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GDP统计新规彰显进步之举



  中国各大城市近期在公布经济运行数据时,纷纷以本地的“常住人口”取代“户籍人口”作为“人均GDP”的计算基数,得出的数据虽然因此缩水,但却更能反映本地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并成为决策者的科学决策论据。



  在人均GDP统计中,用“常住人口”取代“户籍人口”,这是我国统计方法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一项举措,也是规范全面小康指标体系计算方法的一项措施,它将使人均GDP更加接近实际。



  被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萨缪尔森称为“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的GDP一直为人们津津乐道。但近些年来,GDP普遍受到质疑,一度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尽管GDP存在种种缺陷,但目前世界上还没有一个更好的、人们普遍认同的综合性统计指标来代替GDP,所以没有GDP是万万不能的。笔者冀望,“常住人口”取代“户籍人口”统计方法的出台,能给人均GDP统计创造更客观、更实际的革新效应。



  人均GDP的计算要使用常住人口而不是户籍人口,需要全国各地的统一协调,尤其是要做好人口流入流出的调查统计,否则在计算中容易产生重复或遗漏。目前各省基本可以通过每年一度的千分之一人口抽样调查统计出人口流入、流出的数据,但地市一级的流动人口统计无论是流入地区还是流出地区都存在一定的困难。为此,笔者建议各地市在计算人均GDP前,应将使用的常住人口数据上报省统计局,由省统计局根据全省流入、流出数据调整后再进行计算,避免出现系统偏差。



  其次,地方政府在统计GDP总量时,将户籍与非户籍人口创造的经济成果一并计算在内,但在计算人均GDP时一定不能再以户籍人口为基数,否则人均GDP的统计必会失真。譬如,广州市统计局公布的两套数字:广州市2006年人均GDP按照户籍人口计算超过了10000美元,而按照常住人口计算则应为7800美元。即使同时用常住人口作基数作人均GDP的统计,但常住人口的估量本身往往也存在问题,因为往往无法将常住人口和外来打工者分开。须知,广州市包含常住人口和外来打工者就有920万和1350万两个数字。再如,深圳市曾宣布要以580万的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但广东省统计局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公报却显示深圳市常住人口应为827.75万人。可以说,以上这些细节,都是不容小视之处。



  用“常住人口”取代“户籍人口”的观念,更符合我们的国情。随着形势的变化,户籍人口统计出现了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户籍在现实生活中,对居民的实际意义越来越小,申报观念也越来越淡薄。在户籍变更较多的情况下,未及时申报的现象不少。二是户籍与一些相关政策措施联系较密切,居民受利益驱动,瞒报户籍变更的行为在增多,较严重的如超计划生育人口不报户口,还有暂住人口不及时申报等。由此可见,目前公布的户籍人口总量与实际应该列入的户籍人口数有一定的出入,而且低于实际数的可能性很大。而常住人口的调查由于调查员来自基层,熟悉本地情况,又是现场调查,准确性明显较高。特别是严格地执行了《统计法》关于“属于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非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的要求,对于被调查人打消顾虑如实申报情况起到了重要作用。加之明确规定调查结果不得与任何考核挂钩,因此受人为干扰的因素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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