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办职责范围

一、 项目办职责范围



1)负责收集国内有关工程监理方面招标信息,根据所提供的信息,

合理制定有关投标方案。

2)参加业主组织的招标会议,了解招标原则和程序,参加现场考察,了解工程实际情况,为投标提供参考。

3)负责组织编制投标文件,根据所监理项目的等级、规模和投资来源,做出合理的投标报价。

4)负责审查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业主与监理方是否履行合同要求。

5)负责协调监理过程中出现的延期、索赔等重大问题。



二、总工办职责范围



1)负责管理各监理项目部及中心试验室。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范及技术标准,支持监理人员正确行使职权,协助解决工程施工中所遇到的质量或技术方面各项问题。

3)负责质量管理的技术业务指导,协助上级部门督促检查各项质量的规划实施。

4)组织召开技术工作例会,并督促检查例会纪要执行情况。

5)对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及监理设施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监理培训和监理人员业务考核。

6)执行总监理工程师指示和交办的工作。



三、行政办职责范围



1)协助中心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参与政务,起到参谋助手的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2)负责中心会议组织筹备、会务及会议材料的拟稿、印发等工作。

3)负责监理中心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职责范围及规章制度的起草、修订和印发,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4)承办、转办、催办同级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文电、通知,及时办理上级领导的指示、批示和要求。

5)协助其它职能部门起草以监理中心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类文件及年度总结和工作安排等。

6)负责监理中心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7)负责监理中心的工作、卫生检查、义务劳动和政治学习等方面的考勤,为年终考核提供依据。

8)负责管理往来信件、文书、资料、档案的归档、借阅等工作。

9)负责管理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初审设备购置计划、财务支出状况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0)处理其它突发性事件,提出解决纠纷和矛盾的途径和方法。

11)对本单位车辆及其它外雇车辆进行统一管理,施工期内,由行政办指定某驻地办专人负责管理好本驻地办车辆,各驻地办车辆用油需征得行政办同意在由驻地监理确定加油地点。



四、财务部职责范围



1)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督促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2)负责监理中心日常财务核算,参与监理中心的经营管理。

3)根据监理中心资金运作情况,合理调配资金,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对本中心经营活动情况、资金动态、营业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定期向行政副主任和中心主任汇报。

5)负责本中心各项财产登记、核对、抽查,做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物相符,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合理提取折旧额保证资产的资金来源,负责对本中心现有资产管理。

6)负责有关单据和费用支付审核及帐务处理,对中心明细帐、总分类帐、银行日记帐等日常管理,定期上报财务报表。

7)完成领导交办其它任务。



五、工会职责范围



1)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研究总结各部门对所承担工作完成情况。

2)不定期检查各职能科室对职代会精神的贯彻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开展本中心劳动竞赛和其他竞赛活动。

4)负责对工会经费的使用,审定单位特困人员,发放困难补助。

5)组织各种形式的慰问活动。



六、共青团职责范围



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

2)负责组织团内的一切活动,积极发展新团员。

3)负责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七、妇联职责范围



1)切实保障本中心妇女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2)努力做好本中心妇女职工的文化教育和思想素质教育。

3)宣传贯彻国家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所制定的法规、政策。

4)有权审核计划生育分配指标,并对各部门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八、监理项目部职责范围



1)严格按照合同文件,对合同工程进行全面管理。负责开展日常监理工作,组织有关工程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学习。

2)批准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签发分项开工令。

3)对承包人提交验收的工程进行抽查,合格后签发《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对已经检验合格的分项工程联合承包人进行中间计量,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4)控制和评价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向承包人签发工地指令、函件和图纸,对不符合合同、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的工程有权指示承包人返工。

5)负责对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和分包人的审批。

6)审查承包人进场原材料的使用情况及成品、半成品的检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7)定期召开工地会议,并写出会议纪要,管理好施工档案,做好监理日志,保存所有往来信件和记录并归档。

8)检查、核实承包人呈报的支付月报,定期将进度报告和支付证书随同附件报总监办或办事处审批。

9)对未委托处理的重大事项,应向总监报告全部情况,并提出可能解决的办法,协助总监作出决定。

10)协助上级部门审查试验路段方案、工艺和特殊技术处理措施,抽查工程质量,掌握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动态。



九、中心试验室职责范围



1)负责中心试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全面指导各监理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包括仪器的检验与调配、试验人员的操作规范等。

2)对各工程项目的材料、配合比和强度进行有效控制,以确保工程的物理、化学性能达到规定要求,必要时,协助监理项目部和承包人共同取送样及购买所需材料。

3)指导、协调整个工程项目的监理试验工作,制定有关制度、规定和方法,组织试验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交流。

4)汇同监理项目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承包人的试验仪器进行检验,监督承包人定期对仪器进行标定。

5)参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试验验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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