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更多海外人才回国创业

 ●留学人才是我国创新创业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我国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急需的人才资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吸引更多海外人才回国创业,将有力地加速我国成为人力资源强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



  ●吸引海外人才归国创业,要针对这类人才的实际需求:一是有能够通过奋斗取得成功的工作保障;二是有解除后顾之忧的生活保障;三是享有合理的政治权益保障。要通过具体的、可操作的配套政策措施加以解决



  ●我国具有海外人才向往的创业空间和事业舞台,但目前的社会保障水平与发达国家确有很大差距。我们要用事业吸引人才、用亲情凝聚人才、用政策发展人才,吸引更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创业和为国服务,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留学人才是我国创新创业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我国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急需的人才资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吸引更多海外人才回国创业,将有力地加速我国成为人力资源强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



  近年来,海外留学人员回归势头增强。截至2006年底,我国各类出国留学人员总数为106.7万人,留学回国人员总数已经达27.5万人。仅2006年回国留学人员就达4.2万人。大量留学归国人员为我国经济社会建设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据统计,2006年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中的67%、国家技术发明奖项目第一完成人中40%以上、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目第一完成人中30%以上均是留学归国人员。



  从海外人才的成长经历看,一般有三个阶段:首先是学习阶段,物质生活上要求不高。其次是工作阶段,在国外有比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积累了知识和工作实践经验,同时也打下了较为丰厚的经济基础。第三则为创业阶段,希望通过创业实现自我的社会价值。这里所说的创业是指创造一份事业,包括创办企业、开拓学术技术领域和推动社会事业。处在创业阶段的这类人才,大都有海外学习和工作经历,熟悉国际规则,并有管理经验,更重要的是他们有通过创业实现自身社会价值的需求和报效国家的愿望,是我国目前急需引进的人才。



  吸引海外人才归国创业,要针对这类人才的实际需求:一是有能够通过奋斗取得成功的工作保障;二是有解除后顾之忧的生活保障;三是享有合理的政治权益保障。但目前这些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有的是没有政策,有的是有政策但落实不了。为此,我们建议:



  ——健全吸引海外人才回国创业的工作机制。要建立全国性的海外留学人才信息系统,畅通留学人才回国信息渠道。及时发布国内相关行业和地方的人才需求信息,收集海外人才希望回国工作或为国服务的意向。要建立海外人才公开招聘和评价准入制度,引进我国急需的高水平人才。对符合引进条件的海外留学人才回国工作构筑绿色通道。要充分发挥国家各部门和地方的职能优势,形成合力推进引进人才工作。同时要整合社会资源,借助专业化中介机构的力量,为有意回国创业的人员提供决策参考信息。



  ——实施吸引海外人才回国创业的长远规划。要以创新服务形式为目标,鼓励留学人员以多种形式投身创业。积极探索任期聘用、项目承包等符合留学人员特点的为国服务新形式。逐步建立留学人员以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模式。要以创建留学人员创业园为载体,支持留学人员办企业兴实业。逐步发展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留学人员高新技术企业、一批集聚效应突出的留学人员创业基地。要以优化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环境为重点,实行鼓励回国创业的政策措施,并给予税收、融资、劳动人事等方面的便利,以和谐的人际关系为纽带,营造凝聚“海归”人心的创业氛围。



  ——研究制订更具针对性、操作性的吸引海外人才回国创业的配套政策。留学人才在考虑回国和回国创业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都非常具体而实际,要通过具体的、可操作的配套政策措施加以解决。



  第一,切实解决海外人才回国后生活上的后顾之忧。



  为在国内没有户口的留学人员及时解决户口或发放绿卡。改革开放初期出国的大部分人员在国内的户口已经被注销,由于在国内没有户口或身份证,生活非常不便。要把绿卡制度作为吸引海外优秀人才的重要政策工具,对那些已经加入外籍的归国创业人才,经过有关机构认定后应尽快发放绿卡,享受有关国民待遇;对那些未入外籍或取得绿卡的回国人才,要设法解决他们家人和子女的医保和社保。



  切实解决归国人员的子女上学问题。对归国人员的子女上中小学至少提供一次享受国民待遇的入学机会,必须的择校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创业人员子女的择校费由政府补贴。对归国人员子女上大学的,要给予同等的参加高考的权利,允许其优先纳入高校自主招生的范畴。对于有外籍身份的子女,应按留学生条件录取,但收费应有相应折扣。



  为归国人才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海外人才回国后遇到的生活问题涉及多个部门,而且很具体很繁琐。建议有条件的省市建立海外学人中心,为留学人才归国后的生活问题提供一站式的服务,并且赋予其招聘、认定、推荐、落户和核定绿卡资格等职能。



  第二,要给发展中的归国创业人才更加有力的支持。



  对留学人员归国创业给予资金支持。在留学人员兴办高科技企业的初期,政府应在对项目认真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方式提供资金支持。建议探索建立“风险补贴”机制,实行“贷款担保扶持政策”,对投资创业园的投融资机构、担保机构在税收、补贴等方面给予扶持。



  取消对外籍回国人员参与创新、享受所取得成果方面的一些限制政策。比如,对具有外籍身份的归国人员给予企业股权十分困难,因为在目前的政策下,如果给予外籍人士股权,企业需要重新登记为合资企业。再如,对于具有外籍身份的人员主持国家科技项目或取得成绩后申报国家奖励,在实际操作中还有很多限制。为此建议对持有绿卡人才给予充分的国民待遇。



  第三,要给海外人才以政治上的关心。



  在制定涉及到海外人才政策法规时应通过一定的形式征求他们的意见。海外回国人员一般都很关心涉及到他们权益的法规的制定,参与法制的积极性较高。同时,他们从自身体验出发,其建议比较切合实际。



  要吸收更多符合条件、具有中国国籍的海外人才加入到祖国的各种组织中来。诸如全国青年联合会、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组织、各级人大和各级政协等,使他们有平台和机会发表意见和建议。同时,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需求,有效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在海外人才聚集地区兴办中国人学校。目前,海外留学高级人才最为困扰的是回国后子女教育问题,国内外交、企业和院校派出人员最为困难的也是子女回国后的教育问题。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在所在国兴办一些由所在国和本国双重承认的专门学校(中小学为主),我国政府贴一点、所在国配一点、个人(或驻外单位)补一点,经济上是完全可行的,可以大大缓解此类矛盾。



  我国具有海外人才向往的创业空间和事业舞台,但目前的社会保障水平与发达国家确有很大差距。我们要在致力于完善政策体系的同时向有意回国创业和为国服务的海外人才实事求是地说明现状,用事业吸引人才、用亲情凝聚人才、用政策发展人才,吸引更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创业和为国服务,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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