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价格低谷后,液化气价格最近又开始了新一轮的飙升,报价含运费重上123元的历史高位。几家公司“几乎”在1天内集体宣告升价,单天涨幅高达12%.有市民质疑,燃气公司是否在联手抬价?
历历在目,国家发改委才在下发的《关于实施基本生活消费品提价备案制度的公告》中明确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凡是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在一次性提高价格5%以上,或10日内连续提高价格累计达8%以上,都应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违者必须退回原价或降低调价幅度。几天后的1月8日《广州日报》报道:“近日几家液化气公司集体宣告涨价。据悉,15公斤瓶装液化气单周六一天就涨了12%,三天累计涨幅达23%.”这次,广州瓶装液化气价格飙升狠狠掴了物价部门一个耳光。
这次,广州液化气的涨价幅度都在这两个“以上”,但从目前这篇报道,我们还看不出液化气企业有没有向当地物价部门报告。退一步说,即便液化气企业事先向当地物价部门报告了,物价部门会不会批准涨价呢?诚然,那些液化气企业“理直气壮”―――国际油价最近已突破100美元大关!大凡工商企业,谁不想自己的商品价格“一涨再涨”,至于“正当理由”,既想涨价,何患无辞?!对待像液化气这类的老百姓基本生活消费品提价的话语权,物价部门怎么只能让渡于“一心想涨价的企业”单方面呢?!
其实,这次广州液化气“集体涨价”的手法并不高明。你们国家发改委不是说“在一次性提高价格5%以上”需要报告吗?那就一次提价4%,不就可以不需“报告”了吗?精明的企业会发现,国家发改委那份《关于实施基本生活消费品提价备案制度的公告》,已经给他们预留了一些可钻的“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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