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与公司一样,都是要好好经营的。经营婚姻与经营公司有很多相似性,两者有很多相通的道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经营公司好的一定会把婚姻经营得好,经营婚姻好的能把公司经营得好。不过如果仔细琢磨两者的相似性,还是蛮有意思的。
婚姻中双方的组成与公司里股东的组成是相似的。公司是由不同的股东(独资公司除外)共同创建的,股东共同出资,依照公司法并按一定程序组建一个公司。婚姻是由男女双方共同创建的,男女双方共同付出一定的物质,依照婚姻法并按一定程序形成一桩婚姻或组建一个家庭。
公司组建需要股东合作,股东之间的关系非常重要。股东关系很难说清楚,股东信任却是最基本的。如果没信任,股东之间迟早会打得鸡飞狗跳墙。同苦了,不能共甘,甚至连同苦也不能做到。这样的事情非常多。原因当然也是多方面的,很难理清谁对谁错,剪不断,理还乱,其中没有了信任是一个重要原因,可能刚开始就没信任,合作方以为有,后来突然明白了,看清楚了,也可能开始还真有信任,后来经过若干次事件后没有了信任。
同样,婚姻需要男女合作,双方的合作关系非常重要。这就需要爱情。爱情是男女双方的情感互动的过程,也是一个很难讲清的话题。不过,信任却是其中最基本的东西。不论这个信任是一见钟情形成的,还是日久生情的累积的,信任都是婚姻持久的重要支撑。如果没有爱情,没有了信任,婚姻中的纷扰就会不胜枚举,才真正是剪不断、理还乱呢。什么时候没有了爱情,与公司股东合作一样,可能刚开始就没有爱情,双方误以为有,后来认清了确实没有,也可能刚开始还有爱情,后来经过若干次事件后的确没有了。
可能会有很多人说,婚姻未必一定要有爱情。没有爱情,照样可以有婚姻。爱情并不是婚姻的必然要求。这在封建社会中,包办婚姻中非常普遍,那时谈论爱情,爱情是什么东东啊。当然了,没有爱情,男女双方只要在某一轨道上运行,不出轨道,照样可以运行良好。结合我们目前法制社会的情形来说,这里的潜台词包括两个,一是法律,即按法律规定的轨道运行;二是道德,按照传统的行为规范规规矩矩地行为。只要按婚姻法了,也按道德规范了,没有爱情,照样可以生儿育女、儿孙满堂的。不对吗?
有趣的是,在谈论股东关系的时候,也会有很多很多人有类似的观点。谁要谈股东情感关系,保准会有人与你抬杠,譬如有人会说,谈论股东信任那类虚头八脑的东西太悬虚了,股东之间就是资本与资本之间的合作,关键是两个,一是法律,大家都按法律框架,按制度来运行;一个是行为规范,要学会做股东,按股东的行为规范行事。既便股东在一起不对付,只要按规矩来,照样可以持续经营的,不对吗?
对与不对倒是其次,但我们会发现婚姻中的类似争论与公司中的类似争论倒的确是相似的。
婚姻双方类似于公司中的股东,还有一点很有趣,也就是婚姻法与公司法,都只能保证合作方既有利益不受侵犯,但不能保证合作方能创造超额利益。简单地说,就是不能保证合作双方能赚钱,但可保证双方对已经赚的钱有个合法的分配。譬如,在婚姻中,你家有一千万,如果离婚的话,婚姻法可以保证你应得的部分,该得多少有法律的依据,但是,婚姻法无法保证你的一千万可以翻成两千、三千万。要创造超额收益,就需要合作,而合作中,信任是必须的。公司合作其实也是一个道理,法律与制度可能能保证你分红权得到履行,但不能保证公司一定赚钱。赚钱也是需要合作创造的,而合作的前提,信任也是必须的。
如果再往下探究,会发现婚姻关系的破裂与股东关系的破裂也有很大的相似性。破裂都是合作不到一起了。合作不到一起,那就分呗。但两者一样的是,真正分手倒是简单,算算帐,该谁多少就给谁多少,算帐再麻烦,必竟只是一道复杂或简单的财务、法律等问题而已,从有分手念头到真正分手,那却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很多人要经历发现不合的现象、探究不合的本质、否定自己的判断、否定之后再否定,以及调整自己、希望对方调整人、相互希望对方调整、相互痛恨对方调整等一系列过程。有分手念头到提出分手那过程,甚至比提出分手到真正分手对双方的伤害性要更大得多。分手的过程是拧着心的痛,分手则就是痛快的那么一下。婚姻中,有了念头到真正提出,往往是冷战,有些人被折磨得人不象人鬼不象鬼,公司中股东有了念头到真正提出,不光有些股东之间暗暗相互折磨,而且还把公司上上下下也会被搞得无所适从。有时候,这种股东对峙,会把公司给搞黄了。
经营婚姻与经营公司的相似性,还有很多方面,如价值观培育、经营理念统一、目标相同、文化传承等方面,以后有机会再慢慢谈。
上一条: 员工中秋礼品怎么送
下一条: 给职场新人的13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