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关于集团总部改造


人力资源管控一个非常大的问题,就是总部普遍面临空心化、机关化、文职化、缩编化问题。所以母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对母公司自身进行改造。所谓总部改造,讲的是很多集团公司的总部,其实它并不真正能够担负起一个总部的责任,所以我们要对它改造。

那么总部要改造的话,就首先我们来看看,总部它到底干什么?

一、 总部传统的三大职能定位

传统意义上,一个集团公司总部,往往就干三件事。



1、投融资。整个集团层面里面的融资,总部作为统一的资金集散中心,统收统支,子公司也能融资,但是子公司融资行为,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这是所谓的融资问题,投资更是如此,这么多钱拿来了以后,钱怎么用投到哪里去,通常有集团公司,统一来支配来使用,那么一融一投,就构成了集团公司,一个非常强大的功能,因为有了融和投,这两个功能以后,一般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就有强大的控制权和话语权,子公司就不得不,听从于母公司。

但是,母公司如果仅仅满足在融、投这个问题上是远远不够的,这会直接导致当子公司强大了以后,营收很雄厚了以后,能够独立自主,立即迫不及待地割断与母公司之间的脐带,抛弃母公司,母公司就是子公司的出资人,你把钱交给我,你就不要来管了,你就待在家里待着吧,就出现这么一个问题,所以简单的融投资中心,还远远不够。

2、决策中心。重大的事项我来帮它定,或者我派出的董事、监事、老总、财务总监,派出到子公司里面去以后,通过在相应岗位上,发挥决策功能,间接地把我的决策落实到子公司里去,这就是决策中心的功能。

3、服务与监控。我服务你我监控你。这就是传统的总部职能,就是这么一个概念,但这个职能到今天,已经满足不了集团公司的运作,为什么呢,首先投融资决策服务与监督,这种功能,首先非常蔽塞和狭窄,使得母公司仅仅满足于把子公司看管住了为止,总部能够供应给子公司一些重大的财务资源,所以子公司能够服从于我,它只能做到不乱,能够做到相对的,子公司里面的大事也能掌握,但是它不能做到好,只能做到整齐,并不能做到更高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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