
·1979年起反复论证改革国家所有制、降低国有比重;
·1980年首先倡导破产淘汰理论,尔后于1985年出任国务院破产法起草工作
小组组长,主持起草破产法和失业救济法规并通过院外活动推进其立法;
·1981年发表修改宪法的十点建议,主张确立包括股份制在内的多种经济成
分的地位、恢复设立国家主席职位等 。
·1987年3月建议设立人代会旁听制度,并促其载入全国人大议事规则;
·1987年9月提出公有制有多种形式,并促其载入中共十三大文件;
·1988年首次阐述中国政体改革的安全通道是非暴力主义和议会民主之路;
·1994年起多次呼吁并论证改革法院管辖制度,以克服地方保护主义;
·多年来大力倡导在竞争性产业实行私有化,以克服多元化,走人类文明发
展的共同大道;
·1989年以来,先后主持召开修改宪法理论研讨会和兼并、破产以及国企改
革研讨会,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并注;
·1988年以来,先后为深圳、海南、沈阳、沙市、景德镇、北海、淮阴等地
方政府和北京、上海、浙江、山西运城等法院以及100多家企业提供有关破
产程序、兼并收购、招商引资、企业重组和股份制改革等方面的政策法律
咨询与中介服务。
·1988年底及1989年初,应美国国务务院邀请访美,考察美国的破产制度、
议会制谋私联邦制度。
·1997年及1999年,作为访问学者,先后应邀到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哈佛大
学、纽约大学、乔治敦大学、麻省理工学院、芝加哥大学、加州柏克莱大
学和斯坦福大学以及加拿大多人参多大学、法国巴黎东方语言学院、荷兰
莱顿大学、德国鲁尔大学等处讲学。
·1998年12月,应邀赴香港中文大学及香港城市大学等处进学。
·1999年9月,作为中国发言人之一,应邀出席在上海举行的《财富》全球论
坛年会。
著述:
·《迎接知识经济时代,决胜2000年》VCD
心、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体改委工作;
·1988年10月下海创建民办研究机构;
·1997年当选为中国国有资产管理学会常务理事;
·1999年被《亚洲周刊》评为"影响中国新世纪的50位名人"之一。
·1979年起反复论证改革国家所有制、降低国有比重;
·1980年首先倡导破产淘汰理论,尔后于1985年出任国务院破产法起草工作
小组组长,主持起草破产法和失业救济法规并通过院外活动推进其立法;
·1981年发表修改宪法的十点建议,主张确立包括股份制在内的多种经济成
分的地位、恢复设立国家主席职位等 。
·1987年3月建议设立人代会旁听制度,并促其载入全国人大议事规则;
·1987年9月提出公有制有多种形式,并促其载入中共十三大文件;
·1988年首次阐述中国政体改革的安全通道是非暴力主义和议会民主之路;
·1994年起多次呼吁并论证改革法院管辖制度,以克服地方保护主义;
·多年来大力倡导在竞争性产业实行私有化,以克服多元化,走人类文明发
展的共同大道;
·1989年以来,先后主持召开修改宪法理论研讨会和兼并、破产以及国企改
革研讨会,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并注;
·1988年以来,先后为深圳、海南、沈阳、沙市、景德镇、北海、淮阴等地
方政府和北京、上海、浙江、山西运城等法院以及100多家企业提供有关破
产程序、兼并收购、招商引资、企业重组和股份制改革等方面的政策法律
咨询与中介服务。
·1988年底及1989年初,应美国国务务院邀请访美,考察美国的破产制度、
议会制谋私联邦制度。
·1997年及1999年,作为访问学者,先后应邀到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哈佛大
学、纽约大学、乔治敦大学、麻省理工学院、芝加哥大学、加州柏克莱大
学和斯坦福大学以及加拿大多人参多大学、法国巴黎东方语言学院、荷兰
莱顿大学、德国鲁尔大学等处讲学。
·1998年12月,应邀赴香港中文大学及香港城市大学等处进学。
·1999年9月,作为中国发言人之一,应邀出席在上海举行的《财富》全球论
坛年会。
著述:
·《迎接知识经济时代,决胜2000年》V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