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租用房别成“扶不起来的阿斗”

记者从建设部获悉,北京等多个城市正在研究“经济租用房方案”,该方案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难题,更意在防止一系列住房保障政策对将来房地产市场化改革方向形成障碍。“经济租用房”是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有效途径,但其实现还面临着财政支持力度、税收等相关优惠政策出台以及监管等诸多难题。(据2月20日《21世纪经济报道》)



  按照建设部官员的解释,所谓“经济租用房”又称“经济性租房”。政府或企业持有一部分房源,并将这些房屋以一定价格出租给特定人群。这些房屋租金和居住条件都优于廉租房,是专为特定人群解决居住问题所设定。



  从探索帮助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难题的角度来看,研究“经济租用房”方案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从目前的种种现状看,“经济租用房”很可能是个“扶不起来的阿斗”。



  既然“经济租用房”是要求政府或者企业持有一部分房源,那么,对于政府而言,首先要有足够的财力。尽管近些年来,各地经济都在快速发展,但很多地方的财政还只是“吃饭财政”,特别是欠发达地区,政府根本没有财力投入到“经济租用房”建设上来。对企业来言,赢利是企业的根本。即使政府给了企业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希望他们把建成的“经济租用房”以不高的价格租给中低收入家庭,也是难以行得通的,毕竟依靠收租金,企业难以在短时间内收回建设成本。



  从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方案执行的现状看,“经济租用房”也只能步它们的后尘。按照国家的比例要求,经济适用房的供应量应占到整个房地产住宅市场供应量的20%。但目前的建设情况又是如何呢?据统计,2007年上半年,我国经济适用房比例仅为4.2%,而2007年以前的比例则更低。廉租房的建设情况更不容乐观。2007年2月14日建设部公开通报2006年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显示,当前中国廉租住房建设仍存在覆盖面低、廉租房建设进展缓慢等突出问题。如全国仍有145个城市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相当数量的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进展缓慢;仍有166个地级以上城市未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比例等。



  在国家三令五申强调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重要性的情况下,从各地方政府的财力、重视程度以及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情况来看,“经济租用房”方案很可能停留在“研究”阶段,谁有信心和能力将“经济租用房”扶起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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