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拍卖资金去向考验权力守法水准

 上海4月份车牌拍卖的结果揭晓:单个车牌的最低中标价为37300元,较上月的31300元上涨了6000元。这意味着,2008年上海的车牌价格经过年初的大跳水之后,又站到了一个与2006年相当的高价上。拍卖所得款项(涉及金额或超百亿)的去向问题再一次成为公众关注焦点(《新京报》5月3日)。



  应该说,对上海车牌自1994年以来的拍卖所得款项的具体去向,可以说多年来一直是一个社会关注的话题,虽然上海有关部门对此的回答是用于中环线与轨道工程的建设,然因过于模糊,加上在社会对此进一步的疑问面前,上海交通局只负责拍卖,经费使用由发改委负责回应;以及发改委在接受采访时“只听取意见,不会解回答任何问题”的暧昧态度,在某种程度上,更加深了社会公众对车牌拍卖所得资金具体去向的怀疑。可以说在此问题上,上海有关部门在处于一种相当尴尬的社会的境地。



  其实,从上海交通局与发改委在此问题上的回避态度应能看出,这两个权力部门之所以会持如此的回避态度,其原因完全可能是背后还似乎有着某种“难言之隐”,否则依照惯例与常识,两部门应该没有其它理由而以“回避”将自已处于如今的尴尬地位。所以在这前提下,人们似乎也只能对此作出这样的推断,或许上海有关部门,如将上海车牌拍卖所得款项的具体去向一旦真的向社会公开,那结果就完全会比现在的“回避”更为尴尬。所以在这“不得不”的情况下,可能出于“二害相权取其轻”考虑,上海的上述两部门,在社会的追问面前,无乃之下只能作出现有的选择。



  而这,恰恰就是车牌拍卖资金问题的关键,同时因为进入5月,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法的“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生效,客观上就将上海有关部门在车牌拍卖资金去向问题逼向了一个更加被动的境地。因为按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除非是相关信息有关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否则只要涉及社会公共和公众利益,就应依法并主动向社会公开。



  所以接下来,上海相关部门所面临的尴尬显而易见:一个是在法律面前不得不主动公开,以显示出自身愿意遵守法律的行政姿态,并担当由此可能生出的行政责任;另一个是,仍然坚守现在的“回避”态度,而甘愿承受违法的嫌疑与进一步社会追问的压力。应该说,在目前情况下,除此之外已经没有可见的第三种方案可以选择。



  所以结论很简单、而且也明显,对车牌拍卖资金具体去向问题,上海有关部门是公开还是坚持原有的回避,在政府信息公开法生效的今天,而不同寻常的是,还增加了一个行政守法问题。可以说,这应该是一个不小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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