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根未净,岂能“五证俱全”

 2007年,湖北九宫山上出现一批酒店式商品房,湖北建设厅说“国家级风景区的核心景区内绝对不允许未经审批而建设酒店、宾馆,个人更不可能拥有产权。”可是开发商拿出了县建设局、国土局等部门发的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开发商自信地说他们“五证俱全。”



  有了“五证”,开发可以“合理”的进行。可是沿路追上去,这“五证”成了扯不清的皮球被踢来踢去。最要命的是,这个开发项目并未获得省级以上管理部门的批准同意。如今,开发项目名义上整改,暗地里仍在继续。买卖定了到时间就要交货,这是个“诚信”问题;钱拿到了不能退,这是个“商业原则”问题。风景区的透支估计没人埋单,《风景名胜区条例》也被抛诸脑后。



  农民工们为解决子女就学问题,往往被“五证”难倒,倒不是相关部门不关心他们,因为“证明”和“证件”是被刚性制度打包好的东西,不能乱给,因此难得“俱全”。但有时,这些东西又来得莫名其妙,一下子就“俱全”了。例如有煤矿出了问题,马上就会亮出“五证一照”,标明煤矿已被证件洗身,安全事故纯属意外。



  具体到九宫山问题上,“五证俱全”更像一个莫须有的借口,反正已经开建了,这成了他们最大的前提。很明显的问题,项目的规划审批没得到省级部门批复。既然当地有关部门没权力自行审批,那“五证”也就毫无效力。这“五证”有点像是给自己验明正身,因为作为执法主体的当地风景区管委会都亲临项目,那么证件不过是自我赋予“合法性”。利益的链条就此悄悄延伸到管理的各个漏洞中,侵蚀着风景区的自然资源。



  严于律己的人,总会说自己“六根未净”,俗念不断除,修不好身,遑论齐家治国。对于某些单位、部门来说,“六根未净”更是个严重的问题,因为这不但修不好自身,不好齐家治国,还会给家国增添麻烦,最后肥了自己的“六根”,断了别人的念想。个人利益的争取,难以挣脱法律法规的束缚;而部门利益有时就这样裹挟着法律法规,打开国家的资源,还有“五证俱全”的漂亮盾牌在质疑者面前虚晃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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