苛捐杂税不消,房价拐点难现

3月8日晚间,王超斌等10位全国政协委员连夜《关于减少政府收费环节遏制住房价格上涨的建议》的提案提交给全国政协。此前众委员向十多家媒体公布了提案内容和调研结果,他们在提案中提出,目前我国住房价格居高不下,从供给的角度看,一个重要原因是住房开发过程中政府收取的税费环节过多,造成房地产开发成本过高。(《北京青年报》3月9日)



  真是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这10位委员的提案戮破了中国楼市可怕的这层“画皮”——委员调查显示,一些地方在住房开发过程中政府收取的税费多达50余项,涉及25个部门,这些成本约占到房价的15%至20%。在这些税费中更不可思议的是还要收取不可预见费,可见苛捐杂税何其多;更是揭开了中国楼市里的那坛“酱缸”——权力经济化、部门利益化何等猖獗。



  俗话说,“见人说人话,见人说鬼话。”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似乎深谙其中的奥妙,人面前承诺尽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让房价不要涨得过快,人背后却依然故我,楼市中的苛捐杂税照收不误。更有甚者,面对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时,却故意“打太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是跟房地产商使个眼色,略微降一点价格“安抚人心”,间或再制造多一些“烟幕弹”,让人感觉调控已收成效,可以适时收兵了。而心里面却又嘀咕着、盘算着部门利益的“小九九”——他们才不管老百姓能不能买得上房子,反正自己不用为房子发愁,反正年终奖金不用愁,相反一些公务员还磨刀霍霍炒房子。实际上,这若干年间,之所以房价扶摇直上,虽经中央多次调控而岿然不动,在很大程度上是房地产商和地方政府合谋有极大关系。低价征用土地,低廉工资的民工建造的楼盘,摇身一变贴上了底层民众高不可攀的房价标签。在这摇身一变时,高额的利益随着红包和回扣流入到土地贪官手上,随着房奴的形成壮大,鼓足了房地产商的腰包。地方政府的GDP贡献,在普通老百姓无法面对的房价面前,过多地倚仗于房地产——提案中披露,一些地方财政收入30%至50%来自房地产业;房地产商则通过不断推高房价,力图在最短时间内使其利益得到保证。那么,正是这种权力经济化、部门利益化的思想,导致了权力过度介入房地产开发的经济活动,并在陈旧的路径依赖和扭曲的政绩观的指引下,加重了房地产商的建房成本和经营压力,进而推高了房价。由此可见,房地产商其实也是其中的利益受损者,他们替人背着黑锅,只不过他们把高昂的成本转嫁给消费者——用委员的话说,“开发商把这些政府的收费,加入了房价里。埋单的实际上还是消费者。” 毫无疑问,在这场房地产的利益博弈中,最被动的、最终受损害的是广大民众,其次就是政府公信力和亲民形象被抹黑,还有中央宏观调控政策一再受到地方和开发商的忽悠和戏弄。



  一语道破,当政府一旦异化为利益主体时,那么在权力运作过程中,就必然会出现越位,错位和缺位的现象。一些地方官员就会迷失心智,丧失官德,甚至走火入魔,为一已之私,可以搜刮民脂民膏,贪污腐化走上犯罪之路。那么体现在楼市正是如此,苛捐杂税不清除,楼市贪腐不消,权力经济化的“魔爪”不斩断,则中国楼市将永无宁日,房价必然会高企不下,难以走向理性的常态的“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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