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我出差以来乘坐航班次数最多的一次。上午从汕头机场飞到广州,接着又从广州飞湛江,没等飞机落地就被告知湛江地面有雷暴,不得不原机返航,直等到傍晚快6点才第四次飞抵湛江。其中,当从湛江返回广州时,湛江负责接机的朋友来电说,当地根本没有雷暴。原来,机场对乘客太负责任,一发现有安全隐患就丝毫不敢怠慢,让我们来回折腾了三趟。
机场如此负责,应是人的观念使然。而强烈的责任意识,无不缘于岗位职责要求与严格的管控流程和制度。然而就在同天,我却另有一种完全相反的体验。那是上午8点半,客户司机送我到汕头机场,途经广东惠来县仙庵镇与汕头潮南区的交界处,约有500米的公路特别难走,路上布满大坑小坑,崎岖不平。当时,我忍不住问:“在路况良好的高速公路前,为何会出现如此境况?”司机很无奈地告诉我,这里是两地三不管的真空地带:交界处一头属惠来的仙庵镇,一头属汕头的潮南区,谁都不想管这段盲区。他们是省了事儿,可苦了过往司机。一旦界定不明,责任要求等于形同虚设。
这让我想到与客户HR总监张小姐的沟通。近日,张总监一直被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折磨得够呛。比如,公司的程控交换机坏了,虽只是千把块钱的事,但工厂和贸易公司都不愿掏钱换。工厂说贸易公司用得多,该由他们负担;而贸易公司则称,那是工厂的地盘,理应负责保证办公设施和环境一切正常。不仅如此,连办公室养的鱼须换水,200元就可搞掂,两家也互相推诿。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知如何是好。
个人认为,凡事都得有个界定。于是,想到国际贸易中的船舷规则。船舷,是指一种界定物。国际贸易,要求卖方只要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即完成了交货。但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买方必须承担自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买卖双方所有的风险点,都以装运港的船舷为界。
船舷,也是提高责任心的简单法则。没有界定,哪来责任?没有界定的责任,即是无效责任。要加强责任心、提高管理效率,很多时候不是靠态度就能解决问题的,而是须要科学的界定。
由是,我给张总监建议:要么让工厂拥有属地所有权,贸易公司作为租户承租;反之亦然。否则,一山两主,大多扯皮拉筋,事多就会产生内耗。
当企业像公民一样承担社会责任,当公民把承担社会责任作为一种生活方式时,社会将变得更和谐。为表明承担社会责任的意愿,国际上著名的企业集团赋予自身的角色定位叫做“企业公民”,意思是企业不仅仅是社会的一个经济单位,更是一个享有权利、也要承担社会责任的公民,并为此发布“企业公民报告”——一种对社会承诺的通行做法。正是有了这一定位,才使企业的经营有了更多的社会责任。
职责界定,是提高责任心和工作效率的简单法则,为企业发展尽职尽责是职能管理部门和管理者的最高使命。这就要求企业,要建立并运行职责界定机制,形成职能准确、责任清晰和权限明确的职能部门职责系统。强化职能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导引并要求管理部门和管理者,严格履行职责,合理行使职权,实现管理效能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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