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2006年胡润百富榜上成为内地首富的东莞玖龙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茵,今年作为连任的全国政协委员,前往北京参加两会。张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她准备向大会递交三份提案,其中一份就是建议继续完善《劳动合同法》,她认为新法提出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当于计划经济时代的铁饭碗,建议修改为签订为期3—5年有期限的劳动合同。(3月2日《南方都市报》)
消息传来,舆论嘘声一片,针锋相对的言论纷纷浮出水面,笔者对张女士看似莫名其妙的言论却丝毫不感到惊讶。
她所言需要“继续完善的《劳动合同法》”是指今年1月1日起刚刚实行的新《劳动合同法》,而所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计划经济时代的铁饭碗”,无须赘言,大家都心知肚明,是指自提出就被企业视为“眼中钉、肉中刺”的该合同法相关条款:“劳动者在满足"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条件后,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为永久员工”。从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层出不穷的“企业裁员风波”,到刚刚实施后企业家们络绎不绝的“抗议”,再到今天由身兼双重身份的“内地首富全国政协委员”张女士提出议案,摆到台面上,虽然有些不可思议的荒诞,倒也可以“理解”。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在此意义上而言,张女士的看法其实就是中国企业家们想要传达的心声,给新《劳动合同法》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款扣上“计划经济时代的铁饭碗”的大帽子,也无非是想说:它“纵容”劳动者动了我们的奶酪。虽然从官方到民间舆论呼吁声此起彼伏,“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只对劳动者有利,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有利于劳动者把企业当成家,共同把企业搞好,形成劳资共赢面”——但对我们的企业家们而言,它们显然是失效的,“奶酪”被动的失衡心理淤积毫无缓解,欲拔“眼中钉、肉中刺”的而后快的急切心理却昭然若揭。
中国的企业家们对自己被列为“世界范围内社会责任感最差的企业群体之一”感到满腹委屈,也对被本国青年视为“为富不仁”的“暴发户”感到颇为不快,可事实上正是如此,并日益“名副其实”,至少在对待新《劳动合同法》的态度上已入木三分地暴露出来——劳动者的汗水为企业、企业家创造了巨额的财富,可是为何“垫脚石”用自己的汗水,去同时换取自己的一点生存权利保障竟至如此艰难?成为了一种奢求呢?从企业家们唯恐“奶酪”被动的穷形尽相之中,我们实在看不出社会责任感究竟存在于何处,看到的依然是打着“为富不仁”招牌的“暴发户嘴脸”,同本国青年毫不留情的批判一般情致。
卡耐基尝言曰:“在巨富中死去是种耻辱”。在笔者看来,成就巨富之前,任何一笔依靠推卸社会责任、泯灭社会道义与良知而攫取的财富,本身就是不折不扣的“耻辱帐”,积累越多,耻辱愈甚,倘若到死都不打算“放手”,可谓之曰“耻辱一生的无耻之徒”。新《劳动合同法》动了谁的奶酪?还是谁的良知该为之而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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