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税收组合拳伤害农民利益

 中国财政部三十日发布消息称,明年将对原粮及其制粉征收暂定关税。从二00八年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中国将对小麦、玉米、稻谷、大米、大豆等原粮及其制粉,共五十七个八位税目产品征收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二十五不等的出口暂定关税。(12月31日中国新闻网)



  前些日子,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布,将从12月20起取消小麦、稻谷、大米、玉米、大豆等原粮及其制粉的出口退税,共涉及到84个税则。没过几天,财政部又接着发布了一项新的税收政策,从明年起将对原粮及其制粉征收暂定关税,期限暂定一年,且税率由5%—25%不等。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短期内,如此超密集地出台税收政策,实属罕见。我想,国家之所以出台一套税收组合拳,是基于两种目的。一方面是国际市场玉米等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上扬,导致了这厢(政府)大量进口粮食,而那厢(企业)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背景下,又拼命大量出口粮食的怪状。另一方面,利用税收调控手段,来防止国内明显的通货膨胀。



  很明显,国家连续出台税收公共政策,出发点无疑是想保护最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来遏止当前居高不下的CPI,让公众在明年不再受物价连续上涨的困扰。然而,让笔者担忧的是,国家连续出台税收政策,无非是想控制居高不下的粮价,这很可能会误伤粮农,使农民利益受损。



  其实,在一片“涨”声中,农民并非是直接受益者,相反,他们的利益却受到双重剥夺。作为生产者,不仅农产品价格上升的利润大部分被留在流通环节而非农民手中,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农资涨价侵食利润。根据央行2007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前三季度,全国主要农产品生产价格同比上涨17.4%,农料价格同比上涨6.4%。农资的涨价已经抵消了37%的农产品涨价幅度,而且农资的涨幅正呈现加快趋势。此仍是第一重剥夺;



  作为消费者,由于农村的CPI远远高于城市,具体表现为,食品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过高、农村食品价格涨幅过高,使得农民在本次食品主导型的通胀中,反而被深深套牢。这是第二重剥夺。



  可以预见的是,在这种背景下,如果国家再用税收政策来控制粮价,尽管能稳定食粮者的人心,但不能真正有效解决粮价上涨问题,而且还会带来负面效应。这就是,如果农村农民种植成本日益增长,粮价过于偏低,那么,农民就没有种粮的积极性,进而放弃种植,从而导致恶性循环。



  因此,笔者觉得,国家在出台税收组合拳的同时,要切实保障好的农民利益,毕竟农民是粮食出口的主要受益者。首先,要做好宣传工作。尤其是粮食主产区那部分农民,因为,他们是直接利益受损者,相关部门要对他们做好耐心的解释工作,绝不能让他们对种粮失去信心和决心。其次,建立和完善农业补贴机制。国家要不断加大对农业的补贴力度,大胆借鉴国外做法,譬如,不但要对种粮户进行补贴,也要对农资产品进行适当补贴,以加快国内农业补贴机制的健全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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