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的生产与消费

编者按:在经济这枚硬币上,一面是生产,一面是消费。文化经济也是如此,只不过其表现更为隐性和复杂。本文就是在这方面的一个思考和探索,内容涉及多是理论问题,对我们的实践不无指导意义。



重新定位:“生产与消费”的眼光看文化



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中,文化生产生活也和物质生产生活一样,有生产和消费两大方面、两大基本环节:一个是社会文化文明成果的创造生产过程,一个是社会已有文化文明成果的占有、享用和消费过程。这两个方面有统一的本质:它们归根到底是人自身(物质、精神和全部社会关系)的再生产、再创造运动。一切社会文化现象的价值可以定位于这两个方面:它们或者满足人和社会进行文化生产的需要,或者满足人和社会文化生活消费的需要。前者意味着不断为社会的文化生产、创造和更新注入活力,后者意味着直接成为人们社会文化生活的对象资源,使人们享受文化和文明的成果。由此,我们可以并且应该将各种文化体(包括各种文化活动和文化产品在内)划分为“消费型”和“生产型”两种。



“消费型文化”,是指直接进入文化消费领域、满足人们日常文化需要的产品和活动,也包括为了直接消费而进行必要的再生产(复制)和辅助性创造活动。它们总体上处于文化消费的水平,是重复性的,并不改变现有的文化层次。消费型文化以满足人们一些现实的、感性的、直接的需要为主,为各个层次的社会群体所需要。



消费型文化的一大特点是娱乐性,尤其是普通群众可以自己参与其中的娱乐形式。如流行时尚、卡拉OK、大众健身、旅游、以及网络游戏等。“自娱”主要是精神消费。虽然这时也有某些精神上的“生产”,如产生出娱乐者的新的精神感受,放松、愉快、自信等等,但基本上还是在原有的品种和层次上循环,如同大量的工农业产品的生产一样。由于消费文化本身就是要面向大众的,并且是便于和依赖于大众参与的,因此也就成为“大众文化”。



“生产型文化”,首先是指各种原创性活动及其成果,其次还包括满足文化生产需要、即对文化创新起推动作用的其他社会现象和社会行为,它们所特有的文化性质构成了生产型的文化。它们主要是一些超越现有水平的新探索和新成果,以“新而又新、精益求精”的特点提升人们的需求层次和鉴赏能力,满足社会发展需要的文化现象。这种文化的最大特点是创造力的发展和成果的开创性、前沿性。就是说,“生产型文化”的成果总是“首创”的、“深层”的。



生产型文化不仅要求它的提供者要不断地探索、深化进而创造,而且要求接受者也要具备一定的素质,付出相应的努力。精神产品的创造,需要有必要的积累,投入大量时间、精力、智力和情感。一般来说,优秀精神产品的产出速率在快节奏运转的当今社会相对较低,用生意人的眼光来看多少有些“吃力不讨好”。当然,生产型文化也可以拥有良好的市场回报,问题在于如何经过巧妙的转化拉近与社会大多数受众的距离。前面提到过,生产型文化要求接受者具备一定的素质,并付出相应的努力。这相当于给消费者增添了负担,不利于交易的实现,但是这种消费却意味着向新的、或更高层次的精神领域提升。只要受众有提升自己精神领域的需求或者兴趣,为某次文化消费所付出的努力就是值得的,并且是快乐的。



按照上述思路,我们可以将所谓“雅文化”与“俗文化”、或“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之间的关系,理解成文化上的“生产”与“消费”这样的基本关系。它的意义在于:对于我们这个社会和我们这个时代来说,“精英”与“大众”的主体分层并不意味着是人与人之间在文化占有上的分裂和对立,而是同一文化体系自身结构和运转中的分工与合作;同样,“雅”和“俗”的文化定位,也可以看作是文化结构的不同层次、文化发展的不同阶段、文化成果的不同水平,而不是彼此根本排斥的对立形态。



目前正在兴起的“创意文化”和“创意产业”就可以被看作是文化生产与消费之间的一个桥梁,它具有文化生产和消费的双重属性:一方面,它将原创的(精英、高雅)文化成果转化为大众消费,并启动和引导大众文化向新的层次和境界提升,属于文化的“再生产”或“次生产”步骤;另一方面,它又是面向大众消费,依据大众文化需求来选择和改造精英文化成果的必要环节,从而也属于消费型文化的领域。“创意文化”和“创意产业”的这种双重属性,使它在我国当前文化建设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生产与消费互动:防止“文化沙漠化”



让文化生产与消费良性互动、和谐发展,是我们在这方面进行探讨的目的所在。所谓文化生产与消费的“良性互动、和谐发展”是指:一方面,让文化消费的需要、特别是它的发展需要,尽可能成为文化生产的需要和动力,以促进文化生产的发展更新,并保持与大众消费更密切的联系;另一方面,让文化创新生产的成果,尽可能快地转化为消费的需要和动力,以使雅文化能够真正成为俗文化的引导,帮助大众文化不断地上升到新的境界。



文化的生产与消费之间的双向趋近,达到互相支持、互相促进、互相转化,是一个社会文化体系有良好机制的标志,也是一个社会文化优越状态的整体表现。如果一个社会的文化体系中,发生了文化生产与消费、“雅”与“俗”之间的分离和对立,那么这个社会就很可能会出现“文化沙漠化”倾向。



“文化沙漠化”的直接根源和核心标志,是文化创造力的衰竭和文化生产的低俗化。文化与人的生存发展紧密相联。没有文化生产的发展,就没有“雅文化”的创新;没有“雅文化”的创新,就没有“俗文化”的提高,于是整个社会在文化上就停滞、老化、直至“沙化”。从历史教训看来,有可能对文化生产和文化创造力造成实质性破坏的,往往并不是消费型文化本身,而是整个文化体系中的失衡或偏差。例如:为少数人的利益驱使,直接摧残文化生产力的资源,如剥夺文化生产条件、迫害知识分子、限制思想自由、推行文化专制、不许探索、压制创新;“精英文化”自我陶醉、自我封闭,不能够从生活实践中汲取丰富的营养,文化创造力衰减;还有单纯追求文化消费,把大众文化当成唯一的、全部的文化,以为“能够卖得出的才是需要的,畅销的就是好的”,忽视引导文化需求;等等。



结语



总之,要想保持文化、特别是文化生产的良性状态,避免发生“文化沙漠化”,就需要全面均衡地理解和掌握文化上的多种辩证关系,包括文化上的生产与消费、统一性与多样性、文化生产的外部环境与内部机制、群众文化生活中的普及与提高等等之间的关系。其中,处理好文化体系自身生产与消费的关系,则具有总体性的基础地位。一种文化体究竟属于生产型还是消费型有时是很难划分的。比如集高度原创性和高度休闲性于一身的文化产品:在它身上既有为文化发展提供新思考和新动力的元素,又有直接满足消费者现有文化需求的元素。而这,其实正是我们所追求的——“文化生产与消费良性互动、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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