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宋砦村是一个“城中村”,所有土地虽然由耕地转为工业用地,但村民们按照城市规划建造的房屋,因为自己只持有宅基地证而被划入“小产权房”之列,只能在集体成员之间进行转让,房子升值空间不大,失去土地的村民们的生活仍然缺乏保障。最近,当地房产部门依照《物权法》有关规定,开全省甚至全国之先河,为该村村民宅基地集体办理房产证,让房产成为村民的真正的私有财产。由于房产可以进入市场自由交易,其价值马上大幅攀升,全村每户村民都成为300万元以上的大富翁!(见12月28日《大河报》)
这则消息在让人振奋的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农村产权清晰的巨大威力,看到了农民告别贫穷、走向真正富裕的一个捷径。
其实,改革开放后的城市经济之所以能够超越农村获得迅猛发展,土地产权明晰化是最基本的前提之一。简单地说,城市的不断扩容和改造靠的是“经营城市”这个思路,而繁荣房地产业是经营城市的最大工具之一,房地产业之所以能够繁荣,与新开发的房产都拥有合法的房产证有直接关系。试想,如果开发商在城市开发的新房都是“小产权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买卖,20年来,会出现家家争相购买、导致房价长期直线攀升、国家税收大幅增加的局面吗?
可惜的是,“经营城市”这个让城市身价倍增的魔棒,却只能在城市的上空飞舞,几乎与农村农民无缘。也就是说,市场经济的阳光,到了城乡之边界就徘徊起来,不再越雷池一步。“城中村”由于特殊的地理因素多少沾了这个魔棒的光,但他们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即使不违背规划法,国家也不给他们颁发房权证,称其为不合法的“小产权房”,失去因自由交易而不断升值的空间。由于产权不清晰,由于村干部掌握着大量房产的出租权,许多“城中村”成了村干部和开发商、租房人玩弄潜规则的巨大舞台,村民和村干部矛盾不断积累。
清晰农村宅基地产权是巨大的生产力,是农民暴富的秘密引信。作为“物”的房产本身不会升值,一个地方所有的房产都让少数人来掌控也不会有太大的升值,只有将房产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细化到每一个业主手中并赋予自由流动的权利,它才有可能出现最大的升值空间,因为每一平方米的房产都有利益相关的具体房主操心,房主有多大能动性和才智,房产就有多大的升值可能;因为自由的市场交易可以让买方的欲望和房产紧密捆绑起来,只要水涨,船自然就会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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