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简单的损益计算中体现了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包括投资者、雇员、客户、供应商、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等各方利益诉求者,各方的利益存在着此增彼减的关系。
企业税后利润(投资者/所有者利益)=收入(来源于客户)-成本(来源于供应商)-费用(包括员工薪酬等费用)-税收(国家利益)
各方利益相关者根据自身的需求,需要了解企业财务信息以对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财务报告既是企业对自身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的全面总结,也是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重要渠道。但财务报告本身有其局限性,如只能反映企业过去的经营情况和资金变动,不能全面反映企业的价值,所以表外信息披露也是了解企业经营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所产生的信用风险是指企业财务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虚假记载,以及表外事项及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及时、有无误导性陈述、有无重大遗漏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所导致损失的财务信用风险。
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包含了编制风险和披露风险。编制风险包括报表编制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结账程序不完整或缺乏控制,可能导致会计记账差错;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不准确、调整事项或合并事项不完整,可能导致财务报告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等风险。披露风险包括披露程序不当,企业内部未经过适当的审批程序导致信息披露严重失真、不相关、不及时等风险。
实际操作中企业可通过下列程序防范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风险
1.设置不相容岗位分工职责,明确岗位责任。如财务负责人负责审核财务报告但不得进行财务报告编制;负责应付账款的会计不得负责在财务系统中供应商银行账户等信息的编辑;财务信息系统进入权限经审批后密码由IT部门负责给予,财务负责人无权擅自更改财务信息系统进入权限;财务负责人在支付系统中拥有复核审批权限但不得拥有更改付款人信息的权限;
2.建立反财务舞弊与举报投诉制度。如匿名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以及对举报事件处理的时限及反馈、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及利益不受损害的制度;
3.建立会计凭证填制制度与审批流程,防止会计凭证未经审核及授权记录;如审核原始单据是否符合交易事项、交易事项是否经过授权审批、票据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包括税收法规)政策以及是否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如是否包括违禁物品的采买)、原始单据的真实性等;
4.财务报告出具前完成财产清查、差异调整;如固定资产盘点,债权、债务确认,对潜在的坏账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合理的预提;完成总账、明细帐之间的核对;
5.明确企业采用的财务报告标准,如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还是中国会计标准(CAS);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确定合并报表编制范围,同时确立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如采用一致的母子公司的会计报表决算日及会计期间;母子公司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子公司用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的会计报表进行折算;
6.对企业已存未决或潜在的法律诉讼、劳动合同争议、未到期债务、会计及税收核算方法改变、高层人士变动、财务预测信息、抵押、担保、未计入当期损益的潜在损失、预提费用、未合并报表投资、合作事项等进行及时、相关、准确的信息披露。
7.建立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内部审批流程,确保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经过授权审批。如只有经过公司董事会审批的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内容才可对外呈报、发布;
上述程序要科学、严谨并具有可操作性,从而保证财务报告编制及披露无严重失真、不相关、不及时等风险发生,风险控制在企业可接受的风险承受度范围内。
作者:北京博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合伙人 赵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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