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获取暴利应有说服公众的理由


全国人大代表夏绩恩日前在全国“两会”上炮轰移动电话“通话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费”的霸王模式。他算了一笔账:中国移动、联通、电信三大移动电话运营商2010年年报显示共实现营收8763.64亿元,其中实现中国移动收入4638.82亿元。若按照每通话时长至少被多计费24.42%计算,2010年三大移动电话营运商以“不足一分钟按一分钟计费的计费模式”多计费并且相应增加了移动通信收入1132.8亿元。



据夏绩恩透露,2010年全国移动用户有8.63亿,平均每个移动通信用户每年被多收通信服务费用131.26元。不难看出,某些央企获得暴利靠的是以国家强权力为支撑的垄断地位,而非真正的竞争性的经营能力。换句话说,三大移动电话营运商像其他央企一样,其经营绩效凭借的是庞大的经营规模与调价政策红利,而不是管理红利与技术红利。



针对人大代表或消费者关心的问题,中国联通董事长常小兵在回应中称,“电信资费已经持续多年下降,不能要求它永无止境加快下降,下降到这个行业没有能力建设,倒霉的还是消费者。”他认为,中国的3G速度一点不比国外慢,消费者也不能永无止境地要求电信资费下降。



常小兵这样的回答,肯定是不会被公众所接受的。虽说央企赚钱总比赔钱好,但那些明显依靠垄断地位在市场上赚钱的央企“胜之不武”,央企赚钱应该赚之有道,并让民众分享其经营成果,也就是在牟取巨额利润时,应适度回馈公众。如果央企们让民众感觉到赚再多钱也与自己无关,并且还在与民争利的话,那么央企终将失去民心与市场。



就拿2011年来说,与之相关的丑闻仍层出不穷。去年5月,国家审计署发布的17家央企审计公告显示,查出违规发放薪酬福利和经营不善等数十项问题。而当时中国联通涉嫌垄断经营可能遭巨额罚款消息同样引起广泛关注。其实,不仅仅只是中国联通,包括中国移动、中石油和中石化等央企也存在垄断行为。



一方面是不透明,不公开,另一方面却是丑闻不绝于耳。另外,2011年初,财政部统计数据表明,央企上缴国务院红利总计440亿元,仅占净利润的5.16%。95%左右的净利润到哪去了呢?央企利润未必真能用在刀刃上。基于此,央企上缴给国家的红利比例应该再高些,并且还应强化监督,确保这些利润不被侵吞。



央企是利用国有资源赚钱,央企的多半利润应该交给国家,以“向国家和国民分红”的形式体现国有属性。例如法国,国有企业在应该交的税交完以后,它的利润要上交50%给国家,其余像瑞典、丹麦、韩国这些国家,他们国家的国有企业至少要把交税后利润的三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二给国家。



相比之下,中国的央企多年来一直没有积极向国家或国民分红,而是通过垄断获取的暴利绝大多数都留下来给自己。一边是向国家象征性地提交九牛一毛的分红,一边则是央企员工的薪酬高得离谱,不说远的,仅仅在2008年和2010年的三年间,央企人均工资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95倍,其中工资最高的央企人均工资是全国平均水平的6.9倍,



之所以公众对央企垄断如此敏感,原因在于央企为全民共有。央企凭得天独厚的优势赚了很多钱,有些垄断企业无疑存在暴利,这些利润如果都只是拿去央企自己发展,拿去让央企职工享受高工资高福利,这对国民是不公平的,公众会觉得你央企不仅对我毫无好处,还加剧了社会贫富差距。



央企是由国家投资的,从经济学理上说,每个纳税人都是央企的股东。所以,央企的利润也应当是国民红利。而且,央企的一言一行,都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内心拷问:我央企获取的暴利是不是有充分的理由让消费者或公众信服?换句话说,我央企获取暴利,应有说服公众的理由。



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大代表夏绩恩关于“取消现行不合理的计费模式,采用按秒收费或者约定俗成的‘四舍五入’原则计费”的建议,三大移动电话运营商应引起高度重视,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实实在在地让利给公众。一句话,消费者或公众的满意永远都应是三大移动电话运营商孜孜不倦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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