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申报宜早与国际接轨

韩国政府24日公布的一份报告显示,包括总统李明博在内的103名政府高级官员平均资产达到22.8亿韩元(约合230万美元)。其中,李明博以354.7亿韩元(3560万美元)的资产高居榜首。(4月25日《现代金报》)



  这份公开的资产数额,为韩国政府官员及其配偶共同拥有的现金和不动产总额。李明博资产3560万美元居榜首的信息,是可信的,因为它源自韩国政府公务员伦理委员会公开的包括总统李明博在内的103名政府高级官员的财产申报明细。面对李明博等官员的巨额财产,韩国民众未表示出“仇富”“仇官”心理,因为李明博等人的财产没有“来历不明”现象。以李明博本人为例,1965年,他大学毕业后加入现代建设公司(现代集团前身)。1977年,年仅36岁的李明博成为公司有史以来最年轻的领导人,经过多年打拼,李明博积累起殷实家底,其辉煌的经历被誉为“工薪族的神话”。



  韩国于1981年制定《公职人员伦理法》,建立了财产申报制度,但在韩国全斗焕时期,登记的结果是不公开的,这实际上使官员的财产仍然游离于民众的监督之外。1987年12月总统选举前夕,卢泰愚总统候选人的“选举公约”上提出了主要公务员要公开财产的意见。当选总统后,1988年3月卢泰愚指示修订《公务员伦理法》,并于1988年4月22日带头公开了个人财产,其后,韩国官员财产申报成为例行公事。



  作为打造“阳光政府”的重要手段,公职人员申报并公布家庭财产,已经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通行已久的制度。我国早在1988年,便由国务院便起草了有关草案,全国人大也在1994年将《财产收入申报法》列入"八五"立法规划,不少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也多次建议或呼吁建立这一制度,遗憾的是,由于各种原因,至今这项制度没有出台。



  为了搞好反腐倡廉,多年来,我们制定了许多规定,采取了多种措施,也揪出了包括陈希同、陈良宇、成克杰在内的许多腐败官员。可总体上腐败高发的势头没有得到较好的遏制,人民群众对腐败的泛滥意见很大,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呼声强烈。时至今日,无论是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还是建立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都要求政府尽早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公开制度;无论是我们自己的反腐经验,还是国际遏制腐败的有效做法,都提示我们,让官员进一步将个人财产透明化,既便于人民监督,也利于减少“财产来源不明”,从而使反腐监管前移,将腐败抑制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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