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信用包含了广泛的内容,如按期缴纳投资、筹资款项,支付借款本息,分配股利,无商业欺诈行为,按时付款,及时、准确缴纳各种税费,以及企业向外界提供客观、真实、合法、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及信息披露等内容。
信用风险是指在以信用关系规定的交易过程中,交易的一方不能履行其承诺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本文概述了操作层面上如何防范客户债务风险及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风险,供大家参考。
企业在与客户交易过程中,有很多的收款方式,如预收款、分期付款等收款方式。签订合同以及预开发票都无法保证客户按期付款。在签订一项业务合同之前,对客户的资信进行评价很有必要。
资信调查一般应包括:企业的性质、创建历史、组织架构、主要负责人及担任的职务、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经营能力、注册资本、财产以及资产负债、现金流等情况。如果为进出口公司,还要调查合作方的政治背景。同时还应对企业的经营作风、履约信誉等进行调查。
资信调查的方式可以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资料,如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银行交易记录,或采用互联网查证、律师行讯证,对客户进行实地考察,或向相关合作单位询证等方式。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对风险的承受度,对不同类型的客户采用不同的信用评价方法从而给出客户偿还债务能力的风险评价,并对不同的客户给予不同的信用额度及支付方式。如对小型第一次合作客户,其资信信息收集有限,采用要求全额预付款的方式结算;对大型但第一次合作资信信息收集完整的客户,要求预付30%定金,其余款项货到付款等方式。
资信评价(或称为客户信用评价)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企业的债务风险,从而减少由客户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实际操作中如何防范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风险
财务报告既是企业对自身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的全面总结,也是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重要渠道。但财务报告本身有其局限性,如只能反映企业过去的经营情况和资金变动,不能全面反映企业的价值,所以表外信息披露也是了解企业经营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所产生的信用风险是指企业财务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虚假记载,以及表外事项及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及时、有无误导性陈述、有无重大遗漏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所导致损失的财务信用风险。
实际操作中企业可通过下列程序防范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风险
1.设置不相容岗位分工职责,明确岗位责任。如财务负责人负责审核财务报告但不得进行财务报告编制;
2.建立反财务舞弊与举报投诉制度。如匿名举报电话以及对举报事件处理的时限及反馈制度;
3.建立会计凭证填制制度与审批流程,防止会计凭证未经审核及授权记录;
4.财务报告出具前完成财产清查、差异调整,如固定资产盘点;对潜在的坏账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合理的预提;完成总账、明细帐之间的核对;
5.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确定合并报表编制范围
6.对企业已存未决或潜在的法律诉讼、劳动合同争议、未到期债务、会计及税收核算方法改变、高层人士变动、财务预测信息、抵押、担保、未计入当期损益的潜在损失、预提费用、未合并报表投资、合作事项等进行及时、相关、准确的信息披露。
7.建立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内部审批流程,确保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经过授权审批。
上述程序要科学、严谨并具有可操作性,从而保证财务报告编制及披露无严重失真、不相关、不及时等风险发生,风险控制在企业可接受的风险承受度范围内。
作者:北京博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合伙人 赵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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