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降低手机国内漫游费上限标准听证会”计划在1月22日举行。1月12日,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公布了两个降低手机漫游费的方案。(1月13日《经济信息联播》)
就老百姓关心的问题来说,两个方案中都看不到对漫游费成本的核算。这就让人疑惑,没有成本核算作为基础,听证代表如何对手机漫游收费发表意见?这样的听证会岂不是盲人摸象,这让听证会代表如何发表中肯的听证意见,还不是胡说一通得了?同时,电信业带有半公用事业的性质,监管部门和电信企业也有义务向公众公布手机漫游费的成本,这不仅是确保消费者知情权的需要,也是确保听证会顺利进行的需要。
根据我国《电信条例》,电信资费是以成本为基础来核算的,手机漫游费也应包括在内。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手机漫游费成本的调查,不应是运营商的一家之言,应该由消费者、相关专家共同参与。只有在公开、准确的运营成本基础上,听证会才能作出科学的决断。如果新方案的降价幅度还不如有些地区已经实行的优惠套餐,那么,专家所担心的有些地区会搭听证会的“顺风车”,电信资费不降反升的情况很可能会出现,这样的听证会有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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