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为了别墅这块肥肉可谓挖空心思

石家庄市郊,太行山脚下,18栋豪华别墅已近完工。这个被当地称为“公安别墅”的建筑群,共有36套,占地20余亩,户主为石家庄市公安局刚卸任的副局长、处长和在职民警及其亲友共计36人。(1月16日新京报)



  36人拥有36套别墅,而且是面积500平米、配有车库的别墅,而且是由当地公安机关的部分人员及亲属购地建造。这样的公安人员还谈何为民谋利?利用职权获取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却用来建造超大面积的别墅自己享用,怎能不令人愤慨和震惊。



  按说,这36幢别墅的主人,大部分是国家公职人员中的公安人员,不可能不知道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也应该知道城镇居民买卖农村宅基地是违法违规行为,更应该清楚国务院三令五申强调的“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然而,也就是在这样的严令禁止之下,他们公然通过种种非法手段买到了当地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开始建造他们的别墅庄园。



  为了通过“合法程序”买到村民的土地,这些公安人员敢于公然造假,竟然要村里授予他们“荣誉村民”称号,而打着这一虚假的“荣誉村民”称号,该地国土部门就这么轻易让他们过关了。按照河北省农村宅基地占地标准,每户村民只能占一处宅基地,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宅基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令人不可思议的是,36个人中每个人都“捞”到了一幢面积多达500平米的别墅,本来共获批11亩,而实际占地却达20.4亩。更令人惊诧的是,这36人的农村户口身份证明仅仅是一张盖着当地公安分局公章的白条。而且,这张白条的时间还远远迟于国土部门审批的时间一年零十个月。



  不论是已经退休的公安人员,还是在职的公安人员,都应该有严格的自律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的法纪,不应该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和社会影响力去谋私。这36幢被村民称为“公安别墅”的别墅群,显然是严重违纪违法的产物,也是公权力无限扩张和不受约束之下的“怪胎”。村委会为了村子的利益,也无视法律法规的存在,公然协助这些公安人员及亲属“造假”,当地国土部门和公安分局也成了违规违法占地的“帮凶”,这种现状怎能不影响政府的形象,百姓们又会怎么看、怎么想?



  原本仅供村民占用和使用的村集体土地,怎么就成了这些公安人员和亲属眼里的“肥肉”呢?利用种种非法手段占用了如此多的集体资源,既严重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对国家和集体的权益也是一种严重侵犯和亵渎。这样的结果就是,损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却肥了个人的腰包。



  个别公安人员非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用于建造别墅一事,暴露了我们在农村宅基地管理上还存在薄弱环节,在土地的审批环节上还存在漏洞。个别基层政府、国土部门对土地资源的重要性还缺乏足够重视,尤其是在城乡结合部、结合处土地管理上还有许多难点和重点问题亟待解决。我们只有进一步严格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严厉打击非法占地一事,才能从根本上遏止类似这些公安人员将集体土地权益当成任人吞吃的“肥肉”的不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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